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四章:做律師的都很陰險(1 / 2)

形勢比人強,這位熊家長最終屈服了。

掏錢遞給了鄧逾明,鄧逾明數過之後:“好了,這事算私了了。但我還是勸你一句,這樣的孩子,該打就打,該揍就揍。社會不是你媽,不會慣著你的。這次摔的是手機,下次要是摔人的話,估計你這熊孩子要進看守所待過下半輩子了。”這不是無的放矢,律師界還真有這麼一個案例。

其實鄧逾明也覺得現在的未成年保護法很費解,明明現在的孩子十幾歲就跟大人一樣,甚至比大人還壯實了,可這樣的人作惡居然還有法律保護著。哪怕是作為法律工作者,鄧逾明都支持未成年保護法把保護年齡降下來的,起碼在故意傷害、故意殺人這方麵,不能從輕處罰。最好根據實際,把未成年保護法法定保護年齡降低到十四歲左右。

也正是因為未成年保護法沒能與時俱進,所以校園欺淩案件層出不窮。現在的熊孩子都鬼精鬼精的,知道法律的漏洞,所以他們有恃無恐。

法律到底保護誰?這是要弄清楚的問題。

杜清和也想到了這一點,說實在的,現在中學裡,拉幫結派的現象並不少見。甚至一群女同學聯合起來欺負一個女同學的事情,是屢見不鮮。

問題是為什麼屢禁不止呢?

這確實是一個問題。或者說,未成年保護法初衷是好的,但是它被人鑽了漏洞而已。

這會恰好公交車到站,這位熊家長冷著臉拉著那個熊孩子:“走,回家再教訓你!”

這個熊孩子也嚇懵了,他怕是已經上了小學,自然明白點事理了,也懂得什麼是律師,什麼是官司。這會也不敢搞破壞了,跟著這位熊家長下了車。

停靠的這個站是下車最多人的,因為快接近市區了。

上來的人則沒多少,因為從這裡去市區的話,還不如坐其他公交車,坐這一趟車要給多錢。

杜清和來到鄧逾明身旁:“厲害了,大律師,今天又發財了啊?這麼一摔,怕不是連話費都摔出來了吧?”

鄧逾明把這五百塊錢揣進兜裡,說道:“我寧願不要這幾百塊錢,我手機裡麵多少文件你知道嗎?我也是不跟她一般見識,要是真的摔壞了,這裡麵的誤工費,恐怕都夠她賠幾個月工資了。”

“這種熊家長嘛,就該讓她長點記性。”

杜清和嘿嘿笑道,其實他也知道鄧逾明的心腸不是很硬。要是真的碰到那種抓住理就不放的律師,怕是這一次那位熊家長就要大出血了。

這麼說好了,有良心的律師是律師,沒有良心的律師,跟敲詐勒索不差什麼。

鄧逾明嘿嘿說道:“報複一個熊孩子,是繼續縱容他。”

杜清和卻覺得一陣寒氣從背脊起來了,這實在是太陰險了。因為縱容而毀掉的人,實在是數不勝數。這些熊孩子沒有在成長期得到糾正的話,那麼長大了永遠彆想回到正軌上,他們會認為,世界上的一切都要圍著他們轉。事實上,你家是富二代,都無法得到這個待遇,更彆說普通人家了。有熊孩子,肯定有熊家長。孩子發脾氣摔東西,家長隻擔心他有沒有受傷;孩子無故罵人,家長隻推辭他年少不懂事;孩子在外傷人,家長圓說他是不小心的……孩子耍“熊”一百次,家長就有一千個理由來搪塞。孩子有了保護傘自然肆無忌憚,不過出了社會,就沒那麼好了。

社會才不會管你是誰,反正你不適應,它就淘汰你。

熊孩子往往混得不如意,他們情商低,不懂體諒彆人,處處碰壁……很大一部分受了委屈之後,就不想再闖蕩了。

於是,啃老族又多一名成員。

世間的事,有因必有果。

毀掉一個人的最好辦法,就是縱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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