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在細雨中呼喊(中)(2 / 2)

重來1976 北冥蝦米 6382 字 4個月前

既沒有死者,也沒有作案工具,更沒有見證人。

僅憑一件染血的毛衣,就覺得對方有罪,這個確實不行。

隻能先了解一下情況。

省局這邊比較省事,不用公安下鄉,直接讓地方派出所把王明偉帶過來。

秦詠梅還特意吩咐:“要客氣點,就說協助辦案。”

新年剛過,鄉鎮派出所的公安就把王明偉領來了。

王明偉留著平頭,穿著雖不時髦,但也乾淨利索,根本看不出是個民工。

而且城裡的男青年,一般到了二十五六歲以後都會發胖。

就像80年代以前東北地區流行扁頭一樣。

眼下,東北地區流行肚子。

男人挺著個肚子,被稱為芝麻肚。

一看就是個小老板。

大姑娘小媳婦都會多看兩眼。

王明偉沒肚子,反而比城裡的同齡人略顯年輕一些。

二十七八歲的人,看起來就二十多歲的樣子,像個大學生。

等他坐下來,他的雙手立刻就出賣了他。

他的手很大,手指頭很粗,一根手指有女孩子兩根那麼粗。

手是可以後天變大的。

長期勞動的人手會比尋常人大很多,手指頭也會漸漸變粗。

秦詠梅和翟隊跟他寒暄幾句後,翟隊拿出了那件羊絨毛衣。

秦詠梅暗暗觀察王明偉的臉色。

王明偉目光裡有一絲惶恐閃過,但很快就恢複了鎮定。

“這是你的吧?”

“沒錯。”

“哎喲,這毛衣不便宜啊,得三四百吧。”

“是啊,快四百了。”

“真舍得啊,這沾的是什麼啊?”

“血。”

“什麼血?”

“雞血。”

秦詠梅預料到王明偉會狡辯。

但沒想到他這麼鎮定,以他的文化水平回答的這麼痛快,唯一的可能就是他說的是真話。

這一樣一來,這個案子就不成立了。

沒有被害人,沒有作案現場,更沒有凶器和凶手,哪來凶案?

翟隊冷笑:“那你為何要千裡迢迢把毛衣扔到飛機場?”

“沒有千裡迢迢啊。”

翟隊這屬於廁所裡摔盤子臭(瓷)詞亂崩。

碰上王明偉這種小有文化的根本不管用。

翟隊有些尷尬:“少在這裡狡辯!飛機場離市區這麼遠,不就相當於千裡迢迢嗎?”

王明偉笑了:“好吧。31號那天我回鄉下去,半路在機場附近換車,所以……”

“這……”翟隊一時語塞。

秦詠梅歎口氣:“你一個鄉下的孩子也忒不會過了,幾百塊錢一件的毛衣沾了點血,隨便就扔了。”

“是這樣。”王明偉不緊不慢地說:“我們鄉下有規矩,就是不把晦氣的東西帶到新年。馬上快過年了,所以我就把沾血的毛衣扔了。”

秦詠梅不由得暗暗讚歎:思維很縝密啊。

翟隊撇嘴:“胡扯!你不是酒店鄉的嗎?我老家離你們那裡也不遠,怎麼從沒聽說這個風俗?”

王明偉微微臉紅:“或許是我們家自己的習俗。”

“不光毛衣沾血了吧?”

“是啊,襯衣也沾了,也讓我扔了。”

“扔到哪去了?”

“就扔在大東路的一個垃圾桶裡。”

“為什麼要分開扔呢?”

“唉,本來不舍的扔毛衣啊。襯衣才五六十塊錢,直接就扔了。拿著毛衣猶豫了好一會兒才下決心扔掉了。”

這一回不光翟隊語塞,秦詠梅也一時不知說什麼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