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搖滾聯盟(2 / 2)

狂野十八少年時 金01 4416 字 8個月前

萬帆就準備趁著自己還在京城幫助夢中情人組織一場演唱會,哪怕隻有幾十個人捧場就行。

倒不是為了賺錢,隻是讓夢中情人闖闖名聲。

“在什麼地方辦演唱會?”那個女豪客問道。

“這個我們還沒想好在什麼地方,等找到地方到時候我們會通過火鳥何老板貼發一個通知。”

萬帆的話音未落,趙永泉站了起來:“我貿易公司有個禮堂,能坐幾百人,我免費讚助給你們。”

萬帆感覺腦袋有點暈乎乎的,很不幸!他被天上掉下的一個餡餅砸中了,砸的腦袋上都是轉圈跑的金星。

當萬帆沒經過商量說出要舉辦演唱會的話時,白笙嚇得差點尿了褲子。

舉辦一場演唱會可不是小事兒,從場地到設備乃至廣告投入這都不是三天兩天能夠解決的,再說前期的投資也不是小錢。

租場子,打廣告,印刷票據,還得報備申請。

這些做完若是沒幾個人來看,就賠到姥姥家了。

“申請和票據還有廣告的事情包在我身上。”何樂濤拍著胸脯打包票。

你看,當你扭轉了黴運,好運跟著就來了。

酒吧裡的人紛紛表態,要去現場捧場。

一場正宗的演唱會需要三十首歌,萬帆之所以把夢中情人的演唱會定義為小型演唱會,準備的歌曲就不會超過二十首。

今天在這裡已經亮相了十首,接下來萬帆再準備十首歌就行了。

至於排練,這麼多歌曲一個樂隊是不可能排練完了。

這不是問題,萬帆本來也沒打算就指望夢中情人一個樂隊排練。

那不是還有軋道機樂隊和黑孩子樂隊,還有一個主唱是女生的樂隊嗎。

張月既然想買他的歌,不如順水推舟也把他們拉進來上個場,想來他們會很樂意的。

這樣既減輕了排練的壓力到時候在台上壓力也能減輕點。

關於錢,分多少算多少吧。

錢不是主要的,主要的是把這場演唱會落到現實。

這樣一來,他在京城的行程怕是要延長一兩天了。

這個時候已經是接近晚上十二點鐘光景,酒吧裡依然還有客人逗留。

萬帆來到休息室,把張月和邢宏偉李依依三個樂隊的人召集到一起。

這三個樂隊在萬帆和眯縫眼發生矛盾的時候都選擇了觀望,沒有跟著摻和。

“你們也聽到了我剛才的決定,我們決定舉辦一場小型的演唱會。現在場地的問題解決了,趙老板說他們公司有個能坐三四百人的禮堂,何老板說設備什麼的他可以暫借。我們就決定在那裡舉辦了,現在的問題是時間緊,光靠我們樂隊自己怕是來不及應付,不知幾個哥哥姐姐的有沒有興趣一起組織一場演唱會?”

萬帆的宗旨是有錢大家賺。

當然這場演唱會賺錢就彆指望太多,但可以籍此擴大樂隊的聲望,他覺得把這幾個樂隊組織在一起組成了一個小聯盟,如果大家能同心協力的發展,將來不愁發展不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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