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2【期末】(1 / 2)

重生野性時代 王梓鈞 4345 字 3個月前

接下來一周,宋維揚和林卓韻沒有滿地撒狗糧,甚至還需要刻意避嫌。

師生戀嘛,傳出去不好聽。

雖然宋維揚表示無所謂,但林卓韻比較謹慎,晚上親嘴都是兵分兩路,約好時間在黑漆漆的小樹林裡彙合。

轉眼就到期末,宋維揚隨便複習了兩天,就該乾啥乾啥,整天泡在圖書館裡看書。他不指望考多高分數,也不指望拿獎學金,既然已經有把握及格,那還複習個屁啊。

李亞倫突然消失了,既沒展開報複行動,也沒再聯係張琳。

張琳有點心慌,因為元旦那天晚上他們睡了。雖然她不是第一次,但還是感覺很吃虧,直接跑去李亞倫的公司討說法,然後被這假洋鬼子哄得暈頭轉向。

李亞倫是真沒那個閒心談情說愛,花旗銀行把中國區總部搬到盛海一年多,終於打算在這裡開分行了。元旦的前一天,美國總部做出了開分行的決定,李亞倫和上司在元旦第二天收到消息,頓時從清閒狀態變成忙得不可開交。

這一忙,至少三五個月,說不定到時候他就把宋維揚給忘了。

在即將過去的1月份,《勞動法》正式出台,讓農民工討薪有了法律依據這是中國加快法製建設的一個體現,好多法律法規都在連續不斷的出台當中。

僅在過去兩年,中國就頒布了《稅收征收管理法》、《國家安全法》、《公務員暫行條例》、《科學技術進步法》、《教師法》、《預算法》、《公司法》、《個稅實施條例》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今年除了《勞動法》以外,還將頒布《廣告法》、《母嬰保健法》等法律法規。

也即是說,此前很多行為都處於灰色地帶,明顯是錯的,但卻無法可依。比如消費者買到假貨,沒有相關法律維護權益;比如農民工被拖欠工資,打官司都不知該怎麼打;又比如電視裡的虛假廣告,《廣告法》都沒有,還不是想怎麼搞就怎麼搞。

1984年是中國的公司元年,許多日後的大企業,都在這一年誕生的,隻因偉人有個“八四南巡”。

但直到1994年《公司法》施行以前,這十年間,中國的私人公司都是不受法律保護的。甚至從法律角度來講,這些公司根本不存在但它們又確實存在,並且還在相關部門登記注冊了。

如果把這十多年新出台的法律法規列出來,就能從另一個側麵認識改革開放,其中隱藏著波瀾壯闊和辛酸血淚。

……

“要死了,要死了,”周正宇從考場走出來,一個勁兒念叨,“《形式邏輯》死定了,出題老師明擺著不讓人活啊!”

“還好吧,都沒有超綱。”宋維揚說。

“還沒超綱?最後一道大題把我腦子都繞暈了,”周正宇鬱悶道,“那不是用來考社會係學生的,是用來考警察斷案的!”

嗯,最後一道大題如下:某公司失竊,小李、小王、小陳、小張有作案嫌疑,四人的口供分彆為小李說,我沒有作案時間。小王說,是小張偷的東西。小陳說,是小王偷的東西。小張說,小王跟我有仇,他肯定要陷害我。如果這四人隻有一個說假話,請分析誰是罪犯,並寫出分析證明的過程。

宋維揚笑道:“那是送分題好不好,比倒數第二題簡單多了。”

周正宇說:“我腦子有點暈,你幫我分析一下。”

宋維揚道:“根據矛盾律,可確定說假話的是小王或者小張。”

“為什麼不可能是小陳?”周正宇道。

宋維揚說:“因為題目顯示,隻有一個人說假話。如果小陳說了假話,那小王說的就是真話,於是小張也說了假話,這明顯跟出題條件不相符。”

“對啊,”周正宇一拍腦袋,“可能是倒數第二題太難,把我腦子都搞暈了,當時已經失去了思考能力。既然是小王或者小張在說假話,那小陳肯定說的真話,偷東西的當然是小王啦!這麼簡單的邏輯都沒想清楚,我他媽真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