第一百六十七章 一地糖紙(1 / 2)

重來1976 北冥蝦米 7620 字 4個月前

“那你媽犯病以前碰到過什麼事兒嗎?”

“倒沒什麼事兒……對了,我想起來了。她犯病以前到縣城去了一趟,回來後情緒就不怎麼高。”

“哦,那她到縣城具體做什麼你知道嗎?”

劉娜搖搖頭,然後又皺著眉頭想一下:“我估摸是到縣城裡找人借錢去了,她想讓我複讀。”

秦詠梅埋頭記了會筆記,然後看看表:“這會兒那位萬大爺該過來了。你認識他嗎?”

劉娜點點頭:“認識,他是我們村最早的村民。”

“那我先過去了。”

“要不要我陪你去。”

“不用了。對了,你這裡晚上有地方住嗎?”

“當然有了。”

“那我晚上過來陪你啊。”

“好啊,好啊。”

秦詠梅回到譚村長家的時候,譚村長果然把萬大爺接過來了。

其實萬大爺不到七十歲,身體還挺硬朗。

在鄉下,他這樣的還能頂半個勞動力。

還沒等萬大爺說話,譚村長有些感慨地說:“鄉裡鄉親也不一定知根兒知底兒啊!”

“怎麼了?”

秦詠梅說著,看一眼萬大爺。

萬大爺笑笑,還沒等他張口,譚村長又說:“萬大爺剛才說了,劉彩霞恐怕是老劉家撿來的!”

萬大爺在一旁點頭。

萬大爺是1948年到西北旺村的。

老劉家兩口子則是1950年來到的。

剛到的時候,他們兩口子並沒有帶子女。

可到了1951年的時候,他們身邊就突然出現了一個七八歲的女孩子。

這就是劉彩霞。

他們對外宣稱這劉彩霞是他們從冀東老家帶來的孩子。

在那個百廢待興的年代裡,很容易就報上戶口了。

可萬大爺覺得有些蹊蹺。

因為這劉彩霞無論麵貌或者氣質跟老劉兩口子的都相差甚遠。

後來,私底下,老劉兩口子才對萬大爺坦陳:這劉彩霞其實是撿來的。

1951年秋天的時候,他們兩口子在去往縣城的路邊發現了這個奄奄一息的小女孩兒。

就把她背回家中,灌了兩碗米湯水後,救活回來。

小曹有些興奮地說:“這麼說劉彩霞是某個大戶人家的姑娘啊。”

萬大爺點點頭:“看她的氣質確實跟咱窮人家孩子不一樣。”

大家七嘴八舌熱聊著,袁憲洲卻皺著眉頭在一旁想著什麼。

秦詠梅又跟萬大爺聊了一會兒,然後和譚村長一起送他出去了。

等回到院子裡時,袁憲洲還撓著下巴想著。

秦詠梅笑了。

“怎麼了?”

“就算她是大戶人家的女孩兒,發現她時她才七八歲,她不可能學會普通話,學會外語啊。”

秦詠梅點點頭:“普通話這個好說。她天天聽洋匣子說不定在夢裡都學會說普通話了。但外語這東西,不專門學肯定是學不會的。”

“對啊,就算她從五六歲開始學吧,七八歲也不見得能說得那麼流利。”

“而且劉彩霞1951年的時候是七八歲,1949年的時候才五六歲。那時候他們家早就被專政了,哪有機會學洋文。”

“是啊,我說怎麼不對勁。可這麼一來,這些線索又沒用了。”

“彆著急,等明天回縣城了,咱們再查一查。我感覺她在縣城裡有什麼親戚。”

在村子裡住了一晚,第二天一大早回到鎮上時,秦詠梅讓顧所長先把劉彩霞放了。

然後趕上開往縣城的長途客車。

到了城裡後,秦詠梅和袁憲洲來不及休息,就趕緊來到公安局的檔案室,查閱50年代的案件卷宗。

這其實隻是秦詠梅的直覺。

她專門調出了1951年的檔案。

這一年,公安局組建不久,案件也不多。

所以,很快就查到了一樁大案。

1951年春天,縣城裡發生了一起滅門慘案。

一戶姓康的人家因不堪迫害,全家五口懸梁自儘。

秦詠梅雖然不是縣城裡的坐地戶,但當了這麼多年公安,對縣城最近幾十年的事情也知道不少。

解放前,康家是縣城裡最大的地主。

據說,眼下南街的半條街都是他家的。

說得雖然有點誇張,但三分之一應該是有的。

眼下,南街上醫藥公司的門麵就是老康家的“康德記”藥房改造的。

康老爺有兩個兒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