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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手套 重山外 4464 字 4個月前

傅聞璟麵露驚訝,“你要紋身?”

沈良庭點點頭,他指了指自己的背,“紋背上吧,你看看哪裡適合。就是有疤,最好能遮一遮。”

“這裡?”傅聞璟隔著襯衣摸他的背,“想紋什麼,脫掉讓我看看。”

沈良庭略一猶豫就點了點頭,“去臥室吧。”

站在臥室中,沈良庭把上衣脫下來,把襯衣整齊地疊好放在一邊,他轉過身,麵對傅聞璟的目光,原先還坦然,漸漸就渾身不安,“彆這樣看。”

“怎麼看?”

沈良庭結巴一下,“就,就是彆直勾勾的。”被他盯著的地方要燒起來。

傅聞璟朝他走了一步,兩人麵對麵,“說說怎麼弄成這樣的。”

沈良庭低下頭,傅聞璟的手先是摸了摸他的腰,再往上走,到胸腔的位置,沈良庭盯著傅聞璟手行進的路線,這裡是他從彆墅三樓的陽台摔下來,摔斷了肋骨,做了手術,胸前背後,煙頭燙傷還有馬鞭,最嚴重的一道刀傷,從左至右,險些把他豁成兩半。

傅聞璟手滑過,“那這裡呢?”

沈良庭盯著自己身上看了會兒,然後搖頭,“不記得了。”

“真不記得假不記得?”

沈良庭抬頭微笑,輕描淡寫說,“過去了,如果什麼都記得,可能早就活不下去。”

傅聞璟低頭,鄭重地和他貼了一下臉,“彆再怕,我保護你,不會再讓你受傷。”

“紋這裡吧。”傅聞璟摸了摸他右肩在滑下來到肋下,“想紋什麼?”

“你決定吧,我怎麼樣都可以。”沈良庭無所謂地說。

圖案畫好,消毒完成,傅聞璟擠出凡士林軟膏,在皮膚上抹勻,讓皮膚更有彈性,更好紮。

戴上橡膠手套,針尖纏上線綁了棉花,沾上紋身專用的墨水,墨水滲透進去。

尖端紮進皮膚,滲出小血點,不可入肉太深,太淺又不留色,力度控製很有講究。

“疼嗎?”傅聞璟問。他一手用紙抹去多餘的墨水和血漬,一手執針,刺得很小心。

“還行。”沈良庭側轉頭,臉枕在手背,黑發散在枕頭上,他能看到傅聞璟的樣子。黑西褲白襯衣,衣袖上卷到肘部,小臂的青筋凸起根根分明,眼睛一眨不眨,鼻梁挺直,下頜繃緊,全神貫注,沈良庭覺得傅聞璟這幅樣子很帥,帥到足以分散注意力,讓他一點都沒覺得疼痛,怪不得說戀色不迷也是一種英豪,“你不用緊張,真不疼。”

“好心當作驢肝肺,我是怕誰疼的?”傅聞璟抬眼看他一下,唇角上翹微微含笑,雖然嘴上這麼說,手上還是很小心,

圖案麵積不大也不複雜,還是紋了三個多小時,因為太專注,手握針久了就會僵麻,傅聞璟直起身,擦掉鼻尖沁出的汗,“今天先這樣吧,我手要抖了。”

然後用紙巾擦掉沈良庭皮膚上多餘的血和墨水,用酒精再次消毒清潔,敷上軟膏,貼上保鮮膜,防止出現感染。

沈良庭坐起來,對著鏡子看了看自己後背,花朵已經成形,向下延伸的根莖和枝葉還沒全部完成。花瓣繁複,是一朵盛放的玫瑰,在肌理分明的白皙背脊上有一種詭異的美感。

傅聞璟走過來,低頭隔著保鮮膜吻了下他後背的玫瑰,“小瘋子,疼也不怕,這世上還有你怕的東西嗎?”

沈良庭臉紅了,他和傅聞璟一下變得很親密,中間好像完全不需要過渡期。也許是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