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家父母早亡,家裡麵就淩江和淩川兩兄弟。
剛才發喜糖的女人是淩江的老婆,也就是淩春花的生母,另外,淩春花還有一個4歲半的弟弟。
讓雲茉驚訝的是,淩春花很有規矩,吃的花生殼和棗核都放在桌上,而不是扔得地上到處都是。
雲茉原本因為紅包和喜糖一事,對摳搜的李珍麗頗有看法的,想現在倒是多了幾分好感。
能教養出這麼懂禮貌的女兒,本人的品性應該也差不到哪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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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頭漸漸偏西,賓客散儘,淩家兄弟倆在交好的街坊鄰居的幫忙下,很快將杯盤殘羹收拾乾淨。
淩江拿出事先準備好的紅包和喜帕,客氣將幫忙的街坊送出門,再回去的時候,就看到周大娘神情激動的跟淩川說著什麼。
“……是雲總的秘書親自來的,給了家裡麵800塊錢和200塊的糧票,謝謝,川子,真的太謝謝你了。”
等周大娘千恩萬謝的走後,淩江才掐了手裡的旱煙,一臉愧疚的走到淩川麵前。
“川子,是大哥對不住你……”
淩川抬手拍拍自家大哥的肩膀,阻止對方後麵的話,“事情已經解決了,沒事了。”
淩江自責的抹了把臉,懊惱道:“我始終記著周大哥對咱們兄弟倆的恩情,當初爹娘都走了,家裡天天被債主上門討債,缸裡連把米糠都沒有,要不是周大哥送的半筐紅薯,咱倆可能早就餓死了。
他現在染了重病不能乾活,一大家子人吃飯都成了問題,周大哥找到我,讓我給周小偉安排個活,我也不能推辭是不?”
“周大哥有難處我們肯定是要幫的,但下次這種事你先跟我商量一聲。”
淩江連忙點頭,“我知道了,我以後再也不擅作主張了。”
說起來,淩川和雲茉的這樁婚事,還是因周小偉而起。
淩川是個小包工頭,手底下差不多有二十來個工人,目前在雲家開發的地產項目攬活乾。
公司跟各個包工頭之間早有規定,做工的工人年齡不得低於16周歲,這也是國家的政策。
周小偉今年隻有15歲,淩江為了能讓周小偉到工地上做活,謊稱周小偉已經16歲了。
說來也是運氣不好,周小偉進工地沒多久就遇到了坍塌事故,受了重傷。
事故責任在公司,按規定,公司要對受傷的工人做出相應的補償。
負責處理事故的人經過調查,發現周小偉不滿16周歲,違規用工不僅拿不到一分賠償金,淩川這個工頭還得支付高昂的違約金。
淩川拿不出這筆錢,隻能上門找公司的老總,也就是雲茉的養父雲仕賢求情。
那會雲仕賢正為雲茉這個養女的事頭疼,看到淩川忽然就有了主意。
最後雙方協商好,淩川娶雲茉,作為交換,雲仕賢則對淩川違規用工一事不予追究。
“川子,我看那雲家小姐也沒傳聞中的那麼蠻不講理,你既然都把人娶回家了,以後就好好跟她過日子吧。
女人嘛都差不多,身上總有這樣那樣的小毛病,娶誰都一樣,再說弟妹長得也俊俏,還有文化,咱們也不吃虧,你說呢?”
想到女人那張豔若桃李的臉,淩川喉嚨輕滾了滾,“大哥,我心裡有數的。”
“那行,時候也不早了,累了一天,你和弟妹早點洗洗歇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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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淩春花的陪伴和逗趣,時間過得飛快,眼見太陽就落山了。
“春花!”
聽到隔壁傳來淩江的喊聲,淩春花趕緊從凳子上跳下來,“嬸娘,我爸喊我了。”
“嗯,你回去吧。”
淩春花沒動,琉璃石般的眼珠子瞄向木桌上的花生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