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簡介:宋意對應朝一直是單戀。
她知道他不愛她,隻是把聯姻當成一個任務。
結婚快兩年,宋意清醒又沉迷。
直到某天,她發現應朝胸膛上那條疤是因為打架留下的,而不是因為當年救她。
——宋意10歲那年,被人.販.子.拐.賣,是一個男孩救了她,為她擋了一刀,她要昏迷時,聽見他說,我叫“尹潮。”
後來她查到這個人,原來他叫尹潮,而不是“應朝”。
因為這一層原因,宋意才在最初遇見應朝時,對他產生與彆人截然不同的感情,再後來,她自己把它發展成愛情。
原來隻不過是一場誤會和笑話。
當晚,宋意決定和應朝離婚。 朝意朝意宋墨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