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41 章 細節(1 / 2)

烏通的審訊很順利。

但蕭振偉與魯成濟那邊的詢問卻遇到了阻礙。

嶽淵將蕭振偉傳喚到刑偵大隊,蕭振偉什麼也沒有說。如夏木繁所料,他的反偵查意識非常強烈,即使有烏通的口供,他依然將所有罪名都推得一乾二淨。

辭職信是偽造的?

——對不起,我並不清楚。信是汪秀梅交給派出所案件組組長喬安泰的,和我沒有關係。

留言條上沒有沈奕彤的指紋?

——那就不清楚了,留言條的確是我們在搜查沈奕彤宿舍的時候發現的,至於為什麼沒有指紋,我不知道。

烏通4月12日把沈奕彤接到西山彆院?

——有這事?我不清楚。我小舅子有點錢,生活作風不太好,我也懶得說他。

你4月12日晚上在哪裡?

——周末嘛,我在家看電視,老婆可以作證。

聽到這裡,嶽淵憤怒了,大聲道:“你撒謊!烏通已經交代,那天晚上你去了西山彆院,將沈奕彤焚屍滅跡。”

蕭振偉撩起眼皮看了嶽淵一眼,懶懶散散地往後一靠:“嶽隊長,烏通那小子說的?他現在和我關係不太好,他說的話不能聽。我是公安乾警,怎麼可能做出什麼焚屍滅跡的事情來呢?”

嶽淵冷笑:“不止烏通。西山彆院的員工都能作證,4月12日晚上你去了西山彆院。”

蕭振偉沉默片刻之後笑了:“那天我的確過去了,是魯成濟給我打電話讓我過去,我和他私交還不錯,就去了一趟。不過也沒說上幾句話,他好像很忙的樣子,我就告辭了。至於什麼殺人、焚屍……你彆嚇我啊,絕無可能。”

至於魯成濟,更是莫測高深。

應對魯成濟的人是淩鋒大隊長,他和嶽淵的風格不同,看著憨厚可親,但帶著點腹黑。

被“請”到刑偵大隊喝茶的魯成濟一來就擺開了架子:“淩隊長,我們平時河水不犯井水,犯不著這樣對我吧?”

淩鋒親自給魯成濟上了一杯熱茶:“魯主席,有件案子涉及到您,沒辦法隻能請您過來,請您配合一下。”

三個“您”字,讓魯成濟沒辦法繼續拉臉,隻得悻悻然接過茶,坐下道:“有什麼事就說吧。”

淩鋒問:“您認識沈奕彤嗎?”

魯成濟點了點頭:“認得。她剛到新樟鎮政府的時候,我還是那裡的書記。小姑娘不錯,本分,文筆好。”

淩鋒問:“您和她關係怎麼樣?”

魯成濟撇得很乾淨:“就普通上下級關係,後來我調走後就沒聯係過了。”

淩鋒問:“她4月12日失蹤,您知道嗎?”

魯成濟搖頭:“我早就離開新樟鎮了,對那邊的事情不了解。”

淩鋒笑了笑:“您既然早就離開新樟鎮了,怎麼就這麼肯定沈奕彤是在鎮上失蹤的呢?”

魯成濟這個時候才意識到淩鋒給他挖了一個坑

他低頭假意喝茶,輕啜一口之後才慢慢說:“沈奕彤喜歡書法,恰好我是市書法協會的會員,也算是惺惺相惜吧。所以我離開鎮政府之後,還是會從舊同事那裡聽到一些關於她的消息,知道她一直在宣傳科沒有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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淩鋒的笑容漸漸有了鋒芒:“據我們了解,你與沈奕彤私下聯係很緊密,沈奕彤之所以一直未婚,也與你有關。”

魯成濟將茶杯重重一放,發出“叮——”的一聲響。

“你們不要汙我的清白!我與沈奕彤最多隻是上下級關係,相互欣賞對方的書法作品,從來沒有男女之情,我更不可能乾涉她的結婚與否的問題。”

淩鋒轉了個話題:“您與蕭振偉、烏通這兩個人聯係得很頻繁,是不是?”

魯成濟的麵部肌肉抽搐了一下:“也不算頻繁吧,就一般。”

淩鋒將一迭子通話紀錄放在魯成濟麵前:“魯主席,這樣藏著掖著就沒意思了吧?你每個周五、周六都與這兩人有聯係,你的司機也告訴我們你4月12日晚上八點到達西山彆院,十點左右出來。請問,那天你去做什麼了?”

魯成濟萬萬沒想到,刑偵大隊的手腳這麼快!竟然伸到了他司機那裡。

權衡半天,魯成濟不得不承認:“是,我偶爾會去西山彆院休閒一下,那裡到底是我的老家,思鄉之情嘛。”

淩鋒的聲音漸漸變冷:“為什麼隻待了兩個小時?”

魯成濟歎了一口氣:“到了那裡之後感覺心臟不舒服,發現平時吃的降壓藥沒帶,所以就離開了。”

淩鋒道:“魯主席,烏通把什麼都說了,他指控你殺了沈奕彤,你怎麼說?”

魯成濟咬死不承認:“沒有的事。”

淩鋒繼續說:“西山彆院的員工都能作證,你那天晚上見了沈奕彤!”

魯成濟眼見得躲不過,隻得認了一點:“那個,我和沈奕彤的確是有點男女關係,不過……那隻是作風問題,不至於殺人。”

淩鋒看出來魯成濟是隻老狐狸,但現在所有的證據的確隻能指向兩點。

第一,魯成濟與沈奕彤是情人關係,4月12日晚上兩人見過麵;

第二,蕭振偉晚上的確接到過魯成濟的電話,然後到了西山彆院。

烏通一人的口供,並不能完全采信,畢竟當時隻有三人在場,可能是烏通殺了沈奕彤,然後嫁禍魯成濟與蕭振偉。也可能是魯成濟離開後,烏通殺人、蕭振偉焚屍。

屍體沒有了,光烏通一個人承認罪行,證據鏈不完整。

而且,顧少歧帶回來的屍油圖譜隻能證明那個雜物間的確焚燒過人體,但具體是不是沈奕彤?並沒有直接證據。

案件頓時陷入膠著期。

烏通、蕭振偉、魯成濟有重大殺人嫌疑,暫行刑事拘留。

如果沒有更多證據支持,即使結案上交檢察院,最終審判的結果恐怕很難如人意。

像魯成濟這樣的領導乾部,作風問題最多丟

了烏紗帽。他不承認殺人,屍體沒有、人證隻有一個,隨時可以反口,最多隻是個死緩,關上幾年弄個保外就醫,照樣吃香喝辣。

至於蕭振偉,他目前承認的隻是處理沈奕彤失蹤案不儘心,有維護親戚之舉。焚屍

滅跡?開什麼玩笑,屍體在哪裡他都不知道。僅憑烏通的口供,他隻是有嫌疑,不足以死罪。

一條鮮活、美麗的生命就此離世,可害死她的人卻依舊無法以死謝罪。

夏木繁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

蕭振偉、烏通、魯成濟關進看守所,可一般的刑事拘留期為十四天。必須在這十四天內尋找到更多的證據支持,否則他們極有可能逃脫死罪。

夏木繁從辦公室出來,站在刑偵大隊的頂樓平台,看著遠處城市高樓,心中鬱結難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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