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梅、你的病好了?”王良盯著王梅,不敢置信。
王梅並不看他,也沒有說話。
“王梅,你想好了嗎,你要說的事對你自己的傷害,或許比對他還要大。”宋寧看著她,柔聲道,“你不說,我一樣能定他的罪。”
王梅目光堅定地回望宋寧:“大人,民婦的丈夫死了,因為民婦而死。”
“如果民婦還為了自己繼續裝瘋賣傻苟且偷生,那民婦又算得了什麼人呢?!”
“更何況,民婦苟且偷生,為的就是今日!”
她忽然挺直了腰杆,跪的直直的,麵色堅定。
宋寧回到桌案後落座,拍了驚堂木,正色道:“證人王梅,你且說清楚,王良這些年是如何對你行齷蹉之事,而你又是怎樣委曲求全,等待時機報仇。”
公堂內外又再次安靜下來。
王良盯著王梅,麵色煞白。
王梅昂著頭,大聲道:“我七歲時,父母就相繼病逝了。我的母親去世前,將我托付給了我哥,叮囑他這輩子都要好好照顧我。”
“我生病時,他會徹夜不睡的照顧我,我晚些回家時,他會因為擔心我,而找遍整個京城。”
王梅說的時候麵無表情,因為沒有沉浸或者回憶兒時的美好。
她的美好已經被恐怖的事淹沒了。
所有曾經的光亮都淹沒在漆黑裡。
“直到……直到我告訴他,我喜歡蘇岩我要嫁給他的那天,他氣憤地打了我。”王梅道,“那天我們吵的很凶,我才知道,他不是我的親哥哥。”
“他五歲的時候,家中鬨饑荒,父母都餓死了。是我爹將他接到家裡來養著。”
“可這並不能改變什麼,我當她是哥哥,不會記仇但也不會有彆的情愫。”
“後來我嫁給了蘇岩。”王梅苦笑著,“他每日都來看我,他每次來我都躲著……連我的孩子都知道,媽媽害怕舅舅,他才三歲而已。”
她說著話,背脊雖挺直,但依舊能看得出正微微發顫。
“那天早上,我娘叮囑他中秋節來吃團圓飯,還告訴他我有了身孕。”王梅道,“我當時生長子時,差點一屍兩命,他早就警告過我和蘇岩,不許再要孩子。”
“我本也不想,可孩子來了又能怎麼辦?卻不料他找到我,說要帶我去找大夫。”
“我們吵了一架,我甚至罵了他,罵的很難聽,讓他滾。我以為他不會再管我的事,可沒有想到,他居然將蘇岩殺了。”
王梅說著,想到當時蘇岩死的樣子,整個人劇烈的發著抖,眼淚簌簌落著。
“我本沒有懷疑他,可是那天晚上,我暈倒後他來照顧我,我看到了他胳膊上的傷。”
“後來他強製帶我回家休養,他……他逼著我喝墮胎的藥,讓我假裝摔倒小產……他夜裡盯著我,整夜整夜的不睡覺……他無論去哪裡都要把我帶著……”
“他每次躺在我的身邊的時候,我都想殺了他,一刀一刀、一刀一刀吃他的肉,喝他的血!”
“吃他的肉喝他的血!”王梅尖叫著喊道。
“閉嘴!”王良打斷她,“你知道你在說什麼嗎?”
“你閉嘴,不許再說了。”
“你讓我死?你讓我死嗎?我死了這個世界上還有誰對你好,還有誰照顧你,還有誰把你當眼珠子一樣疼愛?”王良吼道,“你還是瘋了,你一直都是瘋子!
“從你嫁給蘇岩的那天,你就瘋了。”
王梅回頭看著他:“我清醒的很,我比任何時候都清醒。”
“我不稀罕你對我好,我不需要你。”王梅指著他道,“我這輩子、下輩子都不想看到你。”
“你還我的夫君,還我的孩子。”王梅起來,衝著王良的臉,使勁的抽打,扯著他的頭發,甚至要撲上去撕咬。
王良想要避讓,但手臂無力,隻能任由她廝打。
“王梅。”宋寧敲了驚堂木,道,“肅靜!”
王梅停下來,無力地跪坐在地上,道:“求大人為民婦做主!”
宋寧頷首:“本官定為你做主。”
她看向王良,問道:“你可認罪?”
王良重新跪直了,目光裡都是死氣,他麵無表情地盯著王梅,回道:“我認罪!”
“她讓我死,我就去死。”
“我認罪,蘇岩是我殺的。”王良始終盯著王梅,“從他和梅梅成親的那天起,我就恨他,我就告訴她不許讓梅梅有孕,女人生育太危險了。”
“可他不聽,還是讓梅梅有了身孕。果不其然梅梅九死一生。”
“我怎能不恨他。他搶走了我摯愛的寶,卻不珍惜,一而再再而三的踐踏,他該死,他必須死。”
“他若不死,梅梅總有一日要死在他手裡。”
王梅回頭看著他,吼道:“我願意,便是死了,我也願意。”
“你怎麼能死,你怎麼能受苦?我舍不得,你不能。”
王梅不想和他說話,崩潰的說不出話。
“王良,住口!”宋寧打斷他的話,道,“成親、生子、是她自己的選擇,作為兄長你可以提點、可以幫忙,唯獨不該乾涉甚至替她決定。”
王良吼道:“所有人都是覬覦她的美色,隻有我是真心對她好。”
宋寧冷聲道:“真心或假意,都不是你扭曲、強製彆人人生的借口。”
“更無法讓你的惡行冠冕堂皇!”
“今日,本官便依律判你有罪,以告誡天下人,無論是父母、妻兒、兄妹……都不該強製乾涉彆人的人生,以愛護的名義,做違法齷蹉之事。”
“依《周律.刑律.人命》第二百八十一條。凡蓄謀殺人者並肢解人屍體者,梟首示眾!”宋寧拍了驚堂木,喝斥道。
眾人驚呼,這個罪判的就很重了。
砍頭還要示眾,這比斬立決還要重。
“我不服,你憑什麼這麼判?”王良道,“砍頭不過碗口的疤,我認罪,可你不能辱我!”
大家都看著宋寧。
卻見她驚堂木接著一拍,盯著王良道:“還沒完。”
“依《周律.戶律.婚姻》第一百一十條,尊卑為婚。凡娶、嫁、奸同母異父或同宗姐妹兄弟者,以親屬**論。此案中你禁錮王梅、強奸毒害她的身心,罪加一等。”
“本官判你杖責一百!”
王良大呼,道:“你這是重典重判,你不過一個小小推官,根本沒有資格,我不服!”
“本官按律判刑,你若不服,便去大理寺再訴!”
“在這裡,在這個公堂上,本官說了算。”
王良跌坐在地,四周寂靜。
陽光破雲而下,雖依舊冷,可心中卻滿是激憤……有人道:“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