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五章 絕對的賞罰分明(2 / 2)

宋時明月 神話王朝 9076 字 9個月前

趙興出了府邸,在側院叫上單鍔與萬俟詠,兩人一起坐船趕往軍營,三位幕僚當中,帥範已被趙興派遣到臨近的高郵軍,幫毛滂訓練水軍,剩下的兩人已經夾在杭州群官當中,提前分得了自己那份土地。其中,單鍔因為整修水利,功勞最大,得到一千畝水田的獎賞,萬俟詠稍稍次之,得到七百畝,但他分得的水田靠近運河,交通便利,所以也沒什麼遺憾,心情很好的這兩位幕僚一路上有說有笑,進入軍營的時候還有閒心與魯豫打招呼。

不一會,水軍將士都聚齊了,他們終於迎來了期待已久的獎勵,一通獎賞過後,開始盤點戰果,對此戰違反軍令的人進行處罰。

第一個處罰的是水軍三艘衝鋒舟,它追入河岔時,因為沒有察覺湖匪們丟下的漁網,致使船隻陷在網裡,堵塞了航路,延誤了後續船隊的追擊。

這三艘衝鋒舟上的士兵也是這次戰鬥中最勇猛的,他們為了將功贖罪,在後續的戰鬥中表現的格外勇猛,使得自己獲得了雙份獎勵。

趙興言笑吟吟的給這三艘衝鋒舟的人分發了第二份獎賞,而後後退一步,挺直了身子讚賞道:“我要感謝你們的英勇,是你們最先衝進村子,打消了湖匪的反抗,為此,你們獲得雙份獎賞,理所當然,來,諸位,一起為他們的英勇喝彩。”

眾軍齊聲歡呼,趙興退後一步,接過了萬俟詠遞過來的軍功冊,翻開冊子說:“此戰,你們三個快舟不查明敵情,輕軍冒進,延誤軍機,依軍律……”

幾名衝鋒舟的士兵帶著討好的笑望著趙興,但他們馬上神色變了,簡直不敢相信自己聽到的話。

趙興繼續說:“依軍律第七條、第二十三條、第三十一條,斬。”

一名士兵半天才回過味來,憨笑著,結結巴巴的說:“大人,我們知錯了,下次不敢了。”

趙興歎了口氣:“沒有下次了……諸軍,還愣著乾啥,還不動手。”

三艘船上,三十多名士兵這才明白過來,三名都頭齊聲哭喊:“大人,我們立功了,我們立功了呀。”

趙興臉板的很嚴肅:“你們的功勞,我已經給了獎賞,這獎賞你們不滿意?”

其中一名都頭連忙喊:“將功折罪呀,大人,我把這份獎賞還給你,還給你。我不要還不行嗎。”

趙興揮手讓那些猶豫的士兵上前按住那三十名軍士,三艘衝鋒舟的軍士還在半信半疑間,絲毫生不起反抗的欲望,趙興揮手讓人將他們拖下,嘴裡解釋:“我這裡沒有將功贖罪,工地上,過必罰,如此而已,簡單吧!”

魯豫愣了半天,這時才知道趙興是認真的,他趕忙站起來求情:“大人,八議,八議啊!議功,當將功贖罪,大人要是氣不過,再狠狠打他們幾板子也就是了,怎麼真動手。”

三艘衝鋒舟的士兵已經被拖了出去,趙興麵沉如水:“我家的莊丁向來采用此法管束,此前我闖蕩七海,靠的是有令必行,誰也不能有特權挑戰我的命令,此戰,出發前我們已經說了,對湖匪隻是追逐,他們卻貪功冒入,雖然僥幸勝了,但我不期望這種僥幸一直伴隨我軍,我不要僥幸,我要實打實的證明。

這一戰沒有任何收益,便出於他們的冒進,揚州水路存在一天,湖匪還將死灰複燃,我不希望下次我們還要靠僥幸而勝。這次我們是從百官嘴裡擠出田地犒賞三軍的,下次我不在揚州,蔡大人不在揚州,我們還能指望百官從嘴裡吐出肉嗎?”

魯豫所說的“八議”是一種法律,是允許一部分人依仗特權踐踏法律的法律,也是“刑不上大夫”的具體體現。

“八議”最早源於西周的八辟,在曹魏的《新律》中首次入律,以後曆代沿革。具體內容是:議親,即皇帝的親戚;議故,即皇帝的故舊;議賢,即德行出眾的人;議能,即有大才乾的人;議功,即對國家有大功勞的人;議貴,即三品以上的官員和有一品爵位的人;議勤,即特彆勤於政務的人;議賓,即前朝國君的後裔被尊為國賓的;

古代中國法律規定,上述八種人犯了死罪時,司法機關不能直接審判,要先稟報皇帝,說明他們犯的罪行,以及應議的種類,然後請求大臣商議處罰方案,然後交皇帝決定批準。如果犯的是“流”罪以下,就不必再議,照慣例減一等處理。

因為“八議”中有“議功”的說法,所以才有“將功贖罪”的說法,意思是隻要立了小許功勞,就可以蔑視軍令,蔑視法律,戰鬥時不聽指揮,按自己的意思行事。

趙興不希望揚州軍隊是一個散漫的軍隊,他希望任何人都不能無視軍令,所以才故意將軍隊的封賞問題拖延到年底,借助朝廷的詔令,輕輕的繞過“八議”的說法,以打造一支令行禁止的鐵軍。

魯豫還在哀求,軍中其他官員都已經站起來了,一些人擦著冷汗,哀聲求告,想當初不是那三艘衝鋒舟堵塞了航路,估計剩下的人都要奮勇追上去,現在這三艘船的人等於做了替罪羊,剩下的軍官們想一想就後怕,所以他們言詞懇切的哀求趙興手下留人。

擱彆人看到這樣群情洶洶的場麵,早已經妥協了,一邊的單鍔與萬俟詠頻頻向趙興使眼色,趙興卻麵不改色,端著茶碗悠然的品著茶水,不一會,三十多顆血淋淋的腦袋呈上來了,軍官們的求情戛然而止。

趙興放下了茶碗,慢條斯理的理著官袍,說:“我們這支精軍,從年初就開始選拔,我各方挪用款項,發給你們數倍薪水,原想讓你們走精兵路線,訓練出一支無敵鐵軍,你們拿著同僚數倍的薪俸,可表現讓我失望。

這次我們打的隻是一群湖匪而已,最先進的船隻,軍中最精銳的勇士、數倍的薪水,數倍的訓練費用,訓練出來一群什麼——不聽話的遊兵散勇。打仗,不是靠勇敢就能行的,還要靠組織協調。

想想你們當日,你們的快舟走的輕快,沒等我趕到河岔口,所有的快舟都追進沙洲,隻剩下我的大船堵在河口,我說我們這場仗贏得僥幸,你們還不服氣,如果那時候匪徒棄舟登岸,從岸邊攻擊我的大船會怎麼樣?

河道水淺,大船轉動不易,我船上又裝的全是火油,萬一不小心,我的大船沉在那裡,就堵塞了河道,你們鑽入蘆葦叢的小船一個也彆想出來,一把火就可以燒的你們全軍覆沒。你們今日能坐在這裡領賞,全虧了我們的運氣,是我們運氣好,是匪徒貪戀所劫的貨物,不忍舍棄,所以沒有棄舟登岸。

令行禁止,你們的勇氣是夠了,可惜沒做到令行禁止,本來一場輕輕鬆鬆的追逐戰,打成一場窩囊仗,連活下來都是僥幸,你們何德何能,竟敢開口求情?”

其實,當日的追逐戰不能全怪揚州水軍,其中帥範也要擔負一半的責任,原本他應該派幾艘快舟堵在河道口,剩下的船繞著沙洲遊動,驅趕湖匪的船突圍,可惜他過於深入,造成了這場災難。

但現在帥範不在,他已經被趙興派往了高郵軍,現在這群官員能怪上誰?他們被趙興一說,想起當日的情景,冷汗都淌下來了。

是啊,如果湖匪有壯士斷案的心態,當時自沉坐船一艘,堵塞去路,而後從蘆葦叢中襲擊趙興的坐舟,在場的揚州水軍全成了甕中之鱉,那可真是上天無路,入地無門。

趙興說話的功夫,已經想到韓世忠打的那場著名的“黃天蕩之戰”,那場戰鬥具體的情形他不記的,而他了解的多是些情節。隻記得金兀術被追殺躲進湖裡,原本無路,但最後組織士兵挖通了一條水路,逃出了重圍。據說韓世忠原本也布置了巡邏船,但水軍官員散漫,麻痹大意,原本有個葬儘金國精兵的機會,就這樣喪失了。

而事後,那些士兵也是依靠將功贖罪,用過去的功勞作為抵償,輕輕的滑過了懲罰——當然了,將金軍堵入黃天蕩,每個士兵頭上都積累了不少功勞,使得他們有資格依照“八議”法律無視軍令。挖通水道多大動靜,但凡他們有一湯勺責任心,曆史就不一樣了。

“今兒我就在這立個規矩:揚州水軍這支隊伍不存在將功贖罪的說法,功必賞,過必罰;聞鼓而進,聞金而退;聞炮則聚,搖旗而散,但有違反軍中五十二律者,一律處罰。

諸位退下吧,賞賜那三艘衝鋒舟的,將賞賜轉賜其家人,而後這些人員全體除名,另擇精勇補入軍中,填補缺額。自今日起,水軍開始分段巡邏,諸軍不得懈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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