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第 43 章(2 / 2)

穿到民國當法醫 絡繽 15526 字 10個月前

“變態!”孟明銳嫌棄不已,之前隻是懷疑,現在確定了感到十分惡心。

齊銘淡淡的掃了他一眼,孟明銳莫名心底一顫,又不明白是怎麼回事。

白向墨:“有哪個人跟方秋水走得比較近嗎?”

“沒有,方秋水每次都會找不同的人,生怕自己被發現。”

“這也太臟了!”孟明銳嫌棄不已。

白向墨聽到這話,不由微微皺眉。

“怎麼了?”齊銘感受到他的異樣。

白向墨笑著搖頭,“除了這些你還有什麼發現?”

“我擴大了調查範圍,發現有一個人很可疑。”

“誰?!”

“方秋水曾經的一位同學,他名叫李思源。以前在學校的時候,兩人關係就很不錯,方秋水一直非常地照顧他。他比方秋水更早來到上海,他也是一位有些名氣的作家,他的筆名叫源泉。”

“源泉?我對這個作者有印象。他的作品非常的有意思!隻是實在是太少了,不知道怎麼就消失了。”

孟明銳說到這,突然猛地拍桌。

“我看方秋水作品的時候,不知道為什麼總有一種源泉的味道,可又明顯很不同。源泉的作品溫暖柔和,方秋水的作品張揚銳利,偶爾還會透露出一種陰暗的感覺。”

白向墨:“李思源是那個情人?”

“可能性很大,上學的時候,李思源經常被同學嘲笑,罵他是娘娘腔,是方秋水嗬斥了那些人,保護了他。方秋水剛來到上海的時候,投奔了李思源。自從李思源封筆之後,兩人就沒有了什麼交往。”

孟明銳:“我記得源泉消失以後,就開始出現了同種作品類型但是完全不同風格的方秋水!”

“《晨光日報》就是李思源推薦方秋水去的,他跟之前的《晨光日報》主編是舊識。後來就很少出現在人前,大家以為他已經離開了上海。”

“他其實並沒有走!?”

“沒有,他其實一直都在上海。”

第一次由於時間緊張,並沒有挖那麼深,所以齊銘並沒有查出李思源。

聽說李思源離開了上海,他就沒有繼續往下追查。

這次他每個人都仔仔細細地調查,便發現這個李思源的不對勁。

他仿佛刻意在避開人,並不希望有太多人關注他。

“三年前左右,也就是方秋水跟方夫人結婚不久,李思源離開了上海。可是沒多久,他又回來了,然後就再也沒有了音訊。”

齊銘嘴角勾起一抹嘲諷,“時間就在方秋水買下那個小院沒多久。”

“那個院子的名字!”白向墨猛地抬頭,“‘秋思’……方秋水,李思源?那個房子住的並不是方秋水,其實是李思源!”

“這個人在哪裡!肯定是他殺死了方秋水!”孟明銳又激動了起來。

齊銘搖了搖頭,“現在還在找。”

“他肯定是跑了!啊,耽誤了這麼多天,恐怕都不知道跑哪裡去了吧?”

孟明銳搖搖頭,“齊哥,你這次不行啊,竟然把這麼重要的人物給遺漏了,不像你的水平啊。”

齊銘目光閃了閃,卻並沒有辯解什麼。

“瞎說八道。”白向墨拍了一下孟明銳的腦瓜子,“剛才不是說了嗎,大家都以為李思源已經離開了上海。他做事神神秘秘,短時間內查不到也沒什麼奇怪的。況且,查一個人哪裡是那麼容易的。”

齊銘望向白向墨,白向墨朝著他鼓勵地笑了笑。

誰都不是神,哪裡可能說查什麼什麼就能查得到。

後世各種聯網還有監控,還經常無法查到一些人的行蹤,何況這個時代。

孟明銳揉了揉自己的腦袋,嘿嘿道:“我之前不是覺得我齊哥無所不能,絕不出錯嗎,所以有那麼一絲絲驚訝。”

“放心,這次我絕不會出岔子,他就算逃到天涯海角,我也給逮回來。”齊銘望向白向墨,“我不會讓你失望的。”

孟明銳看看齊銘,又看看白向墨,很是不高興道:

“齊哥,你怎麼老是把我給忘了!我不就多嘴了一句嗎。每次看你跟白哥你儂我儂,我就像沒人要的孩子,真是太可憐了!”

齊銘臉黑:“你這是什麼鬼形容。”

“本來就是。”孟明銳撅起嘴,“我以前以為我是你最親近的人,現在才知道我是你身邊的一棵草。”

齊銘冷哼:“你還挺有自知之明啊,以後就教你狗尾巴草。”

未曾想,齊銘這邊還沒有找到李思源,跟白向墨一同上過一次手術台的玉勝男先行一步。

隻是,人已經死了。

“他是淹死的,迎財神那天被打撈上來的。他是被淹死的,是我親手埋了他。”

玉勝男是看了李思源的相片才對號入座的,之前就以無名屍處理,暫時停放在義莊。

後來一直沒有人認領,就直接把他給埋了。

這是對無名屍的慣常操作,玉勝男也是比較厚道了,沒有直接亂扔,還給人挖了一座墳。

“我看他右手中指有繭,長得細皮嫩肉明顯是好人家出身,就把他給好好埋了。”

“你確定?”

玉勝男連連點頭:“我看過您之前關於溺水的文章,自己以前也跟著學過。我雖然沒有顯微鏡,沒法查出他在哪裡跳河,可我確定他是淹死——不,是溺水身亡的。”

這個消息令人很是意外,卻又好像在情理之中。

白向墨問:“他身上有什麼傷嗎?”

“沒有。”玉勝男搖了搖頭,“當時有人老遠看到他自己走進河裡的,走近的時候已經沒影了,第二天就打撈到了屍體。”

“他胳膊上沒有傷口?”

“沒有。”玉勝男非常肯定地說,“不過……”

“什麼?”

玉勝男低聲道:“他染上了臟病。”

“臟病?”?

白向墨三人齊刷刷目光射了過來,玉勝男唬了一跳。

“我對這種病很熟,我經常給窯子裡出來的女人收屍,她們身上經常帶著這種病。他的症狀還不算太嚴重,我是看了……嗯,知道的。”玉勝男目光躲閃。

孟明銳莫名其妙,“什麼啊?乾嘛話說一半的。”

玉勝男直接朝著他的襠部看,孟明銳嚇得捂著前麵蹦了起來。

玉勝男擺出一副,就是這個意思的表情。

孟明銳臉色通紅,哼哼唧唧半天卻沒有再開口。

白向墨的表情卻不太好:“我想再檢查一下方秋水的屍體。”

依照玉勝男的說法,李思源很可能染上了梅毒,這是傳染病,他染上了方秋水也極有可能染上。

而正在懷孕中的方夫人以及他肚子裡的孩子……

他當時驗屍的時候明顯大意了,確定了死亡原因之後,隻對死者進行了毒理分析,沒有對身體進行其他檢查。

“方秋水並沒有感染臟病,至少我沒有看到有臟病的症狀。”

白向墨搖搖頭:“他有可能是隱性梅毒也就是潛伏性梅毒,他因為抵抗力比較好就不會出現那些症狀,實際上他已經染上了。而且在兩年內和普通梅毒一樣,具有感染性。”

“還真染了臟病啊。”

孟明銳眼睛瞪得圓圓的,他當初不過是隨口一說。

白向墨再一次對方秋水進行屍檢,最終結果表明,他確實感染上了梅毒。

“我們必須要將這個結果告訴給方夫人,並且讓他去醫院進行檢查。”

“可是跟她說也沒用啊,這病又沒法治好。”孟明銳感到氣憤極了,“她真是太倒黴了!我聽說這病還會傳染給肚子裡的孩子,這要是真的感染上了,我真是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

“這種男人真是該千刀萬剮,怎麼就不能管一下自己呢!明明有老婆還養著一個情人,怎麼還不夠他造的?非要去外頭打野食,自己死沒關係,彆害彆人啊!”

方夫人非常重視這個孩子,為了他吃了很多的藥,還臥躺了很長時間。

要是讓她知道肚子裡的孩子很可能感染上了臟病,那不是要了她的命嗎。

“梅毒也並不是不能治的。”白向墨抿唇。

現在國外已經發現了青黴素,可要想把技術拿到手那是癡人說夢。

抗生素的出現,往大了說可以影響格局。

戰場上有了他,讓無數士兵免於感染而死,減少了死亡數量。

其實很多士兵並不是直接死於槍傷,而是死於感染。

齊銘和孟明銳紛紛望向他,白向墨擺擺手,“先彆轉移話題,我們說案子的事。”

他知道青黴素提取的原理,可他畢竟不是從事這方麵工作的,現在的環境和他從前所在的實驗室完全不同,在沒有完成之前還是先彆誇下海口。

齊銘幽幽開口:“我們一直忽略了一個人。”

孟明銳歪腦袋看他:“誰?”

“方夫人。”

“方夫人?!”孟明銳震驚,“齊哥,她還懷著孕呢,肚子那麼大,怎麼可能會去殺人?那個人還是她的丈夫,要是死了她們孤兒寡母的該怎麼活啊?”

方夫人挺著大肚子,而且這一胎還非常不穩,讓他們一開始就把她視為了弱者,從而忽視了她。

再者,現在的女人很少會開車,認為那是男性的專利。

尤其像方夫人這樣明顯比較傳統的女性,更是不會像一些時髦女性會去挑戰規則。

因此,刻板印象也讓他們自動將方夫人排除在外。

“方秋水死後,她擁有巨額財富,還有青梅竹馬在身邊照顧,怎麼會活不下去?”

“可是,為什麼啊?那麼大的肚子殺人,這,這……怎麼也不給沒出事的孩子積德。就算要殺,好歹也等孩子生下來,身體養好了再殺。她這一胎才剛剛坐穩,至於那麼急嗎。”

孟明銳依然不敢置信,實在是方夫人的樣子,怎麼也不像是一個會狠心殺死自己丈夫的人。

方向墨卻道:“如果她知道自己染上了臟病,還會傳染給孩子呢?”

孟明銳一下子從難以置信的情緒跳到了萬分理解,“我艸,那不得剁了那渣男啊!”

齊銘站起身,“我們先去查一查。”

孟明銳卻完全沒有了興致,“哎呀,查什麼查啊。方秋水那就是活該,死了就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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