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對勁兒(1 / 2)

朝家彆墅後麵有一塊兒空地, 小時候朝霧經常和附近的小夥伴在空地上玩兒, 那個年代單純又美好,空地上明明什麼娛樂設備也沒有,可他們一群孩子卻玩兒得很開心,踢毽子, 拍皮球,跳皮筋兒……實在沒有道具就玩兒老鷹捉小雞,或者用石子在地上畫格子玩兒跳格子。

每次玩兒得正儘興,總會有家長突然出現, 喊自家孩子回去吃飯,小夥伴們一個個被叫走, 直到最後朝霧和陸景睿也被保姆阿姨拎回了家。

兩隻熊孩子嫌不過癮,仗著家離空地近, 晚飯過後總會再偷溜出來, 去空地琢磨壞點子。

久而久之, 空地成了朝霧和陸景睿的秘密基地, 兩人想乾什麼壞事,總會約在那裡碰頭。

十年是漫長的,周遭很多事物都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 原本坑坑窪窪的街道被重新翻修, 變得平整又寬敞, 周遭的房子也拆了又蓋,越來越有現代化的氣息,就連那曾經無人問津的空地, 也險些被開發商買走,幸虧朝霧下手快,提前把那空地買了下來。

童年的秘密基地保住了,但光禿禿的一塊兒空地杵在那兒,委實影響市容,後來朝霧找人把那空地修建成了小花園,還增加些娛樂設施,供附近居民過去散步小憩。

朝霧已經很久沒來過這裡了,雖說這小花園離她家很近,步行五分鐘就能走到,可她一個人過來又有什麼意思呢?這裡盛滿了她童年時期的歡聲笑語,對比得現在的她更形單影隻。

現在陸景睿回來了,她才有勇氣過來拾回童年記憶。

小花園的人並不多,不曉得是因為花園太小被嫌棄了,還是這個時間點出來散步的人本來就少,朝霧倒不糾結這些,她獨來獨往慣了,反倒不喜歡人多的場合了。

小花園的東北角擺放著兩個秋千,這秋千是朝霧特意命人搭的,東北角是小花園最裡麵的角落,當小花園還是個空地的時候,這個角落裡曾有一塊兒很大的石頭,小時候朝霧和陸景睿最喜歡躲在這塊兒石頭後麵,偷笑著看他們家保姆四處搜尋他們倆……

那塊巨石其實還在,不過被做成石雕,擺到了小花園的中間,巨石原來在的位置,則被搭上了秋千。

朝霧走到秋千上坐了下來,今夜的月色很美,還沒到十五,月亮卻又圓又亮,在小花園裡灑下一片銀輝。

正坐在秋千上輕蕩,突然有雙手從身後伸了出來,遮住了朝霧的雙眼。

“你最喜歡誰?”身後的人問。

朝霧沒反應過來,想當然的以為對方問的是猜猜我是誰,於是沒好氣的回答:“陸景睿!你是不是傻,都不換一下聲音……”

話還沒說完,她突然被人從身後抱住,緊接著有人咬了她的耳朵,暗啞著嗓子在她耳邊低笑:“我也最喜歡姐姐。”

朝霧心跳漏掉了兩拍,晃神片刻後才後知後覺的意識到自己上當了,心中瞬間又羞又惱,泄憤般用後肘狠狠頂向狼崽子的胸口。

狼崽子吃痛,卻仍不肯放開,牢牢的抱著朝霧,像是怕一鬆手朝霧就會消失不見般。

“下這麼狠的手,想謀殺親夫?”

他真是不長記性,剛挨了打,又調戲她。

朝霧斜著眼睛瞪了身後的人一眼,冷哼道:“我這是在打狗!”

被罵成狗,狼崽子也不生氣,反而賣乖:“狗狗挨完打後可是有肉骨頭吃的。”

他把下巴抵到了朝霧的肩頭,故意往朝霧勃頸處吹氣:“我的肉骨頭呢?”

他盯著朝霧性感的鎖骨,牙癢,心更癢。

朝霧並不知道陸景睿腦內十八-禁的想法,但她感覺到狼崽子的呼吸變炙熱了,那呼吸打在她的勃頸處,溫度高得她無法承受。

於是她冷眼掃向陸景睿,不遺餘力的潑他冷水:“今天淩子霄沒揍你?”

氣焰被澆滅,怒氣卻消不了,陸景睿磨著後牙槽惡狠狠的開口:“我揍回去了!”

“噗!”朝霧一時沒忍住,笑出了聲。

她一笑,再大的怒氣也消了,陸景睿眸底重新噙了笑:“能博姐姐一笑,這一拳挨得也值。”

“都挨打了,還這麼油嘴滑舌。”朝霧笑罵陸景睿道,“我記得你小時候不是這樣的呀。”

她回憶著陸景睿小時候的模樣:“明明小時候那麼乖,那麼聽話,怎麼現在長歪成這樣了?”

陸景睿終於鬆開了朝霧,有一下沒一下的搖晃著朝霧坐著的秋千:“男不壞,女不愛,我小時候那麼乖,也沒換來姐姐一句最喜歡我,長大後,當然會變壞了。”

他語氣散漫,看似漫不經心,可凝向朝霧的目光裡,藏著病態的偏執。

她其實不懂,他費了多大的力氣,才以全新的模樣重新回到她身邊。

就像她不懂,十年前當他聽到她說死也不願意嫁給他的時候,他恨不得把自己撕碎然後重新拚湊的心情。

之後他也確實把自己撕碎了,把那個小五姐姐死也不願意嫁的小男孩兒一點一點的從自己的身體裡抽離,把天真敲碎組成陰狠,把乖巧撕裂拚成狡詐,她說她喜歡成熟的男人,他就把身上的少年稚氣全都摒棄,她說要等他變成成功人士後再談愛情,他便一頭栽進商場義無反顧……

他明明已經按照她的喜好脫胎換骨,怎麼她反倒開始懷念起他曾經乖巧的模樣了?

秋千被推走,帶著朝霧高高飛起,距離被拉開,短暫的分離後她又回來,回到了他觸手可及的地方。

他其實舍不得讓她飛走,但又貪戀她隨著秋千飛起時無憂無慮的笑臉。

這笑容,最像小時候。

蕩了會兒秋千後,朝霧從秋千上蹦了下來,拍了拍手,乾脆利索的發號施令:“走吧!”

她說走,陸景睿就跟著,也不問要去哪兒。

朝霧向前走來兩步,突然回頭,饒有興致的問:“你不問問我要帶你去哪兒?”

“不問。”陸景睿上前,握住了朝霧的手,十指相扣,掌心的溫度彼此傳遞,“你想去哪兒,我都陪著。”

指間的糾纏讓朝霧的心跳漏了兩拍,她想掙脫,卻又不舍,更不忍心。

其實從小時候開始他便是如此,無論她要去哪裡,做什麼,他都會陪著她,挨罵也好,罰站也罷,就連大半夜打著手電去墳地探險,曾經很怕鬼的他也不曾拒絕過。

傻,真傻。

不是已經變壞了嗎,怎麼還是這麼傻?

算了,給他一點溫存吧。朝霧想:死後就隻剩冰冷了,擁抱冰冷的屍體前,總該留下掌心的餘溫讓他回憶。

朝霧便沒有把手從陸景睿寬大的掌心內抽出來,就這樣和他手牽著手,回到了朝家後門。

她驚訝的發現,陸景睿的手並不像外表看著那般矜貴,他人生得漂亮,手也好看,五指修長,骨節分明,膚色是帶著些許病態的蒼白,單從手背去看,顯儘優雅,鋼琴家的手也不過如此。可他掌心卻布滿了和手背很不相符的厚繭,粗糙得像做慣了粗活的人。

明明是嬌生慣養的貴公子,手上卻長滿了老繭,朝霧覺得奇怪:這小子平日裡都在乾什麼?為什麼會有一手的繭子?

她好奇,便扭頭問陸景睿;“你的手怎麼回事兒?”

“我也不知道。”陸景睿道,“情不自禁就抓住了姐姐,還鬆不開。”

他一本正經的胡說八道:“這手有它自己的意識,我也沒辦法。”

朝霧沒好氣的瞪了陸景睿一眼,哭笑不得道:“我是說你手上的繭子!怎麼來的?”

陸景睿這才反應過來朝霧不是在興師問罪,整個人明顯放鬆了很多:“練槍練的。”

“練槍?”朝霧睜大了眼睛,滿目愕然的看向陸景睿。

“M國有射擊俱樂部。”陸景睿解釋道,“我有空會去俱樂部裡練槍,解壓。”

M國持槍是合法的,國內還設有很多射擊俱樂部,這眾所周知,朝霧在國內呆久了,所以乍一聽練槍覺得不可思議,轉念一想又了然了:在M國確實有不少槍-支愛好者,這些人也習慣射擊舒壓。

但朝霧仍覺得詫異,她歪著腦袋看向陸景睿:“我都不知道你竟喜歡射擊。”

陸景睿微微皺眉,凝視著朝霧似是有話要說,但猶豫了片刻,還是放棄了開口。

他喜歡射擊,其實也是因為朝霧。

朝霧小時候很喜歡玩兒水-槍,玩具槍一類的東西,有一次她在超市看上一個仿M1928A1外形的衝鋒子-彈-槍,槍太貴,再加上朝媽媽覺得女孩子不能老玩兒槍這種玩具,於是沒給她買,她就暗戳戳的聯合陸景睿去偷朝爸爸的名酒,要把酒賣了換錢去□□……

受她影響,陸景睿也愛上了射擊,而朝霧又酷愛槍-戰片,每次看到槍-戰片裡的神-槍-手都一臉崇拜,於是陸景睿便開始苦練射擊,不做到百步穿楊絕不停歇。

那時候他還小,不知道她喜歡的男人是什麼模樣,於是凡是她喜歡的,他都要練到極致,做到最好,隻希望下次相見,能換回她愛慕的目光。

“說起來我還玩兒過真槍呢。”朝霧感慨道,“找機會得去M國好好玩一次。”

剛好她這次旅遊的第一站就是M國的夏威夷,那邊應該有射擊俱樂部……安排上了!

“姐姐想去的話我明天就可以帶你去。”陸景睿語氣輕鬆,仿佛去M國練槍就跟去門口超市買鹽一樣輕鬆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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