隻見一個黑衣人的喉嚨上插著一把閃著金光的匕首,鮮血還在咕咕地往外冒。
高而有點兒彎的鼻梁,瞪得大大的藍褐色眼睛,厚厚的嘴唇,這不是“毒狼”傑姆又是誰呢?
程成伸手摸摸他的臉,還仔細地摩挲他的下巴與發際處,好一會才確定這人沒有帶人皮麵具。
“真的是毒狼傑姆!”
程成驚呼出聲,再檢查了一遍屍體,斷定除了喉嚨處的匕首,並沒有其他傷口。
他的槍竟然沒有打中傑姆!程成得出這個結論,心有餘悸:他受傷了,如果沒有陳文乾,“毒狼”再給他補上幾槍,他就是有九條命也逃不掉。
“神了!文乾,你是怎麼做到的?”
那邊的陳文乾伸手去探吉姆的鼻息,驚喜地發現吉姆隻是昏迷。他不由鬆了一口氣:“還好,還有氣。”
他公司的實驗室對起手機改良芯片的研究已經到了最關鍵的時期,有了吉姆,所有的問題將會迎刃而解。
這個時候,他才感覺到腳腕上的疼痛,一屁股坐下。聽到程成的問話,他對著程成嘿嘿笑了下,習慣性地摸了摸鼻尖。
“我從小習慣用匕首,百發百中,從來沒有失手過。”
程成從傑姆身上抽出匕首,除了匕首的頂端閃著金光,看著也沒有什麼特彆之處。
“你的匕首怎麼可能比槍還快?”
陳文乾道:“力度控製的問題,隻要投注在匕首上的力度超過槍輸送子彈的力度,匕首就可以飛得比子彈快。
何況,‘毒狼’隻注意躲避你的子彈,沒有留意我的匕首。他確實很厲害,不僅成功躲開了你的子彈,好像還知道你要往哪邊閃避。”
程成拍拍腦袋,想起曾經有資料上說,“毒狼”還有個鮮為人知的特點,麵對麵對敵時,他能從你的語言與動作習慣,揣摩出你的用槍習慣。
與他對麵交手的,無不是被他一槍斃命,“毒狼”出道近二十年,死在他手上的刑警與軍人不在少數,並且都是精英級的人物。
估計也正是因為這樣,米勒布朗才會這般謹小慎微,希望用狙擊圍困的方法殺掉他。之前想著應該不會正麵麵對他,就忘了這茬,如果他說什麼都不回答,情況可能會好很多。
唉,一時大意,還弄得差點兒就交待在這兒了。不過,如今這家夥已經成了一具屍體,再也殺不了人。
想到這裡,程成苦笑道:“是我大意了,那家夥確實有這個能力。”
“沒想到他這麼厲害,不過,這下好了,你們終於完成任務了。”
程成回頭望去,隻見那男孩倚在大石頭上,隻是咧開嘴,露出八顆雪白牙齒,臉上的笑容如陽光般燦爛。
“謝謝你文乾!”
“成哥,能不能不要告訴他們‘毒狼’是我殺的。你就說‘毒狼’劫持了我跟吉姆,然後你救了我們。”
程成沉吟片刻,點點頭。這事太大,再說,誰知道“毒狼”還有沒有同夥?陳文乾不是軍人也不是警察,隻是一個普通百姓,這事不能涉及他,更不能連累他。
“還有,你們審問過吉姆之後,如果吉姆隻是受害人,沒有案底,能不能把吉姆交給我?”
程成好奇地問:“你為什麼一直在尋找這個叫吉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