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啊挖(1 / 2)

凡塵·人間。

我騎著黑色天馬到達了繁華的城鎮,沒有進城的通牒,我當然是混進去的。

天馬到了人間也感到稀奇,我牽著它,我倆像是土包子一樣到處看。

正好是早晨的光景,很多早餐的攤子。包袱搭在馬背上,我翻了半天,一個子兒也沒找出來。

幸好我把葉遜之的玉佩順走了,找了個商鋪問話,我知道了當鋪在哪裡。城東一號街打頭的鋪子,就是城裡最大的當鋪。

“你乖乖在門口等著,不要亂吃陌生人投喂的東西。”揪著馬耳朵叮囑,我嚴肅地看著天馬。就怕它天上來的,隨便吃了凡間的東西造成水土不服,這可是我重要的交通工具。

天馬打了個響鼻,甩甩鬃毛,算是答應我。

去當鋪典當東西,就一定要會討價還價,這玉佩可是從戰神徒弟身上搞來的,絕對不是垃圾貨。

我揉了揉自己的麵孔,調整出了一個冷酷霸總的表情,邁著外八字的步伐,囂張地走進了當鋪。

十分鐘後,我換了三千兩銀票,以及一堆金豆子、銀錠子、銀裸子出來。可以說是大豐收,有零有整的。

雖然還不清楚這邊的物價怎麼樣,但有這筆錢傍身,短期內是餓不死的。

現在第一件事就是——

“吃飯。”

“找徒弟!”

很遺憾,我和係統的思維火花撞不到一塊去,我牽起天馬,去找下榻的客棧。

係統像個更年期大爺一樣在我耳邊絮絮叨叨,它就是想推動劇情,所以焦慮著呢。

我安慰道:“你先彆急,我過得舒服了,才能走到大結局。”

係統:“隨便你!反正是你自己要跑,被他們抓回去了,也是你倒黴!”

它倒是提醒我了,現在可不是逛街的時候,找到徒弟是打算用他的鬼族氣息掩蓋我的氣息。

去客棧打包,發現還專門提供天馬的糧食,我買了半年的口糧。因為我買的量大,店家還贈送打包袋。

這種打包袋不是普通的袋子,而是一種食物存放的空間袋,裡麵能放三百斤的重量。

有了打包袋後,我把自己在重雲宮順走的東西全塞裡麵了。

作為一個高瞻遠矚的社畜,我備好了充足的物資,這才又騎上天馬往城外跑。

想要遮掩身上的氣息,用一些道具也是能夠完成,但奈何對手太強大,普通法器寶物實在不夠看。

這也是為什麼,我不在城裡的法器鋪購買東西,不想隨便浪費錢,要把錢花在刀刃上。

而作為鬼族少主的大徒弟,用他的霸道鬼氣遮蓋,就沒問題了,有免費的,為什麼不蹭。

為了讓八個男主勢均力敵,我當初也是下了功夫的。儘管我忘記了大部分男主的身份背景,問題不大。

“係統,我把徒弟藏哪裡了。”

“埋在七嶺山第一峰的古井下麵。”

“埋?是吧?活埋?”

“嗯。喂,你去哪兒!”

“回城裡買把鏟子。”

為了保險起見,我問了前情回顧。係統懶得給我講完全部,更多的細節隻讓我自己去找當事人體會。

畢竟不真正地代入自己,又怎麼能引領大家走向美好的大結局。

1.0版本的我先前為了和葉遜之成親,直接把徒弟打暈埋在這裡。

因為徒弟死活不讓成親,他就一直跪,一直紅眼眶,一直可憐巴巴,我走哪裡他跪哪裡。

看來我為了綠茶師弟,是又和師父吵,又和徒弟鬨。很像啊,那種戀愛腦勸不住的樣子。

但畢竟是我自己,所以我能理解。這不是戀愛腦,是缺愛症狀,想要八個男主都愛自己。

在中前期裡,八個男主中,葉遜之應該是對我最冷淡的。所以他對我改觀,並且愛慕以後,我就迫不及待與他成親。

我應該還設定了彆的,絕不是這麼簡單。

之前秋雲月的性格是14歲時的我賦予的,固執善良還有些頭鐵,整個人是比較擰巴的,隱約還有抖M的傾向。

現在29歲的我可能還有這些性情,畢竟我隻是長大,不是換人格,但我也絕不是普通的1.0版本了。

靠著勤勞的小天馬,日夜兼程趕路後,在第二日黃昏時分,我到達了七嶺山。

這橫向的山脈成為一道天然屏障,把南北兩方給切割,而成群的山峰最低的海拔也有三千六。

七嶺山山底無人居住,人族、仙族都不會來這裡,算是妖族、魔族、鬼族喜歡的樂園。而這裡不屬於任何管轄區,是公共區域。

第一峰山頂終年積雪,山下密林叢生,不見天日。

天馬落在古井旁邊,井是石砌的,布滿青綠的苔蘚,裡麵已經乾枯,依稀能看到不知名的白骨壘在一起。

凡間有人修仙,為了方便修仙者,很多用品也是配套的。我從腰包裡掏出符紙,甩一甩,一把鏟子就抖出來。

穿越到玄幻世界,這點就是方便,酷斃了。

揮舞起大鏟子,我一鏟下去,緊接著我就發現挖土不是那麼好玩的,一點都不輕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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