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天鵝(1 / 2)

鄒方旭死狀慘烈,病人們受到刺激,齊齊尖叫出聲。

刹那間,某人光速跑路。

對麵樓房亮起一層手電筒光。

林秋葵掩上門,推開窗,朝眾人揮手。使用積分兌換一小箱鎮定注射劑,又在原地呆了將近十五分鐘,一直等到顧海洋、韓隊長等人趕到事發地點,轉述自己看到的一切後,才轉身離去。

焦林療養院地大建築多,東一個露天泳池,西一個玻璃花房。祁越左右不分,倒沒敢跑遠。

下了樓,沿鵝卵石路返回至小花園外緣。

遠遠望去,一顆蒼勁的老樹下,一塊枯竭的噴泉池前。

再一排搖搖欲倒的鐵架長椅旁,祁越就在那裡。

他半坐半靠地倚在椅背上,一條腿懶散放著,一條腿微微屈起,低著頭,不作聲地撥弄著一把破碎石礫。

稀稀疏疏的星光下,夜色好似無言的海浪,悄然沒過他裸i露的腳踝、手肘與喉嚨,流淌過他冷白的皮膚與麵龐,就這樣漫了他一身。

使他眉目模糊,看著陰鬱,還生出一點叫人捉摸不透的陌生感。

林秋葵提著燈向他走去。

人還沒到,隔著兩米,手裡的雲朵燈先把地麵打出一圈波光流轉的紫調。

祁越沒有抬頭。

“廢物。”他說。

林秋葵沒聽清。

她慢慢走近了,帶著光走到他的身邊。

祁越垂下腦袋,抵住她的肩,聲線低低的,又說一遍:“是他自己頭脆。”

——該死的臟老鼠,嘰嘰歪歪惹人煩。

他就隨便捏一下而已,鬼知道會碎掉。

祁越實在冤死了,煩死了,真想把臭老鼠全身骨頭一根根捏成粉末泄憤。可又怕自己已經違反不亂殺人的約定,再做彆的事,保不準企鵝加倍生氣,永遠都不愛他不要他。

這才灰溜溜地決定先跑為敬。

他本來想出去打一晚上的架,打得越猛越好,越慘越好。按照以往經驗,隻要弄得渾身臟兮兮,臉上各種血,或者乾脆折兩根骨頭回來。到時候企鵝光顧著給他塗藥療傷,肯定不記得生氣。

但理智——沒錯,祁越也是有理智的。

那東西莫名攔住他,不讓他走。

人們犯錯首先應該認錯,其次反省。

正規教育下孩子都懂的道理,唯獨對祁越不大適用。

他脾氣傲,殺人成性,本質上和祁嶼、賀聞澤一流沒有多大區彆,為人處事隻管‘我想’和‘我不想’,根本沒有黑白、善惡、道德的相關概念。

可以說,他選擇把脖子上的鏈條交給林秋葵。

他低下頭顱,大多數時候都服從命令,但其實始終沒有被其他人們表現出來的任何情感或善意稍稍感化。

從前沒有,現在沒有,將來也不會有。

他將一直一直是那個蠻橫殘暴、我行我素的祁越,不擅長控製情緒,很難打心底認同「人不該隨便殺人」的基本生存規則。就算失手殺人打破約定,一如現在,他也絕對做不到低聲下氣地說對不起。

因為他從骨子裡不認為自己有錯。

說到底,祁越大約近似於一隻儘力收起爪子、努力討主人歡心的小狗。

比起打小嬌生慣養的家寵,他曾在外挨餓受凍,他曾在混亂的動物隊裡扭打得遍體鱗傷。身上因而殘留著一部分流浪的痕跡,刻入骨髓,化作本能。

無論你怎樣做,怎樣費力地洗刷,都不可能徹底抹掉。

好在林秋葵不在意這點,從沒想過要徹頭徹尾地改變他。

就今晚這件事,不難想象,祁越長期跟怪物、跟高級異能者交手,習慣了身體素質超乎尋常的敵人。正常情況下,他很少對普通人產生敵意,偏偏今晚冒出一個敢在他麵前放話挑釁的人,以他的性格必將予以回應。

隻不過高估對方的骨頭堅硬度(?),也可能無意間低估自己下手的力道,才導致鄒方旭命喪當場。

左右那人罪有應得,落到誰手裡都逃不了一個死字,沒什麼好糾結的。

林秋葵拍拍肩上的小狗腦袋,好聲好氣地哄他:“你說得對,是他有問題,不怪你。”

結果他伸手勾住她的小拇指,說第三遍:“我沒想捏爆他,你不能生氣。”

看來當事人真的非常非常在意這件事喔。

“我沒生氣,你看我像是生氣的樣子?”

她抬了抬肩骨,祁越順勢半抬起頭,快快地看一下,又快快地埋回去。

“我看不懂。”他直白地說:“你有很多東西不告訴我,林秋葵,我不知道你想什麼。”

這倒是句實話。

剛才聽說企鵝不生氣,他覺得鬆了口氣。

可是看到企鵝的表情,他又覺得不舒服。

太冷靜了。

像毫無波瀾的湖水,沒有聲音,也沒有動。

許是兩種截然相反的性格衝撞所致,在祁越看來,他的企鵝仿佛裹著厚厚的雪。

雪是她的保護殼,敵人進不去,有時連他也進不去。

他想更加了解她,想要更加擁有她。

然而這把鑰匙掌握到她的手裡,好像隻有她想把門打開的時候,他才能看明白她一分鐘,兩分鐘,至多不超過一個晚上。

而她不想開門的時間,他隻能百無聊賴地坐在外麵等啊等,等啊等,一直等到她下一次打開。

祁越不會疲憊,不會厭煩,但他渴望著靠近。

不停不停地靠近,直到皮膚與皮膚完全黏連到一起,兩個人間不剩下任何隱瞞跟秘密。

……好吧。

指掌擦過蜷曲的發梢,似一隻蝶停留脖頸。

林秋葵閉了閉眼:“我告訴你我家裡的事,可以嗎?”

有關這方麵,他纏著問過好幾回,她都避而不答來著。

祁越心頭劃過一抹得逞的愉悅感,捏住企鵝的指尖:“你說。”

“好久以前的事,該從哪裡說起……”

林秋葵思索半晌,決定從另一個世界的1997年說起。

“我小時候生活在孤兒院,孤兒院你聽說過嗎?就是一種社會慈善機構,專門收養沒有監護人——簡單說,沒有爸媽,沒有其他適合撫養你的直係親屬。這樣的小孩會被送到孤兒院進行統一撫養。有一些夫妻經過審核,可以過來領養小孩。”

據說,據老院長說,1999的冬天清晨,她大約剛滿月,被丟棄在孤兒院門外。

體檢證明她隻有一點發燒,除此之外白白胖胖,全身上下沒有任何嚴重疾病。

老院子等待三天後,發現沒有人回來找女兒,便將她歸入檔案,正式成為孤兒院待領養大軍中的一員。

不論寵物還是孩子,有一個人們多數人認同的原理:越稚嫩的生命體越容易養出感情。

林秋葵因此擁有絕對的年齡優勢,加上身體健康,在5歲之前,一共被領養過兩次。

第一次,她六個月,被一對軍人夫婦領養。

養父奔波於邊境緝毒一線,不慎死於意外。養母收到消息後,身心俱疲,經過院長同意後,將她‘轉讓’給姐夫一家撫養。

四年後,第二任養父養母情感破裂,各奔東西,以「無能力繼續撫養」為由,將她遣送回孤兒院。

第三次被領養時,林秋葵七歲。

這一次的養父是個商人,生意做得風生水起。養母患有婦科病,身體條件差,難以懷孕難以生育。

一開始挺好的。

真的。

這世間人與人的關係那樣多,數來數去不就那麼幾個發展模式。

從好到壞。

從壞到好。

再不濟就不好不壞。

反而隻好不壞、隻壞不好,才是少數中的極少數。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轉變的呢,他們那看似圓滿的一家三口?

林秋葵想了想,視線越過祁越的肩膀,看到噴泉中心那一個白玉天使像,多像一個純真的嬰兒。

她想起來了。

“2008年,我9歲的時候,因為經濟危機,他們破產了。”

“剛好在破產的兩個月後,我媽……林阿姨,她讓我這樣叫她。”

“她懷上了自己的孩子。”

“是個男孩。”

懷孕期間,由於經濟關係,林阿姨一度考慮退養她。

可她已經不能被退回了。

類似成年人求職需要漂亮的履曆,同一個道理,孤兒也有孤兒的履曆。

那一年老院長病重退休,新來的院長性格直爽,一邊翻看履曆,一邊指出現實。

你年紀大了,又是個女孩。

她說:很少有人願意收養這個年紀的女孩子。

你在校成績一般,說話做事不算特彆討喜。

她說:關鍵你沒有任何拿得出手的天賦特長。

畫畫、音樂、舞蹈都不行嗎?

有些家長比較偏愛藝術型小孩的,前提是性格不能太孤僻。

哦,對了。

她歎一口氣,又說:更重要的是,假如這次再被退養,你就有整整三次被退的經曆了。你明白我在說什麼嗎?秋葵?

家長們看到這一條,會下意識覺得你有問題。可能性格有問題,可能身體有問題,才會一次又一次地被退回來。

所以你還是努力看看吧,好不好?

努力表現,努力留在那個家裡。

再怎麼樣,至少你有一個家,有爸爸媽媽,那就很好了。多少院裡孩子求不來的東西,你就不要想要更多了。

她這樣說。

當時林秋葵沒有說話。

不過她明白了。

她全部都能明白。

她陪養母去過養父的工廠幫忙,看過大家通宵達旦地趕工,也看過大家唉聲歎氣地打量被退回的產品。

被退回的,即為殘次品。

沒用的殘次品從不招人喜歡。

那天夜裡,她藏在被子底下想了很久。

回頭去想,好像根本說不清楚自己當初為什麼會那麼執著,也奇怪自己為什麼會做出那樣的選擇。

總而言之,第二天的飯桌上,她拿出一張方格作文紙,竟然還知道一式兩份。

“什麼東西?”祁越問。

病人們的哭叫聲漸漸止住,花園裡傳來沙沙的枝葉摩挲聲。

斜對麵那一棟樓,似乎有扇窗戶忘了關,一片純白的窗紗被風推出樓外。

“就寫了三條保證。”

內容比較精悍,林秋葵記得挺清楚。

“第一條,好好照顧弟弟。”

“不管弟弟做了什麼事情,都不能打他、罵他、欺負他,永遠不跟弟弟搶玩具,搶雞腿。”

“第二條,好好孝順叔叔阿姨。”

“不管叔叔阿姨讓我做什麼,都不能頂嘴、不能哭、不能吵,永遠不跟叔叔阿姨發脾氣,要買很貴的東西。”

“第三條,做一個感恩的人。”

“從今天起,包括吃飯、睡覺、學校交錢、買練習本和筆、買新衣服褲子……我會把自己用掉的每一塊錢都記下來,然後好好學習,好好長大。等我長到可以自己出去賺錢的時候,就賺2倍回來,還給叔叔阿姨和我的弟弟。”

越過漫長的、遙遠的時空,這片夜空下成年人不帶波瀾的陳述語句,好似同那一天晨光中的脆聲朗讀合並。

她看到林阿姨感動地落下淚,林叔叔伸手摸了摸他的頭。

目送他們起身走進主臥,低聲商量許久,最終決定留下她。

第二年,弟弟出生了。

出於稱謂的關係,他很快發現她這個‘姐姐’名不正言不順,並非這個家天然的一份子。

男孩子嘛,調皮,張狂。

生氣的時候會說:“這裡又不是你家,給我滾出去!”

煩悶的時候說:“你又不是我親姐姐,裝什麼裝!”

有一段時間,大概進入青春期,生活在同一屋簷下,他以找她的麻煩為樂。

故意傳假消息,讓她辦錯事買錯東西,被大人責罵;

故意趕在家長會當天裝病,叫著嚷著不準他們去她學校。

誣陷她偷東西、讓她背黑鍋、動輒亂翻她的房間試圖找日記……諸如此類的事情舉不勝舉。

大人應當有所察覺,隻是親生與非親生之間,終究隔著一條線。

他們不曾出麵阻攔兒子的惡意刁難,故事件愈演愈烈。

他變得很喜歡搶她的東西。

……她為數不多的東西。

一開始是房間,接著輪到她鐘愛的紙筆、相框,難得生日收到的mp3,攢兩個月早飯錢才買來天鵝水晶球。

再後來,他要她飯桌上的位置,要她上學的名額,要無所不用其極地剝奪她的存在感。

林秋葵當然能感覺到,她在這個家裡一點一點地枯萎;一點一點地墜落。

從姐弟款上下床鋪到弟弟睡床她打地鋪、從同一個桌上吃飯到大家吃完她吃、從所有人住同一層樓到她一個人住進低矮的閣樓。

他們如同兩株植物,生長在同一塊不太肥沃的土地裡,爭奪著極其有限的陽光和水。

假如是親生姐弟,她還有資格爭一爭、鬨一鬨。偏偏他們不是。

這塊土地原本就不是她的。

太陽不是,水不是。

連灑水的壺上麵都不刻著她的名字。

那麼她還能做什麼呢?

她哪還有臉抱怨呢?

故而被嬌寵的弟弟旺盛地、自由地往上生長著。

殘缺的她隻能一退再退,不住退縮往狹隘的角落。

高中畢業後,她沒再上大學。

都說經濟獨立是一個人獨立的基本條件,她打著好幾份工,隱約感到長輩的態度在軟化。

說不識相也好,貪婪無度也罷,她竟漸漸奢望起自己能擁有一隻狗。

“後麵的事你知道了。”

“我終於發現在那個家裡,他們不想給我的東西,就不是我的。他們一時興起想給我的東西,可能也不會在我這裡待很久。哪怕我自己另外想辦法得到的東西,自以為隻屬於我的東西,它到底還是不屬於我……”

人生不是自己的,誰讓她年少輕狂,魯莽地許下承諾。

情緒不是自己的,誰讓她寄人籬下,過於明顯的喜怒哀樂,容易惹起禍端。

她一度不想麵對這些事實,寧願懶懶散散糊糊塗塗地混日子。

好像隻要她死撐著不麵對,它就不存在。

無奈事實就在眼前,它那麼簡單,那麼不可動搖,從不因個人意誌而扭轉。

“那裡沒有屬於我的東西。”

說到這裡,林秋葵不自覺地、小小地笑了一下,說:“……從頭到尾,一點都沒有。”

話落,遠方嘩啦啦一陣響動,原來是夜風卷起白紗,窗簾掛鉤混亂相撞。

祁越抬起了頭。

他半坐在長椅背麵,散漫地躬著身,脊背彎出一道不規矩的骨頭。

而她站在他身前,兩個膝蓋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