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1 / 2)

老天,香港果然是生產奇跡的地方,她沒想到自己竟然會親眼見到他!

激動中的景平根本就沒有察覺到身後的聶政越來越黯的眼神,飛快的轉頭看向聶政討好的笑道:“聶爺,我們把他帶回去吧!”

聶政挑眉,似笑非笑的看了景平一眼,就沒有出聲。

景平一愣,而後恍然,自己果真是沒有半絲身為彆人手下的自覺,一定是剛才的語氣太過理所當然惹惱了他吧?畢竟對於任何一個龍頭大哥級的男人來說,被屬下命令都不是什麼高興的事。

慢慢的挺直身子,景平退回聶政的身邊,仰著下巴緊緊的看著聶政中,秋水眸中俱是滿滿的自信。

“聶爺,今日你若把他帶回去,將來你必然十倍百倍慶幸自己此刻所作的決定。”

“哦?那就聽蘇小姐一言,讓我們拭目以待。”

聶政聲音沉沉,不怒自威。

那黑衣大漢自然是懂了他的意思,手掌劈下隻一個手刀就讓灰衣的男人軟到在地。

大漢把年輕男人搬上車,而景平則自覺的坐在副駕駛座上。聶政開著車,一時間車裡的氣氛很微妙。

景平一直睜大眼睛看著窗外的風景,冷不防會回頭再看後座的年輕男人一眼。

“蘇小姐看來似乎對此人很有興趣?”

聶政的聲音有些冷淡,聽不出情緒。

景平不以為然的扭頭衝他微笑道:“聶爺,隻要你能收服了此人,將來你一定會非常感激我的。”

聽著女人又說出這般略顯自傲的言詞,聶政一時間心情很微妙。

感激麼?在香港還沒有能讓他聶政值得感激的人。然而身側的女人卻說的那般自信滿滿,到好似已經看見了數年後的光景一般。

景平不理他所想,她此刻一顆心早已經沉浸在見到真實的活的沈義興奮中。

是的,就是活的沈義。隻因在現代,沈義這個人早已經死去多年了。

沈義是80年代新義安最大堂口尖沙咀的話事人鬼添的手下。一般道上的人都稱呼他為:先生。意即是軍師,‘四一五’,本身又叫‘白紙扇’,主要統籌三合會有關文職及策劃工作。

如果你以為這是個會做文職有點心眼的男人那你就錯了。鬼添後來之所以能成為新義安中除了聶政最大的支派,並且最後才被聶政吞滅,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鬼添手下有“白紙扇”沈義,傳聞中沈義總愛穿一身白衣,纖塵不染。

先天體弱,卻工於心計,精於謀劃,手眼通天。87年香港新義安內亂大生時,若非其主鬼添太過剛愎自用不聽他言,否則最後的霸主是否為聶政也為可知。

不管是怎樣厲害,都不是景平此刻激動的原因,對於沈義這個男人,與其說是崇拜,不如說是傾慕更直白一點。

是的,景平一直未見過沈義,她到香港求學時他早已經死去,然而她傾慕他,這點毋庸置疑。

傾慕沈義的女生不止景平一個,在孫教授主解的那起刑事案例中,全班的女生聽完了關於沈義的案例之後,竟有一大半女生課後學著林黛玉一般托腮感歎:“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時,日日與君好。”

沈義為人熟知的,其實不是他的才智,而是他做出的那起案件。

他是一個殺人犯,1987年的香港機密檔案中還有關於他的存檔。那個在雨夜僅用一把刀殺了十三人最後血流而亡的修羅一般的男人。

十三位死者中有六位還是新義安的中層人物,還有幾個人手裡有槍。

也許你會覺得瘋狂,數十個受過高等教育相信正義公理的未來女律師竟然會傾慕這樣一個殺人犯,可是他值得。

有這樣一個男人,生於書香世家,先天體弱卻聰慧過人,幼年時雙親去世,被爺爺奶奶撫養長大。

少年時與鄰居家的女兒相戀,然而少女的父母嫌其體弱原本不願意把女兒嫁過去。卻眼饞少年家豐厚的家底,最終還是為兩人訂了婚。

一年後,少年的爺爺奶奶相繼離世,家中敗落。而少女的父母則趁機解除了婚約帶著少女搬了家,搬到了香港市區。

兩人再未見過,直到長成男人後的少年來到香港求醫治病,偶然間經過電影院門前時發現其上貼滿的海報上語笑嫣然的年輕女郎,才知曉原來自己的心上人被星探挖掘進入無線做了演員。

男人算準了電影上映時女人會出現,明明身子骨極弱不能淋雨卻還是苦等在電影院門口,直到心上人出現並且冷言冷語的說自己根本就不認識他。

是啊,她怎還會認識他?

彼時的她再也不是那個笑容純淨隻要喜歡的男生靠在身邊就異常歡喜的單純少女。浮華的大都市晃花了她的眼睛,她再也看不見少年時代的情誼,所見的隻有成為名人之後的虛榮與優越感。被眾人所喜愛,追逐在她身後的都是香港有頭有臉的公子哥兒,她眼中怎會還有這樣一窮二白的病秧子?

倘若就此揭過兩兩相忘也就罷了,卻不想少女竟然怕少年的糾纏會引發媒體的關注近而挖出她當年隻是一個漁村平凡少女並且還與一個病秧子訂過親的曆史,因為腦袋一熱竟然買通了殺手追殺昔日的戀人。

那個時候的沈義重病在身還東躲西藏,若非遇見了鬼添被他所救,恐怕早就暴屍街頭了。

從那時起沈義就投了鬼添旗下,借用鬼添的勢力逼女人撤銷了暗殺。條件是兩人就當做互不相識。

這件事在香港的黑道圈中知道的人不少,經常有人會用此打擊才沈義,可是沈義卻想完全沒聽到一樣,隻會越發儘心的為貴添做事。

時日漸久,終於成為尖沙咀支派的第二把手,有錢有勢,然而身邊卻一直沒有一個女人。

漸漸的當年的事已經很少有人提起,依沈義彼時的地位,若是真的還想要那個女人大可以直接搶過來,然而他卻是不聲不響,所有人都以為他忘了。

直到1987年,新義安內戰發生之後的數月。

香港的電影圈從來不乏年輕貌美的新人。那個女人幾年後漸漸沒落,淪落為三流過氣明星,很少再能接到像樣的劇本。

某一日在酒吧買醉,被正好聚在酒吧尋歡的新義安十三個中層“四二六即紅棍”灌醉,拖到酒吧後麵的暗巷中輪奸致死。

第二日上了香港《大公報》的首版。當時引起了巨大轟動。香港的警察為時一個星期都破不了案,隻因為案中牽扯的數人都是新義安的中流砥柱,根本動不得。

所有人都沒有想過沈義,沈義用了一周的時間查清了所有事情,而後冷靜的給十三人遞名帖,邀請在中環的聚賢樓吃飯。

白紙扇的名望讓眾人不疑有他,都來了。而那一晚,也成為一個血色之夜。

許久之後道上的人還會說起,明明依照沈義的謀略和他手底下的那一幫人,想要這些人死根本就不要自己親自動手,隻需要暗暗謀劃招呼一聲,自然可以慢慢殺死這些人。

然而他卻選擇了那般的激烈,拖著本就虛弱的身體親自動手為早就已經背叛自己的愛人報仇。最後身死。

這樣一個男人,到底該說他說是至情至性還是愚不可及?

無論是怎樣性格的女人,潛意識中都會想要有個男人深愛自己逾越性命,一生一世一雙人,至死不渝的感情總是彌足珍貴的。

景平在大學時曾經有過一次戀愛,對方是一個俊朗優秀的男生,景平自然是喜歡他的,然而她當時木訥又靦腆,很多時候根本不知怎樣放開自己。

所以大二下學期時男朋友劈腿了,對象還是同宿舍關係不錯的女生。

撞破他們奸。情的那一刻景平不是特彆難過,隻是覺得心裡像吞了蒼蠅一般的惡心。

那個時候她想起了沈義,想起了教科書旁男人那張黑白的照片。照片上的沈義清俊平和,眉眼淡漠,眉間的一刻朱砂痣卻如火焰一般熱烈恣意。

都說二十一世紀是個速食社會,快餐式的愛情樓見不鮮,那麼沈義呢?向他這樣的男人,一輩子隻動一次情,是否隻能在老舊的不可觸及的時光中才會出現。

景平揉了揉臉頰,唇畔自然的彎出一抹微笑,她做夢都沒有想過有生之年可以見到沈義。看來穿越也不是一件壞事呢。老天,香港果然是生產奇跡的地方,她沒想到自己竟然會親眼見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