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審判(2 / 2)

刑大妹見她對這樓感興趣,指了指說道,“這個啊,是咱縣供銷社,解放前是洋買辦開的公司,後來才改成供銷社的。裡頭的售貨員可是個頂個的牛氣,要是我也能當個售貨員,我娘晚上做夢都能笑醒。”

這個年代的售貨員,端的是公家的鐵飯碗,一個月的工錢或許比一些公社乾事都高,還能接觸到第一手的貨,能買到好些不要票的東西,這樣一份工作搶手的很。

“我知道了,”趙青禾笑了笑,“我長這麼大頭一次到縣城來,等事辦完了,可得好好轉一轉。”

辦什麼事情,當然是看著黃招娣和黃秀英倒黴了。

趙青禾不認識路,跟著刑大妹,一直步行來到了縣人民廣場,這年月,審犯人不在法院審,在廣場審,革委會一並承擔了法院的工作任務,主審官就是安慧的舅舅,方家成方書記。

先帶出來的就是黃家姐妹,黃秀英脖子上還掛了塊牌子,上書八個大字“反''''革命拐賣婦女罪”,黃招娣待遇好一些,沒掛牌子,兩姐妹年紀本就不小了,這次一見,更憔悴了,六十歲的人看起來像七十多歲的。

方書記先宣讀這兩人的罪行,當說到黃秀英涉嫌拐賣二十多個婦女時,圍觀群眾群情憤慨,嚷嚷著,“打死她們!打死這兩個人販子!”

趙青禾眼尖,一眼就瞅見了人群中藏頭藏腦的錢壯實和錢老實,他們旁邊,包著頭巾不露臉的,不是李春娟和韓彩霞是誰。

方書記開始宣布對這二人的處罰結果,黃秀英死罪難逃,將於兩月後直接槍斃,黃招娣罪不至死,判她坐三年牢。

這個判法依據是什麼,趙青禾不知道,據她了解,新中國這個時候沒有刑法,大革命之前,還有各種文件供參考,大革命這十年裡,本就不健全的法製被破壞殆儘,不管什麼權力,革委會通通一把抓,怎麼判案子也是人家說了算,法院反倒成了擺設。

聽到黃招娣被判了三年,錢壯實和錢老實鬆了口氣,沒判死刑就好,三年而已,還能等到老娘出獄那一天,李春娟和韓彩霞心裡則百味雜陳。

黃招娣拉扯錢家兄弟長大,母子感情深厚,為人又霸道,兩個兒媳婦在婆婆的五指山下壓了這麼些年,心裡多少有些不痛快,就拿這韓彩霞來說,眼神裡寫滿了不甘心,咋就隻判了三年?這豈不是說,三年後,她還要受這個老虔婆的氣。

不成,分家,必須得分家!

錢家人怎麼想的,趙青禾不曉得,黃秀英能被槍斃,已經是意外之喜了,殺了這麼個禍害,世界上的空氣都要新鮮兩分呢。

黃秀英被帶下去的時候,人群中衝出幾個女人,民兵都沒攔得住,她們直往黃秀英身上招呼,挖的,抓的,撓的,十八般招數都使上了,隻要能出氣,有個女的還動了嘴。

民兵和公安要去拉,老百姓們反倒不樂意,一位戴著紅袖章,剪著劉胡蘭頭的大姐站出來說:“這就是被黃秀英禍害的女同誌,今天就是為了出一口惡氣,你們家裡沒個姐妹啊,攔什麼攔,我看誰敢!”

公安局長扭頭找到方書記:“書記,您可得管管您家這位女同誌,這像什麼樣子!”

方書記瞪眼睛,“婦聯辦事,管她們作甚,不讓她們出這口氣,晚上回家就得撒我們身上,你可彆忘了,你愛人也是婦聯的乾事。行了,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吧!”

……

“差不多得了啊,彆得寸進尺。”

女人們被婦聯的工作人員拉走,趙青禾眼瞧著這一幕,深刻覺得,黃秀英殺的好,殺的妙。

接下來,審判的是買人的人,這些人低著頭,接受著革委會對他們的宣判,裡頭就有買趙青禾的洪家父子。

離趙青禾不遠處,有個年輕姑娘,蹲在地上哭得上氣不接下氣,她沒紙巾,隻好把兜裡的手帕遞給那姑娘。

身後兩個老太太的低語聲也傳到耳朵裡,“……可憐哦,娘早早死了,爹又新娶了一個,那個女人啊,心狠手辣,把這閨女偷著賣到老牛灣,還騙我們街坊四鄰,說是跟人跑了。公安把她救回來的時候,還帶著個丫頭呢,你說這以後的日子咋過呦。”

老牛灣的人被審完,剩下的,趙青禾也沒看下去了,刑阿媽給了她五塊錢和一些票,讓她中午不用回家吃飯,去縣裡的大眾飯店改善改善夥食。

刑大妹也饞,一聽去大眾飯店吃東西,心思立馬就飛了過去,拉著趙青禾擠開人群往外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