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五十八章:大多數老板都摳門(1 / 2)

“被下律師函了?”

潘立石有點傻眼了,他不是不懂法律,隻是想著打個擦邊球,人家應該也不會拿他怎麼樣的。

可誰能想得到,杜清和就是這麼一個剛烈的漢子,你要是在他背後捅刀子,他肯定叫你終身難忘。當然了,這個就算立案調查,也不過是名譽侵權案件,隻是一般民事案件罷了,潘立石沒有坐牢的風險。可賠償什麼的,就是免不了了。

“對方怎麼說?”

潘立石的媒體公司裡,並沒有法務部。

事實上,整個潘州在內,也沒有幾家公司是有法務部的,因為白養幾個法律人才是不可取的。還不如找一家律師事務所長期合作,這樣還省錢。反正律師事務所也不會嫌棄一個潛在的客戶,特彆是官司不少的媒體公司。

想想看,一個媒體公司哪裡能不惹官司的,在網上找一段素材,在網上寫一些帶有攻擊性的文章,甚至盜用彆人的圖片、文字……這些都會惹上一定的官司。看看,中國不就是有一家版權公司就這麼栽倒了嗎?沒錯,就是冠以中國名字的視覺中國,甚至敢把偉人圖片、國旗、國徽都拿來商用,還要收版權費。最無知的是,前不久人類拍到的第一張黑洞圖片,視覺中國也要收版權費,於是乎,就這麼玩完了。

視覺中國也算是一個媒體公司,當然不是潘立石這樣的小公司。

潘立石這樣的小公司,其實也因為版權問題糾紛過好多次了,不得已才和一家律師事務所確定了長期合作關係。也正是因為這樣,潘立石不慌。

潘立石手下的一個員工說道:“恢複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是對方的要求。”

“沒提賠償?”

潘立石在乎的是這個。

那個員工有點猶豫,但還是說道:“對方要求賠償十五萬經濟和精神損害費用。”

潘立石一聽就炸毛了:“他這是要搶啊!”

“人家還說了,鬨到法庭上見,我們可能不止賠十五萬。”那位員工也是無奈,人家明顯也是有律師團隊撐腰的,自己一方還理虧,這如果真的死掐的話,這媒體公司就出名出大發了。

其實這個員工對這個媒體公司也很不滿了,因為潘立石天生吝嗇的關係,給員工的工資少得可憐。可以說,外麵的掃地阿姨都有三千工資了,還帶買社保的。可這媒體公司呢,給一千八一個月給那些實習生,哪怕是不同崗位的,也就多兩百塊,兩千的樣子。至於社保?嗬嗬,潘立石不認得那是什麼。

忽悠人家來工作的時候說得好聽,說做媒體的嘛,出去參加采訪活動才是賺大頭的,商家給的媒體費少說有兩百,也有三百的,一個月下來有一千多,那就有三千工資了。實際上你進去工作才發現,這樣的媒體公司確實有不少活動,但問題是活動要這麼多同事均分,一個人一個月也出不了三四次活動,也就是說最多也就八百塊媒體費的樣子,拿到手的錢也就兩千六,還不買社保。

這樣的媒體公司,人員進進出出的,越做越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