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錢財入我手(2 / 2)

找到了小兔的微信,經過詢問確定她在線之後,鄭凡把煙籠長安這首歌的伴奏以及簡譜等等全部發送給了她。

不一會,小兔就發過來了信息:“凡哥,三十萬可以嗎?如果少了的話你再告訴我,我再給你。”

這個價錢是小兔和她的同學們經過多方詢問,然後一起商量之後得出的價格。

目前市場價,所有版權都賣出去的話,就像是莫蘿莉的私人歌曲創作者那樣,隻管寫,寫出來之後賣給莫蘿莉,詞曲原唱等都署名莫蘿莉,這樣一首歌在二十萬到三十萬之間。

而一首歌隻賣原唱權的話價格在十萬到十五萬之間,當然,上下肯定會有浮動,具體價格還要看歌曲的整體質量。

而像是鄭凡給小兔的這首煙籠長安,隻不過是有署名權,也就是在歌名的後麵帶上了“京都大學漢服社”這幾個字,其餘的版權還在鄭凡手裡,這種類型就像是電視劇或者電影中的插曲一樣。

在歌名後麵帶著某某電影插曲,這種價格

就要偏低,好一點的可以賣到十萬左右,一般來說隻不過是幾萬塊錢而已。

經過商量,他們決定給鄭凡三十萬元的價格。

這是一個溢出市場價很多倍的價格!!

看著小兔發過來的信息,就算是鄭凡此刻已經算得上有錢人,還是忍不住呼吸加重。

三十萬啊,難道有錢人的世界就是這樣?

稍微思考了一會,鄭凡給小兔回過去了一條信息:“十萬,還沒感謝你們對我這麼支持呢。”

鄭凡貪財,非常貪財,特彆是窮了兩輩子,他比誰都貪財,但是為什麼他舍得在直播間發紅包一次就是一萬,為什麼不管是莫蘿莉還是小兔都主動給他開出了算是天價的價格以後,他會主動的壓低價格呢?

無他,隻因為鄭凡自從得到歌神係統之後,就在心裡一遍一遍的對自己說,穩住,彆浪!

君不見娛樂圈裡有些新人,一炮而紅,就飄的不知道東南西北,有批判社會的,有的深夜飆車,有一龍三鳳,有燈紅酒綠,結果就是很快在公眾前銷聲匿跡。

和小兔扯了一會兒,最終鄭凡收下了十五萬的報酬。

和小兔交接完畢以後,鄭凡找到了蟠龍網給他發送的信息。

蟠龍:“兄弟,接廣告嗎?每天在直播間提三次我們網站,每月五萬,要是能夠在直播間內打橫幅,每月十五萬!”

原來是想讓鄭凡給他的網站做廣告!

這可是第一個聯係到鄭凡的廣告商。

不過這件事情鄭凡做不了主,他需要先和怪魚平台溝通,得到平台的同意之後才可以接廣告。

畢竟這些都在合同裡寫著,鄭凡可不想因為違約而賠償巨額的違約金。

稍微思考了一會,鄭凡覺得這個廣告可以接,因為蟠龍網主營的都是一些歌曲的dj版,依靠用戶自願付費下載來獲取利潤,不存在強買強賣。

而且不像是其他的食品類廣告,還有可能吃壞肚子或者吃進醫院。

最重要的是,蟠龍網上的歌曲dj版都是和歌手買了版權的,不存在侵權問題,沒有什麼後顧之憂。

這麼看來,這個廣告對於自己來說,是可以接的。

決定了以後,鄭凡直接撥打了王芳的電話,把這件事情和她說了一下。

得到王芳的同意以後,鄭凡回複了蟠龍網“可以打橫幅。”

不一會,就收到了十六萬五的轉賬。

十五萬是廣告費,剩餘的一萬五是煙籠長安的dj改編權。

他給鄭凡漲了五千塊!

短短幾十分鐘,三十多萬裝進了鄭凡的口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