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托尼嘴巴上說的很好聽,把大概計劃講出來後讓亞瑟回去考慮一下,如果不想做就算了。
考慮個屁,如果亞瑟不答應,托尼很快就會找借口把他乾掉。從托尼想出讓亞瑟去殺阿布拉莫的瞬間起,他已經對亞瑟起了殺心。這些幫派的人,很多時候要殺一個人,並不需要太過充足的理由,有了個由頭和借口,就能殺掉你。
亞瑟畢竟是盧西亞諾家族的兒子,在他腦海中,有一段記憶就是小時候親眼看到自己的父親盧瑟在小溪旁把紐約另一個家族的老大用石頭活活砸死。而不久後,盧瑟也死於一場車禍。
對於幫派人的凶殘,融合了亞瑟記憶後的俞鵬是有感觸的,一旦涉及到財富和權力,什麼血緣、親情,都是狗屁。
亞瑟點點頭,對凱西道:“我考慮好了,我不想再在這裡洗盤子,我想加入家族的生意,所以我願意去乾。”
凱西和羅素對視一眼,來之前托尼和他們說了,如果亞瑟不同意,就找個機會把他乾掉。
托尼在心裡已經猶豫很久了,如果亞瑟不同意殺阿布拉莫,正好給他一個借口。凱西和羅素有一萬種方法把亞瑟殺死,然後埋到某個鳥不拉屎的地方,等個幾十、一百年後,再被人給挖出來。
在紐約附近的樹林、公園和石灘,都有未安息的亡魂在地下遊蕩,他們不介意再多一個。
凱西見亞瑟同意了,喝完杯中的咖啡,道:“好樣的亞瑟,不愧是盧西亞諾家族的人。具體的計劃,你跟著羅素去吧,羅素會交代你具體的方案。”
說著,凱西拍了拍羅素的肩膀,兩人起身,讓亞瑟跟兩人一起離開了餐廳。
店長從始至終注意力都放在小圓桌這裡,見三人離開,終於鬆了一口氣,看樣子亞瑟的確沒有把事說出來。
出了餐廳,三月底的下午,陽光正好,凱西開車離開了,亞瑟則上了羅素的車。
羅素身材高大魁梧,他的地位類似《教父》中的盧卡-布拉奇,一個可靠的保鏢和冷酷的殺手。亞瑟印象中,他是在自己父親盧瑟去世後跟著托尼的,和凱西一道一文一武,是托尼的左膀右臂。
羅素駕車帶著亞瑟上路,沒一會兒就上了喬治-華盛頓大橋——這座橋梁連接曼哈頓和新澤西李堡。亞瑟看著場外浮略過的景色,他來過紐約旅遊,車窗外的景色既熟悉又陌生。來一個地方遊玩和生活,感覺是完全不一樣的。更何況中間相隔了20多年。
“我們要去澤西?”亞瑟扭頭問羅素。
羅素隻是點頭,沒有回話,他話一向很少,在亞瑟印象裡聽他說的話不超過10句。
他每天說話的量似乎有限額似的,惜字如金,能用眼神、手勢解決的,絕不動用嘴巴。
“等事情辦完,能不能帶我去一趟布魯克林?我要接我女朋友回家。”亞瑟想到晚上要接吉娜回家。
這個點吉娜已經放學了,但美國的高中放學後有很多課外活動,吉娜參加了學校的舞蹈社,還是籃球啦啦隊的一員,估計要到六點回家。
亞瑟算算時間,如果自己去的話可能來不及,最好有人送他。可是看羅素那副冷冰冰的樣子,怕是沒什麼指望。他沒點頭也沒搖頭,隻是專心開車。
車輛在橋上飛馳,三點多紐約的交通還算順暢,但天色慢慢的陰沉下來,空氣有些悶,看樣子可能要下雨。羅素打開了車載音響,一陣刺耳的管風琴聲入耳,這陰鬱的前奏一點都不像90年代的美國流行音樂。
“這是什麼羅素?古典音樂嗎?巴赫?”亞瑟對古典音樂的了解就隻有巴赫、貝多芬、莫紮特等等,加上一點交響曲,其他一竅不通。
而羅素似乎對亞瑟知道巴赫有點驚訝,這個隻知道女人和賭博的家夥還知道巴赫?
他終於開口,從牙縫裡擠出一個詞,“Lacrimosa。”
“什麼?聽不懂。”
“是德語,以淚洗麵的意思。”
說著,羅素指了指副駕駛座的儲物箱,亞瑟將它打開,發現裡麵放著一把左輪手槍。
“哦……這…這是我要用的槍嗎?”看到槍,亞瑟心裡還是有些緊張的,這自由美利堅,槍擊每一天,他可是不習慣啊。
羅素道:“磁帶。”
亞瑟這才看到,在槍的下麵壓了一個磁帶盒,把它抽出來,封麵上印著一個小醜的圖案。這個小醜雙手張開,托舉著“Lacrimosa”這個詞,小醜的臉上仿佛有淚痕,似乎在哭泣。
這是一個德國的樂隊,走的是哥特搖滾風格,在美國算是很小眾,亞瑟以為羅素會聽MJ、或者惠特尼-休斯頓什麼的。沒想到聽哥特搖滾,看樣子真是個怪咖。
亞瑟想想覺得挺可惜,自己五音不全,隻會聽不會唱,不然哼哼幾首歌賣賣版權估計也能活的挺滋潤的。
“我沒記錯的話,你是德國人吧,羅素?”亞瑟把磁帶放回儲物箱,問道。
“是的。”羅素又蹦出一個詞,過了一會兒補充道:“但我在立陶宛長大。”
“嗯?立陶宛?”亞瑟瞧了羅素一眼。
羅素沒有再說話,他覺得自己說的有點多了。
但亞瑟沒有閉嘴,追問道:“你是不是在你表哥家長大的?他還陪你一起去滑雪?”
亞瑟的問題很奇怪。
羅素把車停了下來,轉頭深深看了亞瑟一眼,兩人在車裡就這麼對視著。
羅素把車熄火,道:“我們到了,下車吧。”
音響裡依舊放著“Lacrimosa”樂隊的歌曲,德語,亞瑟聽不懂,但羅素能聽懂。
“…我詛咒回憶並將你送走,你躺在我的墳墓中為我溫暖棺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