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8章 你李世民的兒子就不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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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指兒女婚姻須由父母作主,並經媒人介紹。

任何社會製度都有其時代背景,古代婚姻製度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在森嚴的等級製度和封建禮教影響下,這種婚姻製度的也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這種製度不尊重當事人的意願,也釀成了不少愛情悲劇。

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有其存在的合理性,是因為在古代,女子拋頭露麵的機會是很少的,生在官宦之家的千金小姐,一般在出閣之前是在自己的閨房內,學習琴棋書畫,織補刺繡之類的針線活,所以小姐的閨房一般又稱繡樓。生在貧苦的家庭,女兒可能隨著父母做些活計,但也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月上柳梢頭,人約黃昏後”的浪漫情調其實是很少的。倒是為人父母者,要擔起生活的重擔,能更多地接觸到社會,所以婚姻以父母之命倒也在情理之中。再者,之所以選擇父母做為兒子婚姻大事的“代理人”

一是因為父母人生閱曆較多,二是因為普天下的父母都是希望自己的兒女將來幸福,都是往好處促進樁樁婚事的。

其二,看看我們已有的婚姻,大凡飲食男女,隻要不是性格相差太大,或者有一方太過強硬,一般都能在磕磕絆絆中把各自的棱角磨平,使婚姻得以長久維係。所以筆者自己的觀點,在古代女子在出閣之前,就被封建禮教教化的沒有什麼個性可言了,嫁到夫家,又要遵守夫為妻綱的禮教,基本上對男方及男方的家人言聽計從。遵從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成親之後,隻要男方願意,一般也是能把婚姻經營成功的。

古代結親講究門當戶對,也與這個媒妁之言不無關係,封建的等級製度決定了古人的“交際圈”。民去見官,大多是告狀申冤的,官去見民,大多是為體察民情,了解民意的公事。絕少是去溝通個人情感的。子女的婚姻以門戶相當為據,估計與此不無關係。

無論如何,婚姻大事是關係男女終身幸福的大事,完全拋開當事人的意願,僅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無論如何都有點包辦婚姻的嫌疑。

通過一些史書我們了解到,在古代也不乏以子女終身大事,做為攀龍附鳳、謀取錢財的父母。想必祝英台的父親非要把女兒嫁給馬文才,而置女兒的幸福於不顧,也是看中了馬家的富有吧!受“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之苦的不僅僅是梁山伯與祝英台。唐朝洛陽城女子步非煙,才貌雙全,依照父母之命嫁給河南府功曹參武公業為妻,此人性情耿直,粗獷躁烈,隻曉得舞刀弄斧,步非煙的才情到了他那兒完全是對牛彈琴。儘管他對步非煙寵愛有加,步還是紅杏出牆,後來事情敗露,被武公業活活鞭打致死。可見這種製度,終究有它的弊端。

“說起來您是皇上,能屈尊來我這裡也是蓬蓽生輝,但是還是那句話,不行!原因有幾點,首先他是你李世民的兒子,這點很重要,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先彆說為什麼,你心太狠,以前我不敢說,現在我敢說,你就是心狠,至於有多狠你自己最清楚。

還有就是我看不上這個小子,人不大,每天就是爭,什麼都爭!有些東西不是他能爭的也在爭,小武跟著他,不會幸福。

最後就是小武不喜歡,彆給我說什麼父母之命,現在就他老子武士彠也不敢在我麵前裝大輩,老子一錘拍死他。小武的未來隻有我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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