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2 / 2)

想要高嫁的美人 轟桃 5142 字 4個月前

她隻是在很客觀,很理智地分析而已,雖然她說的每一個字,每一句話,都是為了讓林夏夏無地自容,知難而退。

沒錯,在事情變得更糟之前,她必須要讓她的妹妹自己意識到,根本不會有什麼“公道”,如果她要鬨,隻會是“笑話”,甚至“討公道”這三個字,就是在講笑話!

林夏夏有些不可思議地看著林春兒,甚至忘了擦臉上的眼淚。

她真沒想到自己一向柔弱的姐姐,竟也有如此剛強的一麵。

林春兒強硬的表態,仿佛六月雨季時被山洪衝刷下來的岩石,將林夏夏心中所有的僥幸和幻想全部一一砸碎。

任何事不到最後,都沒人能猜到,誰才是那個不堪一擊的人。

“是嗎?說來說去,都隻是一個笑話而已啊。”林夏夏擦乾了眼淚,喃喃重複著林春兒的話。

可是明明隻要春兒自己肯放棄,明明隻要她們心照不宣地換一下,就不會鬨成笑話!

可是林春兒就是不肯!就算江楷澤做出這樣的事,春兒堅決要嫁給他的心也沒有一絲絲動搖!

真愛一個人,絕對不可能這樣。愛,怎麼可能沒有棱角?!

以林夏夏對姐姐慢熱和較真性格的了解,她基本可以確定春兒絕對不是舍不得僅僅短暫相處過幾天的江楷澤,她就是舍不得……江家能帶給她的榮華富貴!

林夏夏扯了扯嘴角,似笑非笑:“姐姐,你覺得這次我也一定會聽你的,對嗎?”

林春兒張了張嘴,一個“是”字卻怎麼也說不出口。

林夏夏歎了口氣,低聲道: “誰叫我從小到大都很依賴你呢?好像無論發生任何事情,我總是會第一個告訴你,也總是無條件地相信你。”

但是從你決定搶走我的小江哥哥那天起,我就不再相信你了。

因為我終於看清你對我的好,原來不過隻是施舍。

而施舍,不過就是把自己不要的東西扔進一個垃圾桶裡而已。至於好東西,哪怕已經臟了垃圾桶也彆想。

春兒姐姐,你也許是愛我的,卻並不願意讓我過得比你好。

你也許也是喜歡江楷澤的,但很顯然,他在你心裡也沒有名利更重要。

你怎麼能這樣呢?

林夏夏看著林春兒,突然笑了起來:“春兒,你還記得小學的時候,有一堂語文課上,德文叔公給我們講過一個特彆有意思的故事嗎?就是那個縣太爺判定真假母親的案子。”

林春兒點頭,她當然記得那個讓同學們吵了半堂課的小故事——

兩個婦人抱著一個哭鬨的嬰兒到縣太爺麵前告狀,她們都說自己是孩子的親生母親,對方是偷孩子的人販子,請求縣太爺給自己做主。

縣太爺難辨真假,他靈機一動,命令侍衛將嬰兒劈成兩半,分給兩個婦人每人一半。

其中一個婦人聽後,馬上就拒絕了。

於是縣太爺便把孩子判給了那個放棄的婦人,因為他認為,隻有親生母親才會把孩子的生命看得比自己能否擁有他更重要。

故事講完後,德文叔公問同學們:如果你是孩子母親,你會怎麼選擇?

當時林春兒說的是自己舍不得劈孩子,也不會讓給彆人,她會馬上去叫家裡長輩和街坊鄰居都出來給自己作證。

同學們都誇林春兒機智,林夏夏卻冷冷一笑。

她反擊林春兒道:“可是你有沒想過,那個人販子為啥膽子那麼大,不僅搶走你的孩子,還敢和你去打官司嗎?”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