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兔妖的煩惱1(2 / 2)

還好它機靈跑得快,但是還是受傷了,然後就遇到了這個遇到土匪搶劫的這個男子。

原主在心裡一直把他當孩子,因為聽他自己說他十六歲。

和原主的兩百多比簡直就是剛出生的嬰兒般。

原著黨的記憶其實是迷迷糊糊的,但是在這個男子天天念叨的情況下,記住了他的名字,李明煜。

他有詳細介紹過自己,還說過好幾次,但是原主由於沒記住,林雙也不太清楚了。

隻知道是帶著幾個仆人去京城的,但是遇到了搶劫。

對於這個記得清楚,是因為原主經常被人說搶劫。

原主受傷時,沒能及時逃跑到山上去,後麵又有半個村的人在追。

幸好這個小男孩當時出手幫了她,把追原主的人指到彆的方向。

又帶著原主偷偷去了附近的鎮上。

在藥店門口猶豫了好久,李明煜狠狠心,從腳底拿出一張銀票去了藥店。

原主記的這麼清楚,是因為原主當時見到藥店,聞著裡麵的味道很害怕,但是小男孩拉著她,她又走不了。

看到小男孩從腳底拿出紙後還很嫌棄。

更嫌棄的是,小男孩把它拉著進後,裡麵的人給她抹了藥更疼。

原主當時哭了好久,把認為是好人的小男孩直接拉入了黑名單。

在給她買了穿著舒服的衣服,買了酸酸甜甜的糖葫蘆,在她的堅持下又買了胡蘿卜後。

原主決定再次把這個小孩子當好人。

所以在小男孩猶豫了好久,兩個手裡的錢來回分了好幾次,最終還是把一把多的給她,並且告訴她自己要走時。

原主彆的不懂,但是他要走了還是知道的。

拿著他塞到原主貼身衣服上的錢跟著小男孩。

小男孩說了好幾次讓她留下的話,都沒能把原主留下。

因為原因知道,跟著他吃胡蘿卜沒有人會追著自己打了。

小男孩可能也不認識路,要不然就是一直在繞路。

總之他們用了半年的時間,才到了家京城附近。

現在的原主已經懂了很多人間相處之道,至少原主是這樣認為的。

她知道了拿彆人的東西要給錢,小男孩也可能是一個人太寂寞,路上對原主還挺不錯的,也不嫌棄原主不會說話,吃的多,還能惹禍。

原主雖然對很多事不太懂,但是小男孩念叨了一路,要到了京城報仇,還要考取功名,名揚天下。

原主也記住了。

這次在京郊,他們一路上的錢都花完了。

原主有時候餓的不行了就會偷偷去彆人家拿吃的。

大部分情況下,彆人是發現不了的,但也有像剛才的情況,林雙過來了。

實在餓的不行,學著原主的樣子,去了這個村裡房子最大的那家廚房裡拿吃的。

原主是會法術的,但是並沒有刻意修煉過。

完全是天生天長,自己看著來,隻知道晚上的時候照著月亮很舒服,憑著本能晚上睡覺的事情到月光下躺著,憑自己的身體本能的的吸收。

林雙在來了之後,到了這家的廚房,本來是想隻拿兩個餅饃饃之類。

但是這家不知道是不是家裡有事,或者本來家裡就富裕,廚房裡的食物很多。

餓了一天的林雙不由自主的拿著胡蘿卜流量啃了起來。

眼力已經沒有其他的東西了...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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