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不要再去相親, 讓我做你的男朋友。”
——從前聽到這個提議,常歲大概會激動得熱淚盈眶吧。
隻是現在,不會了。
她鬆開林今朝的手,雙手插進外套口袋裡,仰頭望著他,望著他曾一度讓她魂牽夢縈的眉眼, 平淡道:“可是, 我不喜歡你了。”
勁風掃過, 路旁的綠化樹枝葉抖動, 沙沙作響。
這個秋天, 似乎格外蕭條。
凋零的落葉在空中打了幾個旋,落在兩人的腳邊, 林今朝眼中期待的光瞬間被擊碎成四分五裂,他垂眸, 全身力氣似乎在刹那間被抽空。
風吹亂了頭發,常歲勾開沾到嘴角的發絲, 轉身雙手繼續插在口袋裡,低著頭沉默地往車庫走。
走了沒幾步, 突然,被人從身後抱住。
他的氣息,是她熟悉的。
即便不回頭, 常歲也知道是他。
還不等她推開,耳邊一熱,他的呼吸貼了過來。
林今朝偏頭吻上她的耳尖, 一字一句,隨著呼出的熱氣,堅定地落進她耳朵裡,“那我就努力讓你重新喜歡上我。”
當他抱上來那一瞬,常歲本能地想要鬆開他的手,可就因為這句話,倏然卸了力氣。
四周圍人來人往,人們紛紛投來關注的目光,議論聲也漸漸起來。
常歲察覺到異樣,環顧一圈,看到那無數好奇且曖昧的眼神,頓時著急又羞赧,“林今朝你放開!”
她鬆他手的同時,扭動身子試圖掙開,然而卻被抱得更緊。
一想到她可能還會繼續相親,可能成為彆人的,林今朝的占有欲就浸透進了每一個細胞。
他緊緊地,緊緊地將她鎖在懷裡,埋進她頸間的發絲,像受傷的猛獸低聲嗚咽,“歲歲……”
常歲咬咬唇,麵紅耳赤地壓著嗓音提醒他,“大家都在看著!”
林今朝稍稍抬頭,這時才意識到,兩人正在人群熙攘的街頭,無數雙眼睛盯著他們。
他從來不是高調的人,並不想要被圍觀,漸漸地便鬆了手勁。
常歲乘機轉身推了他一把,紅著臉迅速跑開。
她一路跑進地下車庫,林今朝追著她過來。
她回頭看了眼,林今朝已經到她身後,突然抓起她的手,將她帶到他那台平常開的白色蘭博基尼旁,轉身便將兩人位置對調,將她抵在車門上。
林今朝雙手搭在車頂,輕而易舉地,就將常歲禁錮在自己的包圍圈裡。
他笑著注視她,清潤的瞳仁映著她的臉,語氣篤定,“我會努力的。”
努力讓你重新喜歡上我。
奔跑過後,兩個人都氣喘籲籲,交換著溫熱的呼吸。
他這樣侵略性太強了,常歲靠在車門上,用手推著他的胸膛,儘可能跟他保持距離,看著他眼裡的認真,用同樣認真的態度回答他說:“不可能。”
林今朝麵色一凜,“為什麼?”
常歲挑眉,“好馬不吃回頭草,你沒聽說過?”
林今朝將她垂落的幾根發絲挽到耳後,“你又不是馬。”
常歲:“……”
他的手指停在她耳邊,故意在她粉色的耳垂上捏了捏,常歲那裡敏感,覺得癢,歪頭躲了一下,惹得林今朝低笑,又情不自禁地想要再捏她幾下。
常歲抓住他的手推開,嫌棄地睨他一眼,“有話好好說,彆動手動腳。”
林今朝一愣,這話聽來怎麼有點熟悉?
他眯起眼,過往的記憶漸漸浮現腦海。
常歲出國以前,無論走到哪裡,一見到他總是要挽著他的手臂,恨不能化作他身上的人形掛件,成為他身體的一部分,不然就是動動他的領帶,摸摸他的臉,戳戳他這裡那裡,他嫌她太黏人,最常說的一句話就是這個——“有話好好說,彆動手動腳。”
他現在終於能夠體會,為什麼從前常歲總喜歡動他,喜歡一個人,就是想要跟她親密接觸,這是荷爾蒙作用下的本能。
隻是那時候他不懂,總潑她冷水。
常歲已經繞過車頭到副駕,林今朝一手撐著車頂,一手叉腰,隔著車頂的距離,挑眉問她,“記仇?”
就是記仇啊!常歲哼哼地想。
以前每次想跟他親近一點,他就一副嫌棄的樣子,然後板著臉來一句潑她冷水的話,即便她不是敏感愛計較的人,多少也是會覺得丟臉和難過。
隻是那時候對林今朝的喜歡,蓋過了一切,當時丟臉一下難過一下,很快又沒事了,依舊一顆紅心向著他。
現在回想起來,常歲都有點同情少女時期的自己。
她懶得跟林今朝在這個問題上糾纏,曲起手指在窗玻璃上敲了敲,“還回不回家了?車門打開。”
也就她敢用這種命令的語氣和態度跟他說話了,林今朝勾唇笑了笑,掏出車鑰匙給她開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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