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他知道這是他人生中所能遇到的最大的機會。
新皇的第一批選官。
如無意外,前途都會比後麵的好。
“孟兄,你看這一條。”同僚指著紙上的一條初稿叫他看,“如何?”
孟禾探頭看去,這條寫的是商戶,但不是商人的商戶,而是百姓的。
是百姓以一姓為商買賣物品。
孟禾奇怪道:“一姓為商?”
同僚笑道:“正是,我看許多攤販都是一家人乾活,不曾聘請外人,自然不算商人,但又行商事,不應與商戶同等。”
孟禾細細思量:“這倒是。”
同僚又說:“既不與商戶等同,稅收自然也不應等同。”
商人要納的稅是最高的。
但如果這些小家庭也跟商人繳納的稅一樣,那麼他們的盈利就會少到無法負擔家庭開銷。
那麼他們的這一條路就斷了。
最後還是會導致有家底的大商人才能做生意。
百姓連擺攤開店都支撐不了。
孟禾忽然說:“個人稅!”
同僚奇怪的看了眼孟禾:“兩者有何關聯?”
孟禾雙眼放光:“陛下曾修訂個稅,人若掙十分,稅取其一分。”
“商稅也可如此!”
同僚低頭沉思,驟然抬頭:“有道理!”
“待我修訂這條,我們一同去找宋大人!”
宋濂忙得焦頭爛額,他手裡有近百人,這近百人當中也有些酒囊飯袋,他們一生所見不過頭頂幾寸天空,一生所學也不過是書中道理,不知道百姓如何過日子,也不知道百姓追求什麼。
他們誇誇其談,覺得自己能輔佐天子治國,但他又不能把這些人都打出去。
做事的也多,但做事的要麼是真正的高門世家,要麼是已經落魄的寒門世族。
這兩種出身不會傾力合作。
民法典的編纂進度一直都很緩慢。
若是有人能幫他就好了。
宋濂長歎一口氣。
他如今年紀也大了,心力不足,卻又後繼無人,就是想提攜人上來,也找不到能服眾的。
羅本如今在刑部,他跟宋濂一樣忙得腳不沾地,他要主導編著的是《刑法》。
小偷小摸怎麼定法?
侮辱女子怎麼定法?
殺人怎麼定法?殺人又分幾種,故意殺人,過失殺人,防衛過度等等,每個怎麼定法?
還有傷人定法,輕傷,中度傷人和重傷。
欺詐和搶奪等等。
羅本每天醒來腦子裡就是一片漿糊。
他不知道竟然還有這麼多的內容要修訂,就拿殺人來說,以前那都是殺人償命,有的官員會探查緣由,有的不會,不查緣由的也不會有人說錯。
畢竟有人死了,殺人的應當償命。
每到這個時候,羅本就會想到自己的老師,若是老師在,他就不必這麼累了。
但陛下發了十多封召書,老師也沒有應召前來。
今年老師……應該有七十了吧?
老師如今在興化,興化如今商業發達,百姓富庶,老師在那裡應當能安享晚年,又何必叫他千裡迢迢來京城呢?
羅本揉揉手腕,自從他們這邊用上“鉛筆”以後,手腕就不像以前那樣容易痛了。
雖然總是會因為用力過大把筆頭壓斷,但隻要削過就能繼續用。
若是需要改,隻用拿軟木輕輕擦拭,就能把原先的痕跡擦掉,倒是省了不少紙。
聽說現在府學的學生們也是用的“鉛筆”。
小孩子臂力小,用毛筆寫不出什麼正經字。
聽說陛下還要造“鋼筆”。
羅本呼出一口氣。
很多東西都是忽然出現,但人們沒有恐慌,反而是迅速接納了。
人們都很聰明,知道什麼是有利的,什麼是無利的。
鉛筆出來的時候也有很多人反對,但自從知道隻是給孩童們啟蒙用的之後反對聲就越來越小,直到消失。
這大約就是溫水煮青蛙吧?
比起好看,陛下更想要的是“好用”。
寫得一手好看的毛筆字是加分項,但寫的不好也不會減分。
陛下要的,是有真才實學,能經世濟民的人。
作者有話要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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