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年代文中被搶了身份的真千金(1 / 2)

這個要求,其實有點過分了。

畢竟,廠裡的房子,分給員工是有一定要求的。

當年陳父分到兩間房,也是他對廠裡貢獻太大。他也是當時第一個分到房的人。

賣工位,還附帶房子,廠裡一般是不會同意的。

但不知道為什麼,廠長知道這情況,竟然同意了。

一千兩百塊,這算是天價了。

當時,就連廠長都詫異。

想買這個工位的人,不是彆人,正是財務經理家的長子。

財務經理也是一早就看上了陳母的工位。

這不,陳母一出事,他就想接手工位。

當時他就想,等到陳家走投無路,或許這工位就能便宜賣了。

前世也確實如此。

前世這工位是被老家的陳老婆子賣掉的。

這一世,兜兜轉轉地,又轉回了財務經理身上。

對於這個有算計的財務,陳嫻倒沒有說不賣。

她跟誰過不去,也不會跟錢過不去。

但如果有人出的價位比他更高,那她自然也就會把工位賣給彆人。

沒有當場答應,而是說考慮一下。

又放出風聲,說財務經理想買陳母工位,花一千兩百塊。

頓時有人沸騰了。

有一,便有二。

屠家也想要這份工作。

夫妻倆就暗下商量,是不是也買下這個工位。

“陳二丫說過,如果我肯出一千塊,她就賣給我們。”屠母將當初和陳嫻的對話說了出來。

屠父想了想:“要一千塊?”

屠母也道:“我當時就覺得太虧了,要是一百塊,我就買了。”

屠父看了她一眼:“一百塊,你當那是沒人要的工位?”

屠母心裡發虛,當時她還想五十塊就買下了。

“你去商量商量,看八百塊能不能賣下來。”這個工位,實在太讓人眼熱了。

頓了頓,“如果她不肯賣,那就花一千塊。”

屠母大驚失色:“那可是一千。”家裡才有多少存款?去了一千,那就剩不下多少錢了。

屠父卻道:“頭發長見識短。那個工位,難道還隻值一千?就這工資就有五十六塊,還不算獎金,至多兩年,就能把本錢賺回來。這個工資,不管是給兒媳,還是給女兒,起碼能再乾四十年。”將來退休,這工位還是自家人頂。

多劃算。

屠母當然知道。

所以她再一次去找了陳嫻。

之所以沒有找陳母,是因為知道陳母不想賣工位。

陳嫻:“你說多少?”

“八……八百。”屠母停頓了一下。

陳嫻笑容中充滿諷刺:“你知道有人已經出價出到一千五了?”

屠母當然知道,她道:“二丫,你當初說過,隻要我家能出一千,你就把工位賣給我們。”

陳嫻卻似笑非笑:“你也說,是當初。此一時彼一時,當初一千可以,這會可不行。你要出跟彆人一樣的一千五,那我們親戚關係,我就讓了。”

屠母氣得眼睛都滴了血。

從一千到一千五,五百之差,那就是一個鴻溝。

家裡能拿出一千,那也是肉疼著出了,一千五,那是不可能的。

“二丫,我們是親戚。”

“誰還跟錢過不去?你家屠芳當初扣著我媽的工資不發,可曾想過親戚?”

故意的!

陳嫻這是故意的。

故意讓她燃起希望,同時又狠狠地把她踩進泥裡。

屠母氣得想破口大罵,但這會她忍下了,她還想要陳母的那個工位。

她用力地咬了咬牙:“我去跟當家的商量商量。”

“好說,但請快點,到時候被人買走了,可彆說我沒提醒你。”

陳嫻自然不會把工位賣給屠家。

除非屠家肯比彆人價高。

但屠家可能嗎?

陳嫻大致對比了一下,選定了三家。

一家就是那個財務經理,他肯出一千二兩塊附加條件就是需要將房子一起轉讓。

一家是廠長的小舅子,他倒是肯出一千五百塊,同樣也需要轉讓房子的使用權。

還有一家,是原來陳父暫時讓他們保管工位的李師傅,他隻能出到一千塊,也不需要轉讓房子的使用權。

陳嫻是傾向於這個李師傅的。

雖然價位最低,但人家是實實在在的,誠心想要買下這個工位的。

房子使用權的轉讓,可以另外加錢。

“媽,我想好了,將工位賣給李師傅。”陳嫻將自己的想法告訴了陳母。

陳母想了想:“這李師傅當年算是你爸的半個徒弟。當年你爸去世,工位也是暫時讓他保管的,也沒讓他出錢,唯一的條件就是等到阿株和阿楓長大了,工位讓給陳家。”

陳嫻點頭,這些她都知道,這也是當年陳父安排的後路之一。

陳家落難的時候,李師傅算是唯一沒有落井下石的,還曾經悄悄地塞了幾百塊錢,說是借給原身的。

就這份情,陳嫻也會把工位賣給李家。

當陳家的決定一出,驚呆了所有人。

竟然還有人不喜歡錢,價錢最高的人沒有得到,反而是李師傅那得到了。

這工位一賣,他們在廠裡宿舍的房子,隻怕也遲早要還回去了。

“阿嫻,李家剛才來人說,房子的使用權轉讓給他們,他們另加五百塊。”

買工位,和房子轉讓使用權,卻是分開。

不像之前那兩位,賣工位看似價,卻要連房子一起轉讓。

看似一樣,其實有點兒侮辱性了。

“那就轉讓吧。”

其實陳嫻知道,李師傅家不缺房子。

李師傅本來就是鎮上的人,家裡有宅基地,建了一個大五間的平房,李師傅家兩個兒子,房子其實是夠的。

這會說轉讓房子的使用權,而且還是五百塊,其實是點貼補陳家的意思。

“媽,轉讓吧。”

廠裡這個房子,他們是住不了的。

去廠裡公證,簽字將工位賣了出去。還有房子使用權的轉讓。

陳家算是從此跟翻砂廠沒有關係了。

“阿母,我們去鎮上買房吧?”這是陳嫻的打算。

她早在決定賣工位的時候,就已經打聽了如今房子的行情。

鎮上的房子,一千塊能夠買到挺好的房子了。

縣裡的房子貴,差不多規格的,需要需要五千塊左右。

她倒是想買在,但錢不太夠。

“我們先在鎮上買。”

將來賺到錢了,再去縣裡買。

卻從來沒有想過回鄉下。

自從陳嫻立了起來,陳母的主心骨就傾向了陳嫻,不管是大事還是小事,都由著陳嫻作主。

“你決定就好。”

陳家從廠裡那間隻有十來平方的房子裡搬出去。

搬到哪裡,廠裡誰也不知道。

陳嫻並不想跟翻砂廠裡扯上關係,也不想讓人知道他們家的去向。

陳家頭上還懸著一把刀呢。

陳家的滅門慘案,離發生可還有兩年。

兩年時間,夠陳嫻布置一切了。

最先的當然是三個弟弟妹妹的學武問題。

哪怕他們有抵觸,陳嫻也壓製著讓他們學。

最後甚至連陳母也加入了。

陳嫻雖然沒有跟陳母說了將來的滅門慘案,但是卻跟她說了,自己不是張家的女兒。

讓她不要再去張家說認親的事,陳母就猜到了。

張家不是陳嫻的父母,那誰才是?

不過,張家夫妻確實跟阿嫻不像。

……

此時,在京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