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五十章 毛心臟(1 / 2)

我乃路易十四 九魚 6513 字 6個月前

就在國王陛下身在凡爾賽的裡摩日街區的時候,真正的裡摩日裡,一位如同盛夏時分的玫瑰花兒那樣嬌豔動人的夫人正坐在自己的梳妝台前,用豐潤的嘴唇輕輕地咬著羽毛筆上的鵝毛,精心斟酌著用詞,桌子上的信紙上隻有一個開頭——可敬的大郡主蒙龐西埃,我最親愛的朋友,我的殿下,您忠誠的小鴿子在裡摩日向您問好……

很顯然,這封信是寫給蒙龐西埃女公爵的,雖然蒙龐西埃女公爵遠在巴黎,而她還在裡摩日,但從開首的稱呼與親昵的語氣來看,這位夫人與蒙龐西埃女公爵的關係已經越過了一般的泛泛之交——大概沒人想到,事實上,她們隻見過一次麵,在蒙龐西埃女公爵偶爾離開巴黎,前往巴尼奧爾(溫泉療養勝地)治療她的哮喘病的時候,女公爵在一個沙龍上“意外”地見到了她,當然,一見到她,女公爵頓時就心領神會,畢竟像是如她這樣,就連女人都要為之傾倒的尤物,絕不會被埋沒太久。

而向國王陛下推薦美人,從來就是貴胄重臣的義務,有時候甚至包括了紅衣主教,現在人們都說,瑪利.曼奇尼就是馬紮然主教送到國王麵前的,而那位露易絲.拉瓦利埃爾夫人,則是英國的公主亨利埃塔,奧爾良公爵夫人,為了鞏固自己在法蘭西宮廷中的地位而將其引領到國王身邊的,既然如此,蒙龐西埃女公爵也不例外,或者說,絕大多數法國貴族與廷臣都在謀劃尋找一個法國人,取代拉瓦利埃爾夫人——她不但是個外國人,還是奧爾良公主的侍女,這個關係實在是令人忌憚。

蒙龐西埃女公爵果然立刻對她表露了善意,在聽說她是莫特瑪爾公爵與格朗塞涅家族之女的女兒後,更是十分高興,因為莫特瑪爾公爵是羅什舒阿爾家族的分支,羅什舒阿爾家族的曆史甚至超過了卡佩,而格朗塞涅也是一個可以追溯上五百年的大家族,女公爵坦言,她很希望能夠在巴黎見到這兩個古老家族的血脈傳人,從那之後,雖然蒙龐西埃女公爵匆匆返回了巴黎,她們沒有再見麵,但她們一直在通信。

之前蒙龐西埃女公爵的使者送來了一封信,女公爵在信上邀請她去凡爾賽,如果她願意,可以成為女公爵身邊的女伴之一。

她當然是願意的。甚至可以說,這個邀請她已經渴望了有整整二十年。

她是蒙特斯潘侯爵夫人,在出嫁之前,她的名字是弗朗索瓦絲.阿泰納伊斯.德.莫特瑪爾——更早一點,她隻是阿泰納伊斯.維薩裡。

時間過得是多麼的快啊,蒙特斯潘夫人在心中歎息到,二十年前的那一日仿若還在眼前,年少的國王就站在她身前,他們之間的距離不過三步,那時候她就想要去碰碰那個如同驕陽般的少年,但那是站在他身邊的是曼奇尼家族的幺女,她聽說過這個名字,也看見過她,她和她是完全不同的,瑪利.曼奇尼以為她想要什麼,就能得到什麼,但阿泰納伊斯很早就知道,這個世上,你想要什麼就必須付出對等的代價,不,應該說,有些時候,你即便付出了,依然一無所獲。

就像是她的親生父親,瓦羅.維薩裡。

若是說瓦羅.維薩裡與她的繼父莫特瑪爾公爵有什麼相同的地方,可能隻有一點,那就是他們有誌一同地拒絕讓她進入宮廷,他們也許從未交談過,但對她的野心卻有著同樣深厚的了解——莫特瑪爾公爵是因為深愛著她們的母親,也不允許她行差踏錯——莫特瑪爾公爵明明白白地告訴她說,國王並不是那種會為美色所迷惑的人,他的三位或是被承認,或是沒有被承認的王室夫人,都帶有政治目的,又或是因為她們自身所具備的才能帶來的價值,一個徒有美貌的女人,國王也會略加打量,就像是欣賞一幅畫,一朵花兒那樣,卻不會把她放在身邊。

而瓦羅.維薩裡,可以說是傾其所有之後終於得以在國王身邊謀求了一個禦醫的位置,隨著他對國王的了解,他也不希望自己的女兒成為又一位王室夫人,“你要承認,”他在信中這麼說:“不被國王所愛當然是件令人悲哀的事情,但被他所愛,你更是會陷入徹底地絕望之中——他有一顆長了毛發的心。”

長了毛發的心,這是流傳在巫師中的一個傳說,母親曾經和阿泰納伊斯說過這個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個英俊而又傲慢的男性巫師,每當他看到有人陷入愛情的漩渦時,他就嘲笑對方是個傻瓜,他的朋友就說,他也會有那麼一天,沉淪到愛情與婚姻的泥沼中去的,男巫勃然大怒,發誓自己絕對不會落入這樣的困境嗎,於是他就將自己的心臟取了出來,藏在一個玻璃罩子裡。

從此之後,他不會悲傷,也不會高興,總是那樣理智和冷靜,他變得更加強大,更加富有,幾乎無所不能。

終於有那麼一天,一個美麗的女巫愛上了他,她向他傾訴愛意,但他說他是不會愛人的,他帶女巫去看了那顆心臟,那顆心臟不但發黑,皺縮,還生長著野獸一般的黑毛——女巫不但不害怕,還堅持讓他將那顆心臟放回到自己的胸膛就這麼做了。

但那顆心已經完全地變壞了,在心臟的驅使下,他撕開了女巫的胸膛,將那顆新鮮的,鮮紅的心臟捧出來,它多美啊,男巫想要與自己的心交換——但他的心臟堅決不願意,所以他就切開了自己的胸膛,將那顆長了毛發的心挖了出來。

他倒在女巫的身上,死去了。

“若真的是那樣,”蒙特斯潘夫人喃喃道:“那也不是什麼壞事啊。”她將羽毛筆插入墨水瓶,蘸了蘸墨水,開始寫回信,她是肯定要去巴黎的,但即便她的兩個父親,以及她的丈夫都有覲見國王的資格,他們卻不願意把她帶到國王麵前,隻是他們不知道,隻要她願意,她就能摧毀他們設下的所有防線——隻要她願意。

她很快寫完了信,將一些沙子灑在信上好讓墨水儘快乾了,免得在折疊信紙後產生汙痕,一邊將手放在搖鈴上,預備讓自己的貼身侍女拿出去,交給她忠誠的仆人,立刻送去巴黎,交給蒙龐西埃女公爵。

但侍女才進來,一個人就魯莽地直接推開門,走了進來,侍女背對著房門,立刻迅速地將信件塞到自己的胸衣裡,而後轉身鞠躬行禮,蒙特斯潘夫人的神色頓時陰沉了下來,因為來人正是她的

妨礙之一,她的丈夫蒙特斯潘侯爵。

“你怎麼會來裡摩日?”蒙特斯潘夫人不悅地問道:“你難道不應該在佛蘭德爾嗎?”

“我向盧瓦斯侯爵告了假,”侯爵陰冷地笑了一聲:“如果我再不回來,我就要為我的妻子舉行葬禮了。”

蒙特斯潘夫人轉過身去,“這樣無謂的詛咒有趣嗎,先生?”她注視著鏡子裡的自己,女巫的衰老速度原本就比凡人慢,她又繼承了一部分母親的血脈,今年她雖然已經二十七歲了,有兩個孩子,卻依然嬌嫩得如同少女,“我隻是要去巴黎。”至於她的丈夫是如何知道的,蒙特斯潘夫人也懶得去理會,宮廷中耳目眾多,有些是為了權勢,有些是為了錢財,還有一些是為了愛情,她身邊更是布滿了丈夫的眼線,他知道自己遇見了蒙龐西埃女公爵,兩人之間書信往來頻繁——此刻又是一個好時機——拉瓦利埃爾夫人懷孕了,無法服侍國王,而科隆納公爵夫人不知為何,觸怒了國王,被驅逐出了凡爾賽……又因為之前國王連續征服了佛蘭德爾與荷蘭,近幾年都不會再次禦駕親征,不正是推上新人的機會?

“因為我知道你隻要進入宮廷,隻要見到了國王,我就要永遠失去了我的妻子了。”侯爵乾啞地笑了兩聲,他是一路從佛蘭德爾飛奔到這裡來的:“既然如此,我難道不應該為我的妻子服喪?”

“看來您不是酒喝多了,就是在發高熱,竟然就這麼胡言亂語起來了。”蒙特斯潘夫人冷漠地說,隨手將一柄象牙梳子丟在台子上。

“彆走,彆離開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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