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巴克第幾次吃霸王餐來著(2 / 2)

我叫巴克 狗脂鯉 3540 字 3個月前

金希望自己如此卑微的態度能夠讓這位城市人感到些許的“開心”,然後讓他的理智判定自己與這個部落不會對他有什麼威脅。看都不看他一眼就離開這個地方,這是最好的況,也是金最希望發生的況。

但是,那個男人類的眼睛卻一直都在他們這幫子“化外民”之中掃來掃去。絲毫沒有離開的意思。

他正站在原地,雙眼掃視著眾人,手上則正有條不紊地將殘留在上的破布條摘下。令人意外的是,金並沒有在他的體上看到任何義體化的改造痕跡,可能是因為他做了一擬真皮膚蓋住了那些東西吧。

隻有一雙眼的金無法像服裝店主李蘭蘭那樣看出巴克的純,隻會以為這是一個裝了擬真皮膚,實際上體高度義體化的義體人。畢竟生物人又怎麼可能作到在天上飛行呢?不,還是做得到的,科倫公司的能力者能夠做到這一點。

“附近有沒有服裝店?我的衣服壞了,我需要再做一衣服。”

巴克看了這群野人一眼,其中的這個老頭看起來是腦子最清醒的了,至於剩下的這群小家夥,巴克覺得他們在智力上可能是有些問題。都是一副呆呆傻傻的模樣。

“我是天下第一殺手巴克·李,雖然你們這些野人可能沒聽說過我的大名,甚至都不一定聽得懂我說的話。但是沒關係,我不在乎。”

巴克動了動肩膀和腦袋,腦後的辮子在空中一甩,發出了清脆的破空聲。他花了四十年的時間才讓自己的辮子留到這麼長。當然,他的這個發型和前世某個古代王朝的發型是完全不一樣的,他前麵可沒禿。巴克並不是很理解為什麼那個王朝要規定老百姓留那樣的發型,因為那實在是太醜了。

問完話這個問題之後,巴克又跳到了這個地方的最高處,一座巨大的建築廢墟上方。金的部落便生活在這片古代人類城市的廢墟之中。站在廢墟的最高處可以將整個部落的布局都收入眼底。這個野人部落似乎是種田的,他在不遠處看到了大片的田地。在田地裡,可以看到好幾個正在那兒辛勤勞作的部落野人們。

夷平著廢墟所見的部落位於方圓數百平方公裡以內環境最好、土地也最肥沃的地方。但因為外圍活躍著大量的失控機械體,所以鮮有其他部落的部落民能夠到這裡來。金的部落知道這座城市廢墟的地下擁有著四通八達的地下隧道,也知道該如何通過這些地下隧道越過那些危險的失控機械體,安全地前往到一個又一個的新區域。

看著田地裡那金燦燦的作物,巴克摸了摸自己的肚子。他感覺到有些餓了,先吃飽喝足,然後再去找那個科倫公司的麻煩。

正當金還在為這個突然冒出來的不速之客感到苦惱的時候,不速之客又突然再次出現在了他的麵前,把他嚇了一大跳。

“那是你的部落?”

金看著對方那居高臨下的鷲臉龐,下意識地點了點頭。

“我肚子餓了,帶我去你們部落吃一頓。我會支付飯錢的。”

聽完這個男人的話之後,金先是愣了一下,然後就開始點頭,瘋狂地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