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開演唱會(1 / 2)

狂野十八少年時 金01 4283 字 8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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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帆覺得自己的想法可行,憑著他拿出的這些歌曲,這個小聯盟隻要經營得當,給個露臉的機會發展說不定就發展起來了。

當然前提是這些樂隊能同心協力,如果中間各耍各的心眼,那就不好說了。

“小萬!夢中情人有這麼多硬曲,我們來不是跟著丟人嗎?”女歌手李依依第一個開口。

她是個心直口快的女人,這個時候她二嗬嗬的性格反倒說出了張月和邢宏偉的心聲。

“這不是問題,我還有很多歌子,你們可以選擇唱我提供的曲子,也可以唱夢中情人樂隊擁有版權的曲子,當然演唱權僅限於演唱會當天。”

“那有我能唱的歌曲嗎?我可是個女生。”

萬帆回憶了一下很堅決地點頭:“有!”

女生的搖滾曲雖然不很多,但是一定有,你若是嗓子行萬帆不介意把後人改編版的《雨花石》讓李依依比劃比劃。

你要是唱不了可彆怪我。

“我們沒意見。”張月和邢宏偉紛紛表態,這邊萬帆提供歌曲他們當然不反對試試了。

張月正好還有買歌的計劃,如果唱著效果好不排除買下來。

邢宏偉也有這樣的心思。

“白哥!這樣安排你覺得行嗎?”

白笙是夢中情人真正的小老板,萬帆當然要征求一下他的意見,雖然有點事後諸葛亮。

“兄弟!你的意思就是我的意思。”嘴上這麼說,但是白笙心底吐槽,麻痹的你都決定了才問我行不行,這不等於先斬後奏嗎。

“那咱們明天就排練吧,爭取用兩天的時間把要演唱的歌曲熟悉熟悉。下麵咱們還要和趙老板、何老板商議商議。”

趙永泉、何樂濤和軋道機樂隊、黑孩子樂隊以及將軍街樂隊再加上夢中情人樂隊的人坐在了一起。

一邊喝何樂濤提供的飲料一邊討論演唱會的事情。

“趙哥,何哥!我也不隱瞞什麼,我是北遼人,到京城來參加個筆會,能認識這些朋友也是緣分。但是五號就是筆會散會回家的日子,我就算在京城再待兩天,也不會超過七八號就得回去,因此時間比較緊,我想演唱會就放在六號,你們看行不行?”

“哎呀!五號是星期天,六號是星期一沒有星期天好呀。”趙永泉想了一下說道。

“放到五號那就一天的排練的時間,這個太緊了,怕是曲子都熟悉不過來。就是兩天按理說都是扯蛋,一天肯定不行,隻能放到六號了。”

兩天能把曲子記住就不錯了,翻車的概率都超過百分之五十,若是擱一天說不定十首歌能砸八首,哪還唱啥呀。

但是萬帆頂多也就能用兩天的時間來準備了,他不能在京城待太長的時間,他又沒準備留在這裡搞搖滾。

“六號就六號,你們樂隊能行我這裡沒問題!”

“何哥!關於門票的定價你看著給定個價,這個你有經驗。到時候收入咱們大家平分,彆在乎多少,就是分一塊錢大家圖個樂嗬怎麼樣?”

趙永泉首先否定:“我不要一分錢,都說了是免費提供的,要錢算怎麼回事兒,我差那兩個小錢嗎!明天你們就可以到我公司的俱樂部排練。”

趙永泉表完態度何樂濤也表態了:“我的設備也是免費借的,明天我就把一些必須的設備派人送到趙老板的俱樂部,你們就到那裡去排練。不過我也是有想法的,我的想法是夢中情人樂隊將來火了彆忘了到時候幫助宣傳一下火鳥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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