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江撿起一旁的煙鬥,正打算把剩下的半截旱煙抽完,女兒淩春花卻抱著一隻大鐵盒又跑了回來。
“爸爸,這個給你!”
淩江隻能把煙鬥又放回石頭上,樂嗬嗬的接過鐵盒晃了晃,“這裡頭是什麼?”
“是我攢的零花錢。”
淩江好奇的打開,發現還不少,不過都是一分兩分的零錢。
淩江笑著誇獎,“嗬,我們春花能乾了,居然攢了這麼多零花錢。”
淩春花高興的細數著自己攢錢的法子,“有些是我撿垃圾賣的,還有幫妞妞和丫丫她們乾活,她們給我的工錢。爸爸,這些錢我本來是攢著上學用的,你拿去給我交學費吧。”
女兒的懂事讓淩江欣慰不已,“不用了,爸爸有錢,你的錢好好收著,將來買文具用。”
淩春花覺得爸爸說得對,剛伸手想要把鐵盒拿回來,旁邊忽然伸出一隻手,將鐵盒奪了過去。
李麗將鐵盒打開,看到裡麵的零錢立刻問道:“哪來的?”
淩江忙替女兒解釋,“春花自己撿垃圾攢下來的。”
李麗輕哼一聲,“正好,明天拿去買菜。”
淩江忍不住嘮叨妻子,“這錢是春花攢著以後買文具什麼用的,你拿它乾什麼?家裡又不缺這兩三塊錢。”
“你女兒這麼能乾,讓她繼續撿垃圾攢唄。”
“……”
等李麗拿著鐵盒回屋後,淩江擔心女兒不高興,小聲安慰道:“春花,沒事,等爸爸發了工錢給你補上。”
跟淩江的擔憂恰恰相反,淩春花非便沒生氣,反而因為自己的勞動獲得了認可而自豪。
“不用啦,爸爸,我明天繼續去撿垃圾賣。”
“……乖。”
第二天,淩江一大早就去了公安局,打聽了一下李誌傑的案子。
從負責辦案的公安人員口中得知,李誌傑傷人搶劫,情節特彆嚴重,最輕也跑不了5年的刑期,就算請律師效果也不大,還不如勸李誌傑老實承認罪行,到了法庭上或許還能給予一定減刑。
從公安局出來後,淩江馬不停蹄的又去了看守所,見到了李誌傑。
“誌傑,你的案子我已經打聽過了,公安局的人說了,隻要你老實交待罪刑,到了法庭上會輕判的。”
“姐夫,我是被冤枉的,我沒有打那個姓徐的!”
淩江:“誌傑,公安局都給我看過驗傷報告了,徐老板頭上有被扳手敲打的傷痕,那扳手上還有你的指紋。”
“扳手?什麼扳手,我不知道,徐老板頭上的傷是被車子撞的,跟我沒關係……”
李誌傑本就是個粗心大意的人,他早忘了上車時碰過扳手的細節。
“誌傑,你彆再冥頑不靈了,到時坑苦的還是你自個。”
“要我說多少遍,我沒打那個姓徐的!他頭上的傷不是我打的,是他自個撞車撞的……”
李誌傑滿腹的委屈和鬱悶。
為什麼所有人都不相信他,他真的沒有傷人,也沒有搶劫,他隻是趁姓徐的昏迷偷了他的手表和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