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3章 不歡而散(2 / 2)

明王首輔 陳證道 3901 字 4個月前

夏言皺眉反問道:“那徐大人的意思是?”

徐晉淡道:“依本官之見,對於那些違反海禁的士紳商賈,最好是以罰銀代罪,隻要不是通賊等死罪,儘量從輕發落,情節輕微的給予警告放還,令其恢複生產,如此一來,問題便可應刀刃而解了。”

夏言頓時雙眉一挑,大聲斥道:“徐大人此言荒謬極,王之犯法尚且與民同罪,更何況其他人?無論是誰作奸犯科都必須受到懲處,又豈能因為有壓力就放棄執法,倘若人人都視律法為兒戲,那還要我大明侓法何用?”

徐晉頓時被噴得無言以對,苦笑道:“夏大人彆激動,法理不外乎人情,本官並未說過有法不依,隻是酌情從輕發落而已。”

夏言霍地站起來,正氣凜然地大聲背誦道:“我大明律法規定:若奸豪勢要及軍民人等,擅造三桅以上違式大船,將帶違禁貨物下海,前往番國買賣,潛通海賊,同謀結聚,及為向導劫掠良民者,正犯比照己行律處斬,仍梟首示眾,全家發邊衛充軍。其打造前項海船,賣與夷人圖利者,比照將應禁軍器下海者,因而走泄軍情律,為首者處斬,為從者發邊充軍。”

夏言背誦完這條《大明律》中的規定,便怒氣衝衝地對著徐晉道:“徐大人可聽清楚了,以上是本朝太祖皇帝時就定下的律法,若徐大人一意孤行,姑息養奸,本官定然上書參你一本。”

徐晉差點鼻子都氣歪了,冷道:“那夏大人也聽好了:敢有私下諸番互市者,必置之重法,凡番香、番貨皆不許販鬻,其現有者限以三月銷儘。

以上也是本朝太祖時所定下的規矩。

私造海船前往番國,盜賣軍火海船給番人,又或私通海盜劫掠百姓者,可判殺頭充軍,但若隻是參與走私海貿,販賣番貨,《大明律》中也隻說從重處罰而已,並沒有斬首充軍的說法,所以該怎麼處罰可以酌情議定。”

夏言頓時被反駁得啞口無言,最後冷哼一聲道:“徐大人這是強詞奪理!”

正直的夏大人說完一拂衣袖,怨氣匆匆地摔門而出。徐晉也是氣得不輕,第一次有點後悔選了夏言做搭檔,這家夥雖然有才能,卻是太過認死理,棘手了!

“哼,這個夏言真是芧坑石頭,瞧把老爺氣得,下次再來婢子非用掃帚把他攆出去,給老爺你出口氣兒。”初夏憤憤不平地行過來,把夏言喝過的茶杯連著茶水給扔掉。

徐晉不禁啞然,賞了俏婢的臀兒一巴掌,笑罵道:“瞧把你這小蹄子能得!”

初夏誇張地嬌呼一聲,然後轉到徐晉的身後,十分體貼地捶捏肩頭,一臉嬌羞地道:“老爺還生氣不了?要不婢子給老爺吹一曲玉簫降降火?”

徐晉不由倒吸一口冷氣,將這小騷子從身後扯入懷中,對著那俏臀就是不輕不重的兩巴掌,後者嬌呼著扭腰擺臀,小徐大人立即被摩擦得起了反應。

察覺到變化的小騷子掩著嘴咯咯地偷笑,飛快地跑去把門給關上,然後便跑回來在老爺的腿間熟練地跪下。

徐晉暗道一聲要命,然後便舒服地靠在椅背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