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章 鐵窗內外(2 / 2)

重來1976 北冥蝦米 5084 字 5個月前

秦詠梅歎口氣:“就是三種童年經曆。尿褲子、縱火、虐殺小動物。”

冉局長說:“哎呀,我小時候也尿過褲子呢,還玩過火,也經常打麻雀……”

周梅有些尷尬:“啊,那個,咱們繼續啊。”

說著她繼續翻著卷宗:“這個蔣文,他童年的時候喜歡玩火,因此燒死了自己的父母。”

崔局歎口氣:“是啊,這個案子我當年也偵辦過。蔣文的父母死了以後,他就搬到縣城住了。不過,當時的調查結果顯示,他並不是故意縱火,而是因為他家地勢低矮潮濕,冬天陰冷,他為了給年幼的妹妹取暖,就在家裡燒火盆,結果引發了火災。”

“這個,我們談的是潛在意識。任何外在行為都是由潛在意識驅動的。所以說,蔣文符合連環殺手三要素。另外,他的人格也不太健全。性格很孤僻陰鬱。”

穆榮歎口氣:“失手害死自己爹媽,換任何人都開朗不起來。”

冉局長揮揮手:“不管怎麼樣,咱們現在是人贓俱獲!眼下最應該做的事就是錄取口供,爭取早日了結此案!同誌們呐!這是一場戰役!我們要拿出一切手段讓罪犯認罪伏法!”

周梅說:“我有個建議。”

“嗯,周教授您說。”

“我們一定要嚴密看管好罪犯,不能讓他與彆人串供!”

秦詠梅不由得皺起了眉頭。

在院子裡,白客依然在徘徊著。

並漸漸冷靜下來。

毫無疑問,蔣文跳出來冒充罪犯,是想幫白客脫罪。

他之所以這麼做最大可能就是他以為白客就是那個連環殺手。

蔣文很聰明,也很講義氣。

就算他知道白客是殺人犯,他也會拿命來報答白客。

為此,在接下來的審訊中,他一定會把兩起凶殺案的罪責都攬到自己身上。

這不是一個講人證、講物證、講法製的年代。

僅僅憑口供就可以給一個人定罪,哪怕是死罪。

更何況從87年到現在已經四年了,上上下下都急著破案。

有一個人跳出來說自己是罪犯,他們**兒都樂開花了。

所以,白客必須儘快跟蔣文溝通,向他保證自己不是殺人犯。

可白客正想接近拘留室時,卻發現周梅已經有準備了。

她讓省廳的兩名公安把守在拘留室門前,不許任何人接近蔣文。

白客想通過吳軍給蔣文傳話。

可吳軍走過去也被那兩名公安阻止了。

連自己人都無法接近,白客這樣的人民群眾就更沒戲了。

他在公安局大院裡站的時間太長了也不太好,隻能先到外麵等著,再想其它辦法。

反正公安局門外有的是來公安局辦事的閒雜人等。

多他一個不多,少他一個不少。

站了一會兒後,袁憲洲從大院裡走出來。

白客靈機一動。連忙過去叫住他。

袁憲洲一下就猜出白客要做什麼,搖頭歎息:“不行啊,我也無法接近蔣文。”

“不用接近,等中午吃飯時,你給他捎個紙條。”

說著,白客掏出了紙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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