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Chapter 9(2 / 2)

再一次感歎G真有錢後,我費勁把這些東西搬回了公寓。

晚上,G回到公寓。我把剩下的錢還給他,他接過以後,居然疑惑地問:“你沒買東西?”

“……您給得太多啦。”

他難得沉默了一下:“你都買了些什麼。”

我老實地報了一遍物品的名字。G搖搖頭:“買錯了,跟我來。”

他帶我來到地下城的黑市,一出手就是一雙鑲嵌著魔法寶石的鹿角兔皮靴,810法郎瞬間變成10法郎。鹿角兔顧名思義,是一種頭頂長鹿角的兔子,皮質跟鴕鳥皮差不多,卻比鴕鳥皮更加耐磨。

皮靴遞到我手上時,我心情複雜極了,待在老變態身邊那麼多年,他從來隻會折磨我,而不會送我衣服鞋子。這還是我第一次收到這麼貴重的禮物。戀戀不舍地摸了一會兒,我還給G,說道:“這個太奢侈了,普通靴子就夠了。”

G平淡地說:“克拉肯的黏液腐蝕性極強,你穿普通靴子,是想光腳與它戰鬥麼。”

“……”我默默收下了靴子。

本以為這雙靴子就是今晚購物的巔峰,誰知,G又買了一件無論是質地、剪裁,還是價格都要比我那件高出太多的鬥篷。臨走前,他見我戴著普通的皮手套,又買了一雙魔法長手套。轉眼間,一千法郎就沒了。如果是其他男人對我這麼花錢,我肯定會覺得他對我有意思,但G這麼做,我卻絲毫感受不到曖昧氣息。他花錢大方得嚇人,即便是我富可敵國的養父,也不會像他這樣花錢。他出手大方得像是……從未考慮過未來。

我很想對他說點什麼,可又感覺沒什麼好說的。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我和G連朋友都算不上,對於他的生活方式,我能做的隻有尊重。

回到公寓,G脫下黑色大衣,隨手放在沙發的靠背上,上樓休息去了。我看見他手臂的繃帶隱隱滲出鮮血,說明舊傷未愈又添新傷。這人不僅不在乎金錢,也不在乎自己的身體,過得真是太隨便了。

我搖搖頭,蹲在地上,把明天要帶的東西放進背包裡。整理的時候,不小心把G的大衣當成自己的衣服塞了進去。過了一會兒才反應過來,連忙拿出來,心虛地捋平褶皺,放回原位。誰知這麼一塞一拿,一張畫像被帶了出來,輕飄飄地落在地上。不想未經允許翻看彆人的東西,但這張畫像一眼看上去太熟悉了,我忍不住撿起來,仔細察看。

那是一個容貌極美的女子,因為過於美豔,眉眼間流露出一絲不討喜的侵略性。她身穿深紫色長裙,頭發綰在腦後,戴著鮮花寬簷帽,黑網紗剛好罩住飽滿豐盈的雙唇。

當看到女子右邊顴骨一顆褐色小痣時,我的心狠狠跳了跳,差點蹦出喉嚨口。

這個五官,這個打扮……這……

這不就是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