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有些人來說,殺人不是目的,而是達到目的的方法。
任逸飛再一次想起接觸過的那些社會殘渣。
這其中有些連環殺人犯,看起來他們是隨機挑選受害者,其實背後都是正常人完全不能理解的邏輯。
‘鬼’和他們是一樣的人。
殺害妙齡女性,給她們打扮成玩偶,但沒有具體的虐待侵/犯。說明這些女孩吸引‘鬼’的並不是她們的性荷爾蒙,並且‘鬼’對她們本身沒有仇恨。
義眼?
任逸飛眉一挑,放下水杯直接站起來。
他來到電腦前,開始查找關於‘連環殺人案’的所有細節和信息,尤其是被害人。
屏幕的冷光投在他沒有表情的臉上,帶著點涼意。
那頭的薩曼已經回到隔壁,關門、開燈,日光燈的冷光充斥著整個破舊房間,有種殯儀館的陰森。
他的房間裡什麼都沒有,但是壞了一個角的桌子上還放著一台電腦。上麵有他記下的所有線索和存疑的細節。
現在他打開電腦,輸入《X市連環殺人案》,點擊搜索。
網絡上多是各種謠言,真正的線索沒有多少。
為了避免模仿犯罪,大部分細節警方不會披露到網絡上,想要知道更多真相,要麼入侵官方係統,要麼入侵知情者的電腦。
不過官方係統屬於內部網絡係統,外麵想要進來逛,得花些力氣。
看著官方係統緊閉的大門,任逸飛皺眉細想:自己又不用知道很詳細的資料,實在沒必要以身犯險。
熟知案情的人麼……
“辯護律師。”他想到了這個人,就是之前為抓到的疑犯辯護的那個律師,他一定知道這些案件的詳情,並且查閱過案件材料,了解案件進度。
劈裡啪啦,有節奏的敲擊聲響起。
同一時間的同一地點,一牆之隔,兩人同時敲擊鍵盤,他們的臉也同時倒映在屏幕上。
這個律師是公眾人物,有自己的網站,任逸飛已經查到對方ip地址,並且利用病毒暫時獲得該電腦控製權。
薩曼則摸進官方內部網站,他很快找到了第一個受害者的詳細資料,包括預計死亡時間,最後一次露麵,屍體的目擊者和發現時間,死亡第一現場等等。
劉某某,23歲,某公司前台,獨居,現居住於XX路XX公寓三單元306。死亡時間某日1點左右,最後一次露麵是九點左右,第二日早上六點屍體被發現,無侵害痕跡,案發第一現場則是她自己的住所。
後麵還跟著屍檢報告和現場照片,以及物證提取等等。
他們需要的文件資料開始被複製。
兩人都是爭分奪秒,儘可能不要鬨出動靜。但是薩曼還是很快被發現了,這時候他已經翻看了三個受害者的記錄。
薩曼皺了下眉,當機立斷退出去,並且掃除痕跡。
一牆之隔的任逸飛十指交叉,嚴肅地看著屏幕,直到複製完整個文件夾,也退出去,並且掃除痕跡。
略緩了兩秒,他打開文件夾,另一邊打開空白文檔,開始記錄重點信息和重合度比較高的信息。
這些受害者都有差不多的特點:年輕女性,獨居,居住環境一般,都是舊城區的古舊公寓樓,沒有電梯,四周圍無監控。
這種生活環境為凶手提供了許多便利。
她們全都死於某種神經毒素注射,身體裡還有乙/醚殘留,死亡時間集中在一點到四點,屍體倒在垃圾桶或者路邊,第二日天明時候被發現,都穿著自己衣櫥裡漂亮的裙子,臉上化了妝。
至於其他的,這些女性的手機都不見了,門鎖有破壞痕跡,但是貴重物品沒有失竊。
“第一個受害者死亡的情況和之後的受害者情況基本一致,第一起案件就是‘有計劃’的殺人,而非‘激情’殺人。凶手事先仔細了解過被害者的情況,知道她獨居,並且製定了詳細有效的方案。”
薩曼皺著眉,雙手敲擊鍵盤,記下自己的一些想法。
可能不夠專業,但對最後結果有佐證作用。
“踩點需要多次出現在附近,並且仔細觀察過,才能確定。獨居、年輕女性的信息可以通過陽台的衣服了解,但是想要知道確切的下班在家的時間,至少要觀察幾天。凶手能多次出入而不引起居民懷疑,其身份對其有一定偽裝保護作用。”
任逸飛在空白文檔裡寫下自己的結論。
警方現在懷疑的主要對象是,利用網絡對年輕女性進行情感詐騙的犯罪者,以及本職工作方便打探消息,還不會引起彆人注意的職業,例如走街串巷的小商販、快遞人員、外賣員、疏通下水道的工人等等。
警方之所以找不到人,就是因為公寓樓人員流動性太強,現場沒有監控和目擊證人,排查範圍太大。但是任逸飛和薩曼兩人不同,他們將懷疑對象濃縮在九人之內。
九個玩家,排除掉已經死亡的兩個全職主婦,剩下就是神秘第九人(任逸飛)、房產中介(薩曼)、家裡蹲(薩曼跟班)、留級學生(學生玩家)、外賣員(外賣玩家)、街頭混混(花襯衫)、拾荒老人(老人玩家)。
任逸飛打開電腦,調出舊城區地圖,他一個一個標記受害者地址。
薩曼也調出地圖,他在查公寓樓附近的公交線。
前者張開手,大拇指按在公寓樓的地址上,作為圓心。大拇指和食指的距離,等比為電瓶車半小時行程,作為半徑。
有圓心,有半徑,一個圓出現在地圖上,並且將所有受害者的地址包含進去。
任逸飛盯著這個圓,微微一笑。
後者排除掉凶手利用公共交通係統的可能,再排除掉拾荒老人的腳踩式垃圾車,將工具縮小至私家車、三輪貨車、電瓶車。
私家車進小巷子不方便,三輪貨車沒人用,隻有電瓶車。
除了第九個神秘玩家,其他玩家裡頭擁有這個交通工具,並且有作案時間的隻有兩人:外賣員和混混。
外賣員有職業便利,可以接觸到這些受害者,而不引起彆人警惕。拿走手機就能解釋為,不願意被人發現訂餐信息。
混混每天在外遊蕩,據說有很多女友,所以不排除利用網絡交友犯罪,拿走手機可以解釋為,不願意被人發現聊天記錄。
任逸飛傾向於前者,因為一個有很多女朋友的混混,實在不應該對一個盲人有這種極端的執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