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攏緊鬥篷,走在大街上,終於明白為什麼所有人都說,佛羅倫薩已經淪為血族的城市。
明明是大中午,天空卻陰雲密布,哥特式穹頂如同怪獸尖銳的指甲,捅破鉛塊般厚重的雲層。記得上次來這裡時,房屋還像花朵一樣繽紛絢麗,現在卻隻剩下黑白灰三種枯燥的顏色。
仰頭望去,能看見華麗斑斕的百花大教堂,然而教堂圓頂上方,卻盤旋著上百頭紅眼蝙蝠。它們眼睛血紅,獠牙尖利,上百頭聚集在一起時,展開的骨翼烏雲般遮天蔽日,已經成為城市的一大隱患。市政府卻拿它們毫無辦法。
因為這些吸血的野獸,紫色鳶尾花之都已變成藏汙納垢的陰溝。不少人被迫背井離鄉,尋找新的居所。
匆忙穿過一條泥濘的小巷,本以為能甩掉那些討厭的尾巴,誰知,不僅沒能成功甩掉他們,反而讓他們離我更近了一些。
算了,誰讓這是他們的地盤。
剛好,前麵有個小酒館,人來人往,我立刻擠了過去。不知是誰散布的謠言,說血族隻吸脖子的血。於是人們紛紛戴上金屬頸套,防止成為血族的盤中餐。事實上,隻要血族看中了你的血液,哪怕隻有腳脖子能啃,他們也不會在乎。
“小姐,要來一杯啤酒嗎?”一個胖女人熱情地招呼道,她身上掛著三個啤酒桶,金黃色的酒液搖搖晃晃。我連忙擺手:“不用。”
沒想到這麼一回答,竟讓更多的人湧到我的身邊:“小姐,我這裡有正宗的巫銀頸套,保證被女巫祝福過……”
“我這裡有驅魔粉,蝙蝠的克星!”
“我這裡有……”
“不用,真的不用。”我皺皺眉,一邊拒絕,一邊用餘光掃視身後。奇怪,那些尾巴怎麼不見了。
不等我思考清楚,身邊的人突然跑得乾乾淨淨,與此同時前方傳來慘叫聲:“吸血鬼……吸血鬼來了!大家快跑啊!”
心中一緊,抬頭望過去,隻見一頭紅眼蝙蝠撲棱著骨翼落在地上,化為一個四腳著地的人形怪物。它的皮膚蒼白,血管浮起根根分明,頭部骨骼發生異變,鳥喙一般突起,兩枚尖牙足有二十公分那麼長,一口下去能直接刺穿人的頭骨。它的肌肉更是怪異至極,肩部、胳膊的肌肉發達到不正常,雙腳卻像萎縮了一樣,尾巴似的拖在身後。
這是血族中等級最低的血族,儘管戰鬥力驚人,卻喪失了基本理智,由新血族賦予生命。在血族中,地位比狗還要低。
趁它還沒有看見我,我迅速打量四周,尋找躲避的場所。這時,一輛私人馬車進入我的視線,正在朝這邊駛來。雇得起私人馬車的,多數是有頭有臉的富豪。他們會在馬車前掛上驅魔燈,防止低級血族入侵。不過,對於我這種級彆的血族是零作用。
是的,我是血族,還是幾近絕跡的舊血族。在這個新血族橫行霸道的時代,舊血族要麼待在古堡裡坐吃山空,要麼像我一樣被千裡追殺。幸好,相較於新血族,我們有一個優點,那就是能瞬間移動。
馬車越來越近。但糟糕的是,那頭怪物也在向我逼近,它口腔裡腥臭的氣味飄過來,差點把我熏暈過去。
想起小腿上綁了一把匕首。我不動聲色地蹲下來,握住匕首,準備抽出來。然而就在這時,怪物突然朝我撲了過來。
——該死!
誰說這玩意兒沒有智慧的,它早就發現我了!
我單手撐在地上,一個翻身,險險地躲過它的襲擊。見我如此輕鬆地避開它的襲擊,怪物張開上下喙,憤怒地咆哮一聲。腥黃色的黏液在它唇齒間拉開,惡心得令人頭皮發麻。
馬蹄聲越來越響亮。不敢耽擱,我拔出小腿上的匕首,兩三步跳到它的頭頂,雙腿夾住它粗壯的脖子,舉起匕首,自上而下狠狠地鑿穿了它的頭顱!
一道鮮血飆在我的臉上。
怪物“砰”地倒了下去,濺起泥濘的雨水。
同一時刻,馬車距離小酒館隻有幾步。怪物還在痛苦地掙紮,把它的頭顱踩進泥坑裡,我埋頭估算著馬車還有多久過來。
倒數三秒。
兩秒。
一秒。
咬牙拔出匕首,刹那間鮮血噴射了一地,小酒館深色的雨棚瞬間積滿了血紅色的雨水,淅淅瀝瀝地淌下來。
我瞬間移動到馬車的頂篷上,半蹲下來,把匕首插回小腿的皮袋,對小酒館的老板娘笑笑:“抱歉。”說完,覺得有點沒誠意,掏出一枚金幣扔過去,“這是補償。”
在所有人驚愕加驚恐的目光中,我若無其事地攀住馬車的房簷,鑽進了車廂裡。裡麵坐著一個貴婦,一個女仆,均被我渾身鮮血的模樣嚇得夠嗆,正目瞪口呆地望著我。
車廂很寬敞,彆說三個人,擠五個人都沒有問題。我對她們和善地笑了笑,說:“彆怕,我不會傷害你們。”
說完,我自然地坐了下來,卻沒想身上的血跡浸濕了蕾絲坐墊。這麼出城肯定不行。注意到車廂角落有個箱子,沒有蓋緊,深紫色的裙擺水波一般溢了出來。我想了想,掏出一枚金幣,問道:“請問,我可以買一件衣服嗎?”
沒人回答。我也沒指望她們回答,隨手把那枚金幣放在桌上,說:“謝了。”
五分鐘後,我換上一條深紫色的綢緞長裙,把血淋淋的鬥篷扔出窗外。裙擺繡著清麗的白玫瑰,籠罩著鏤空黑蕾絲,很符合我的審美,忍不住又給她們一枚金幣當作謝禮。用毛巾擦掉臉上的泥點與血跡,我戴上鮮花寬簷帽和黑網紗,不然紅眸太顯眼,很容易嚇到無辜的路人。
看馬車行駛的方向,應該是城門。本想等馬車出城,就和這兩位可憐的女士分道揚鑣。誰知,馬車徑直駛向城郊。我剛想問貴婦馬車的目的地,就聽見車簾外男仆的聲音:“馬戲團快到了,夫人。”
馬戲團?
我轉了轉眼珠,看向女仆,說:“你留在車上,我陪你的夫人去看馬戲。”
貴婦咬咬下唇,想說什麼。我掀起裙子,露出小腿插著匕首的皮袋:“彆著急回答,再考慮一下。”
她們被我說服了。
如果不是在被追殺的情況下,我還挺願意去看馬戲的。我出生在一個貧寒的家庭裡,父親是碼頭工,母親沒有工作,全家仰仗著父親1000法郎的年收入過日子。生活儘管貧苦,過得卻還算平靜,我的出生則打破了這份平靜——我天生黑發紅眼,父母卻是金發藍眼。因此,我母親總是被父親拳打腳踢。一開始,我還會心疼母親身上的青紫淤痕,勸她離開父親。她卻辱罵我是個野種,質問我為什麼要鑽進她的肚子裡。
後來,我碰到了現在的養父。相較於親生父母,養父簡直是神甫一般的存在,給我吃,給我穿,教我識字讀書,教我皇家禮儀。可惜,他是個變態——倒不是說,他對我有什麼非分之想,而是他像我生父一樣是個暴力狂。
打個比方,他讓我讀《君王論》,讀完必須寫讀後感。隻是這樣,當然沒問題。他變態就變態在,若是寫出來的讀後感,不符合他的觀念,就是一頓鞭笞加禁閉。久而久之,我終於受不了逃了出來。
但是,他身邊的走狗實在太多,於是就有了開頭那一幕。
說起來,不管是在生父身邊,還是在養父身邊,我都從未有過娛樂活動。跳繩,捉迷藏,看馬戲,於我而言都是奢望。
馬車駛進圓拱形的木門,透過車窗望去,到處都是白色帳篷與幽藍色的火把。告示欄的海報色彩鮮豔,線條誇張。離我最近的一幅海報,上麵畫著一頭猩紅豎瞳、尖嘴猴腮的紅眼蝙蝠,正對著前方詭異微笑。
下方是一行潦草而怪異的文字:
召喚吸血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