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勁在橘枳和老司機麵前bb著,老頭還是叫著要賠償,要橘枳和老司機吃不了兜著走,還賴在車底不出來。
可當公安那邊的藍紅色警燈直閃的警車來了,老頭就慌了,彆說什麼被撞成重傷,就那爬起來的利落手腳簡直比年輕人還要年輕人!
“彆想跑!”
見這個碰瓷的要走,差點被狠狠訛一回的老司機怎可能無動於衷,上前一步就把準備起身跑起來的老頭摁住了。
“你放開我,放開我,我不要你的錢還不成嗎?”
老頭真是慌了,要真的落在公安手上,他可就是偷雞不成蝕把米!
現行法律中,“碰瓷”實質上屬於詐騙違法犯罪的一種表現形式,影響主要為嚴重擾亂了社會治安和社會秩序。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2款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為什麼這年頭“碰瓷”的人這麼多,因為有這兩條法規支撐,“碰瓷”的犯罪成本低,而且還撈錢快,就算是最後被拆穿,送到警察局去了,處罰也不過是罰點錢,體驗班房生活,就跟去風景區旅遊,在那裡花錢住幾天沒太大區彆。
等羈押時間到了,被放出來,消停幾天就又可以撿起老本行,訛到一次賺一次!
如果老頭這次選上的是輛私家車,索要個千八百塊的,對方怕麻煩說不定還真就給了,但他偏偏老眼昏花地找上這輛出租車,出租車的車主能是什麼有錢人?
不過,這也是沒辦法,雖然是乾“碰瓷”這行的,但老頭也是相當惜命,沒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衝出去不死,他就腿肚子發軟,不敢輕易嘗試,沒見過報紙、新聞上“碰瓷”一下把命給碰沒的事嗎?
也是老司機倒黴,因為關注橘枳而主動將車速放下來的他就成了老頭心目中最安全、最理想的對象,雖說是個出租車……
可現在警察來了,他就慌了,進局子裡拘留幾天還挺好,還有人管飯呢,可要是被罰款那不就虧死了!
“放開我、放開我,快放手啊!哎喲喂,打人啦,哎喲喂,年輕人欺負老弱病殘了……”
老頭這把老骨頭怎麼可能是老司機的對手,被他抓住後可不就掙脫不得,於是這樣臭不要臉的老家夥就開始撒潑,嘴裡使勁嚷嚷著。
好在這時候是深夜,路上沒什麼人,要是在大白天,照民眾喜歡看熱鬨的性子,可不得把這裡圍個裡三層外三層的!
始終冰冷的眸光盯在老人臉上,簡直要被氣笑的橘枳真是無話可說,這老頭簡直是個極品!
警燈直閃的警車終於是來到三人麵前,被秦湘差遣出來的劉濤從車上下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