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離婚的渣爹(1 / 2)

在賀明明的記憶中,十二歲是她人生的一道分水嶺。

十二歲之前,她家庭美滿,是幸福的小公主,十二歲之後,爸爸出軌再婚,媽媽被算計得淨身出戶。

後媽崔英蘭帶回來一個姐姐——崔靜,比她大一歲,跟她住在一個屋簷下,還跟她上同一所學校。

爸爸更疼她這個親生女兒,所以崔靜,不,後來改名賀靜了,賀靜處處跟她較勁,什麼方麵都要把她比下去,後媽表麵上對她比對親生女兒還好,可用的全都是軟刀子,明裡暗裡的戳人心。

後來,崔英蘭給她爸生了個兒子,她就徹底成了那個家的外人了,上了大學之後,她再也沒回過那個家。

她爸除了打錢,一年到頭都不會過去見她幾次。

她媽離婚後日子一直過得很辛苦,後來也結婚了,有了新的孩子。

再後來她畢業工作了,沒幾年,爸媽就開始分彆催她結婚,從二十多歲一直催到三十歲,三十歲生日這天她喝得酩酊大醉,再醒過來就回到了小時候。

爸媽已經辦了假離婚,離婚哪裡有真假,離了就離了。

“我誰都不想跟。”賀明明聲音很平靜,她怨恨父親,即便能夠理解母親,但也不想再過那種‘寄人籬下’的生活了,不想再成為新家庭中那個礙眼的人。

“我可以自己生活,雇個阿姨在家裡照顧我就行,你們要是想我了就來看我,但是彆人就彆帶了。我不反對你們再婚,但不要把人帶到我跟前來,尤其是爸,我不想看見破壞你們婚姻生活的那個小三,還有小三的女兒。”

這樣稱呼崔阿姨確實很爽,她早就想這麼喊了。

賀明明忽然想起她爸現在沒錢了,那崔阿姨還會跟著她爸嗎?整天標榜自己不圖錢、不圖房子,就圖她爸這個人,她怎麼就那麼不信呢。

無論是賀知年,還是於雪,都沒想到孩子是這個回答,他們都以為明明會選擇跟著媽媽。

孩子跟媽親,一般離婚的孩子都會選擇跟媽,更彆說這段婚姻的失敗可以完全歸咎在當爸的身上。

可是賀明明誰都不選,要自己過,十二歲的孩子一個人生活,哪怕是雇個阿姨照顧著,哪家的大人能放心。

於雪就哄孩子:“你剛放暑假,現在說這些還早,假期你先跟媽住著,你之前不是想學鋼琴嗎,咱們趁暑假去報個興趣班,待會媽就帶你去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