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掘墓者(1 / 2)

亞瑟跟著羅素下了車,他們停在了新澤西一座社區醫院的停車場,羅素告訴亞瑟,行動那天,車子就會停在這裡,然後亞瑟要去到阿布拉莫情人所在的寓所,上樓把阿布拉莫乾掉。

亞瑟又問了幾次羅素小時候是不是在表哥家長大,有沒有去滑過雪橇,羅素始終一言不發,完全不理會亞瑟。他似乎自動將這個問題給屏蔽了。

沒辦法,亞瑟隻好跟著羅素拐過幾個街道,來到了阿布拉莫的情人所在的寓所附近,他指了指一棟紅色外牆的公寓樓道:“就是那裡,從唯一的門洞上去,二樓,右邊的房間。”

“我…我該怎麼辦呢?敲門?還是…我不太懂殺人。”亞瑟道。

殺人的事他真的不太懂,他連槍都沒開過,讓他殺人?

相較而言,羅素是個用槍的高手,手上沾染的鮮血更是不少,理論上來說,羅素才是刺殺阿布拉莫的最佳人選。

可是托尼才不願意讓自己最可靠的殺手做這樣的事,這又不是隻對盧西亞諾家族有利的刺殺。按照三個家族的計劃,刺殺得手後,他們會搶奪阿布拉莫在澤西的產業,包括運輸路費、工地保護費,兩座垃圾處理場的運管權,還有其他七七八八的路子。其中盧西亞諾家族分到的份額是最少的,誰讓他們最弱小呢?

所以,托尼才不樂意讓羅素去乾活,三家的心明顯都不齊,這次所謂的刺殺,計劃的也一點都不周祥。

羅素道:“隨你,你可以在這裡蹲點等著阿布拉莫,尾隨他上樓,然後在門口一槍打死他。也可以在他上樓後,過段時間上樓敲門,他開門後一槍打死他。或者等他幽會完,從樓上下來的時候,衝出來一槍打死他。”

羅素仿佛一次把一周的說話份額都用完了,給了亞瑟一點點知道。

可亞瑟一聽這計劃簡直就是廢話,反正就是老子衝上去一槍打死他。他要是這麼好打死,你們怎麼早沒打死他呢?

羅素還從口袋裡掏出一張照片給到亞瑟,道:“這就是阿布拉莫,記牢。”

亞瑟接過照片,照片上是一個身材魁梧的中年人,四十左右,頭發灰白,麵目冷峻,一看就不是善與之輩。

在此之前,阿布拉莫在雙方的“戰爭”中已經躲過了兩次刺殺行動,讓紐約方麵損失了兩個槍手。他為人機警,身體強壯,性格狡詐、冷酷,對自己的保護做的相當到位。最初的一次刺殺是成功可能性最大的,在停車場槍手對他射擊,但被他機敏的躲過,然後開槍還擊,擊斃了槍手。

他的汽車上至今還留了兩個槍眼沒有去修,他揚言這是為了時刻提醒自己要小心謹慎。

距離上一次刺殺時隔兩個多月,阿布拉莫略微放鬆了警惕,需求旺盛的他忍耐不住每周要和自己的烏克蘭情人約會,這成為了他最大的漏洞和弱點。

亞瑟將他的樣貌記在了腦子裡,然後問:“我要不要去公寓樓裡看一看?”亞瑟覺得,有必要踩點踩仔細一些,省的到時候跑都不知道怎麼跑。

羅素卻道:“不用,樓道裡的結構很簡單,隻有一個進口一個出口,二樓樓道的窗戶可以跳下來。如果你現在去被人看到,會引起注意,陌生人在這裡很顯眼。”

羅素的話也有一定道理,但問題是亞瑟連樓道裡什麼樣都不清楚,他是要去殺人,不是上門收牛奶費啊。

亞瑟越發肯定,這次刺殺就是托尼給自己挖下的一個坑,如果真的按照羅素說的去做,殺不掉阿布拉莫不說,搞不好還要被對方反殺。

不過,亞瑟也沒真的就想去殺阿布拉莫,他心裡有更重要的事,那張牌,那首詩。

跟著羅素回到車上,亞瑟道:“羅素,要不要帶我去試試搶?我…我還沒打過槍。”

不論是原來的亞瑟還是俞鵬,這輩子唯一摸過的槍隻有自己的金槍,這火槍還真是沒碰過。

羅素點點頭發動了汽車,他又重新陷入了沉默之中。

……

十分鐘後,羅素開著車帶著亞瑟到了哈得遜河旁的一處石灘,隔著河能看到澤西對岸的紐約。天空已經開始下起小雨,紐約城籠罩在灰蒙蒙的雨霧之中,若隱若現,仿佛一頭蟄伏的怪獸。

周圍沒有人,河上有兩三艘船隻,隔得很遠,羅素把車停靠在路邊的一處空地上,讓亞瑟拿出儲物箱的左輪手槍,和他一起下車。

亞瑟打開儲物箱,拿起槍,槍比想象中的要重很多,黑色啞光的槍聲,塑膠的槍把,還有一盒六發子彈。亞瑟拿著槍和子彈下車,雨點撲撲的打在他的臉上,冷冰冰的,一陣寒風吹來,脖子上起了一層雞皮疙瘩。

羅素走在前麵,帶著亞瑟一路下到石灘,這個石灘一麵是河,三麵是樹叢,又是雨天,下午三點多靠近四點,是不會有人過來的。羅素撐了一把黑色的傘,而亞瑟並沒有傘,沒一會兒頭發已經濕了,雨在變大。

羅素停下,對亞瑟道:“魯格GP100,從特殊渠道弄來的,乾淨的槍,槍把經過處理,不會留下指紋。六發子彈,足夠使用。打的時候最好近一些,對準腦袋,扣動扳機。最好不要超過兩米的距離,不然……”

所謂乾淨的槍,意思就是沒有在其他犯罪行為中被使用過,不然槍支的彈道特性會被記錄在案,警察一查就能查出槍支的來源。

手槍在所有槍械中使用難度是最大的,因為不好控製,槍管短,準度差,對於一個新手來說,如果開槍距離超過三米,基本就是“我瞄準你的頭卻一槍打爆了你的蛋蛋”,如果再緊張、手抖,加上對方的反抗,命中率可想而知。

所以最好的方法就是靠近,用槍管頂住對方的腦袋,一槍下去,基本不會失誤。

亞瑟從盒子裡拿出子彈,一顆顆的裝進了輪盤中,他的手微微有些顫抖,男人第一次摸槍可能都是這樣,期待著子彈射出的那一刻,既害怕又興奮。

裝好子彈,亞瑟將輪盤合上,雙手持槍,學著電視裡看到的姿勢,舉槍瞄準了河麵。

以前香港電視劇沒少看,裡麵的香港警察雙手舉槍的姿勢還是非常標準的,穩定、利於瞄準射擊。像一些黑人幫派成員那持槍姿勢就五花八門了,單手,倒著,斜著,歪著,反正怎麼妖嬈怎麼來,全不管能不能射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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