狩獵(神無迫切希望加入沙漠生態...)(2 / 2)

並沒有舒展精神力時刻探索警戒習慣的神無暫且還一無所知,他現在急需血肉。一柄窄小的匕首,剛才還萬分嫌棄,等離開蘑菇岩石群後,神無卻用得出出神入化,短短半個小時就弄到了幾樣小東西。

沙鼠,蜥蜴,響尾蛇,蠍子――

最後一樣擠不出血來,被神無捏在手裡吸成了蠍子乾,然後麵無表情塞進嘴裡吃了。艱難歲月,蚊子再小也是肉,沒有多少能量的殘殼也不能放過。

剩下的全部割開脖頸脈,滋滋的血噴濺而出,血腥味很快就隨著空氣飄散到遠方。

給自己套了層“薄風防護服”的神無跳上早就尋覓好的製高點,爬伏在沙丘後麵,靜靜等待獵物的到來。

白天的沙漠一片死寂,放眼望去,如同整個世界都空曠荒蕪了。可等到太陽下山,悉悉嗦嗦中,沙漠開始熱鬨起來。

起來“趕夜路”的沙漠蝸牛引來了袋小鼠,一手可握的袋小鼠吃飽喝足,卻被悄然潛來的響尾蛇纏繞吞吃,回去的路上又與尋著氣息追來的獾來了場命中注定的相遇

吃與被吃間,便構造出了穩定的生態循環圈。

趴伏在大沙丘後麵的神無咽了口唾沫,氤氳著黑氣的眼眸炯炯閃爍,迫切希望自己能儘快加入這個和諧的大家庭。

資源算不上豐富的沙漠中,特彆是夜晚,最可怕的就是讓血腥味散發出去,因為沙漠的獨特環境讓這裡的食肉動物進化出了近乎變態的覓食本領。

二十幾公裡之外,一群饑餓難耐的狼群正在頭狼的帶領下,耐心尋覓著今夜的大餐。

頭狼抬著長吻在空中嗅了嗅,辨認出了夜風帶來的血腥味。

氣息有些雜,可受傷,代表著獵物或許唾手可得,頭狼沒有多作猶豫,低沉地叫了一聲,帶著自己的同伴追著血腥味狂奔而去

神無離開的時間有些長,天邊都泛起一線淺金色霞光時,他才一臉饜足地拎著兩隻肥美灰兔回來。

此時營地裡所有人都起來收拾好了各自的行囊,正圍在篝火邊等著吃今天的第一頓熱乎早餐。

相比起昨晚因疲倦不堪而隨意糊弄的乾糧糊糊,今早的早飯算是比較讓人期待的,因為庫爾班大叔在駱駝背著的物資袋裡翻到了幾包泡麵。

這玩意兒在現在,可是個好東西,堪稱色香味俱全。

神無一回來就聞到一股霸道的香味,眼睛一亮,笑盈盈走過來把兔子往篝火旁一放,絲毫也不見外地盤腿坐下來:“哎呀好香啊!我運氣真好,趕上吃早飯了,小羅,多煮點,餓了一天一夜了,待會兒我可能吃得比較多。”

不等小羅懟他,神無就扭頭湊到林莎旁邊說:“咱們這周圍都沒什麼動物,我一個人就拿著把匕首,也不敢走太遠,一夜沒閉眼地蹲了半宿才打到這麼兩隻兔子。林老板,你看天氣這麼熱,要不然咱們就都給烤了?”

林莎看他雙眸炯炯有神,臉上氣色飽滿,整個人神采奕奕,根本不信他真的一晚上沒睡。雖然好奇他到底是怎麼做到的,林莎沒問,隻是抬了抬下巴,讓耗子張幫忙把兔子拿出去處理了。

耗子張早年是個土夫子,擅長對付一些機關穴竅,洗手以後就到大興安嶺當了個獵戶,處理獵物這些事兒,他最拿手,也最穩妥。

耗子張悶聲不吭地拎著兩隻兔子走了。

始終在觀望神無的神父跟黃毛白人嘰嘰咕咕小聲交流著什麼,叼藏就是個初中都沒畢業的學渣,當然聽不懂英語。

理所當然的,神無也聽不懂那倆洋人在嘰咕些啥。

本身就是外籍華人的小羅跟林莎卻能聽懂。

黃毛白人長得人高馬大,卻有一個可愛的名字――喬治。

喬治看了一眼神無,有些不滿地嘰咕:“這個背叛同伴的人為什麼又回來了?”

神父也有些不滿,不過他比劃了一個十字,心平氣和道:“神愛世人,迷途知返的羔羊,也理應受到聖光的照耀。”

喬治翻了個白眼:“威爾斯神父,這可是害死了同伴的罪人!”

神父念起聖經裡關於寬恕罪人的選段,念得喬治有氣無力地垂下了腦袋。

聽了全過程的林莎跟小羅都未理會,林莎起身拿著望遠鏡蹬上一處坡度較緩的蘑菇岩石,極目眺望。

小羅看林莎沒反駁,便知道是什麼意思了,將原本已經放回去留給老板開小灶的兩包泡麵又拿出來,一邊拆開往鍋裡灑調料包熬煮,一邊問試探著跟神無攀談起來:“你昨天不是跑了嗎,怎麼又回來了?難道是遇上那夥人了?”

神無盯著鍋裡隨著開水翻滾已經融成湯的調料包,不走心地說:“沒,車落流沙裡了,跑出來一看啥也不剩,就回來找你們了。”

這實話說得,好懸把小羅氣得一個仰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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