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符合連環殺人案的特征。有一些卻看起來像是隨機的,沒有什麼目的。
在羅克偵探眼中,隻有這樣的案子才有解決的價值。
就像那種什麼財產瓜分啦什麼,物體消失了,這種案子就算解決了對於整個社會也沒有什麼大的意義。
幾人湊在一起開了個小會,商議了半天之後,就將案件定在了兩年前曾轟動一時的女童失蹤案件上。
為什麼失蹤案件會符合他們人物死亡的標準呢?
因為這個案件一開始隻是有幾個女童失蹤的報案, 大家長久的沒有找到人,也沒有找到這些孩子的屍體。
在這個案件的最後,某一天清晨,在城郊外的小路上有人發現了一個女童的屍體,而這個女童的屍體,正是失蹤案中的某一位失蹤人員。
以這個屍體作為節點,之後,城內就再也沒有發生大規模的女童失蹤案了。
這個案子就好像是以這個女孩兒的死亡作為終結。至此, 就像消失了一樣, 再無蹤跡。
後續再沒有發現多餘的屍體,同樣的那些女童就像是蒸發了一樣,毫無蹤跡。
涉及到這個案子的家庭在看到那個女童的屍體之後,幾乎都默認了自己的孩子可能遭遇了危險。
按鍵拖到現在,大家也不再抱希望自己的孩子還活著。
可是羅克大偵探卻有一種感覺,他總覺得,那些失蹤的小姑娘可能還活著。
畢竟到目前為止,隻看到一個小女孩兒的死亡,而這個小女孩的死亡就好像是這個案子的直接犯人,故意讓大家看到的。給大家造成一種錯覺,就是你們不要找了,這些孩子都已經不在這個世界上。
那麼他讓大家造成這種錯覺的目的是什麼呢?
一個是警方很有可能在當時那種情況下,一家追查到了一些關鍵的線索,指向了他本身,讓他感覺到有危機感,二一個就是用這個女孩的死亡宣告這個案件的結束, 從而讓那些活著的女孩兒給他帶來更大的利益。
那麼這個時候就要考慮到活著的女孩兒怎麼給一個犯罪分子帶來利益呢?
那這方麵就太多了, 比如說器官的買賣, 再比如說一些地下的不正當的產業。
羅克大偵探決定從這幾個方麵下手,去看看有沒有得用的線索,將這個案子再重新找出來,並將其偵破。
既然決定了是這個案子,那麼大家說乾就乾。
經過這幾個月的磨合,這些助理來來去去,被淘汰了不少,也留下了不少。
唯一能夠確定的是,這個偵探社裡沒有吃閒飯的人。
配合著偵破某案件的時候,效率和能力都是足夠的。
大概用了七八天的時間,有關於這個案件後續的一些線索彙總,就放在羅克大偵探的案頭上。
有一條很有意思的情報,引起了羅克大偵探的注意。
要知道在這個國度裡有一個很受歡迎的,娛樂項目,那就是馬戲團。
像是馬戲團這種,以流浪為基準,以獵奇為手段,以賺錢為目的的, 營業組織。
基本上都掌握在吉普賽人的手中的。
但是這些流浪藝人當中有一家馬戲團, 是不同於這些吉普賽馬戲團的。
它跟那些人相比,規模更大,看起來更正規,表演的節目也更高檔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