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貪得無厭(求訂閱,推薦)(1 / 2)

或許是很多前輩給了勞倫-維絲伯格借鑒的底氣。

比如《魔戒》係列,新線影業除了花費一筆高額的改編費用,還答應讓出影片總收益的百分之7.5;

又比如《哈利-波特》係列,時代華納調動整個集團的資源,鋪天蓋地的拿錢造勢,為在全世界上推廣,然後通過電影讓這本書更加火熱。

華納付出的夠多吧?

應該算是喬安-羅琳的恩人吧?

畢竟這廝出版兩年,就淪落到領政府補助金的地步,顯然生活的很不好。

但火了之後,她是怎麼做的?

前三部的改編版權拍出電影,華納大賺之後,先是拒絕後續四部續集的版權出售,趁機提出種種嚴苛的要求,因為她覺得合作很不公平,需要額外的更多的利益補償。

華納也不是吃乾飯的,表麵上無可奈何的同意,就當養了個白眼狼,還給了她製片人的職位,讓她參與製作,成為資方。

反手就是一記重拳,在《哈利-波特與鳳凰社》上,美國本土取得6.12億美金的票房,但分賬時,華納倒虧1.67億。

原因就在於華納從中扣除了高達2.12億美金的發行支出,而這部電影的發行工作,就是華納全程把控的――彆問,問就是赤裸裸的欺負,連華爾街都敢坑,何況一個作者。你不是要錢嗎,虧損了怎麼給?

不得不說,華納這一手可太狠了,這其實也是在惡心羅琳。

畢竟為了推廣《哈利-波特》,華納花費那麼多資金以及資源,結果你就是不滿足,那還有什麼辦法呢。

不就是比套路嗎,製片廠真不差套路。

畢竟宣發製作這玩意,都是“自己”報價,我說一件乞丐裝要30萬,一頂草帽20萬,明知道是坑人,可查賬是查不出來的。

宣傳亦是如此,因為渠道就在自己手上,我說花了2億那就是2億,不是也是,我說花了500萬那就是500萬,是也不是,你怎麼查?

想來也是可笑,這麼多榜樣在前,勞倫估計自己都不滿足那點改編費,就想從製作上也啃一塊肉下來,殊不知,電影行業,就那麼容易?

再者,《穿著prada的惡魔》的名氣也比不上這些係列,你憑什麼獅子大開口?

當然,在西方人眼裡,一切以利益為準,這種談判之中的索取一點錯也沒有。

利益嗎,你想要,我想要,大家都想要,但萊曼最認可的,是做了多少事,就拿多少錢。

他可以分利潤給陀螺、諾蘭、溫子仁,包括紮克-施耐德,因為人家能做事,有那個本事,絕不包括勞倫這種純外行。

再者,版權費用也沒少給啊,基本是行情價。

萊曼嘴角劃過一抹弧度,微笑道:“沒關係,前麵把條件商定好才對,免得麻煩。”

勞倫自以為鬆口,理所當然的以為沒這,項目怎麼製作?

於是接著爭取更優異的條件。

“我希望5年期限改成2年……”

“嗯,影片未來的收益由一成增長到二成……”

“還有,等電影拍攝的時候,我能全程參與嗎?我不希望有人隨意修改我的作品。”

萊曼繼續點頭,顯得很好說話。

“《prada》有我自己的一部分寫照,我希望女主除了漂亮,還要有一頭靚麗的金發。”

萊曼撇了一眼,哦,你丫也是染的金發――不喜歡娜塔莉的理由找到了,她猶太人嗎,哪來的金發。

唉,這算不算種族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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