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9 章(2 / 2)

在他心裡,他不是一個把沈家村周圍的商戶和農戶聯係得更加緊密的人,而是簡單搞出一些吃的,喝的,用的,僅此而已,沒有意識到在這個社會,這是一件特彆了不起的事情。

大年三十,他爹帶著他去祖祠參加祭祀。在祭祀之前,先去爺爺家裡會和,女人們守在家裡做吃的,男人們帶著祭品一起去祖祠等著其他的族人到來。

“爹,帶了點新奇點心給您嘗嘗。這是縣城買來的,口味好,不黏牙。還有這件羊皮大衣,牛皮靴,您和娘一人一件。”左右這點錢在他眼裡不算什麼,買了就買了,穿出去的東西,彆人也看得見,知道是誰買的。

“唉唉,花這個錢做什麼,我衣服還能不夠穿嗎?”話雖這麼說,他還是高高興興穿上了,手不停撫摸大衣下擺,沈高氏雖然不喜歡沈來秋,也不會和二百文錢的大衣過不去,自然是穿在身上,等身體好些了,再去顯擺。

“三弟發達了,也不提挈一下哥哥我,以後你侄子說不定要跟著你混呢。”沈來春臉上笑嗬嗬的,心裡有些不是滋味。明明都是農戶人家,憑啥他沈來秋如今得了這麼大的莊園?豆腐人人都會做了,那王爺也是軸,居然給他這麼多賞銀。

沈來秋也笑嗬嗬的,“哪裡哪裡,兩個侄子,早早就念書了,以後怕是有大前途,我們家沈黎,怕是比不上兩個哥哥了,以後還得靠著兄長們呢。”靠個屁,老子的兒子,肯定比你兒子強!念書有悟性,還會教導他老子念書!有神仙托夢,受神仙眷顧,還有個糧長爹,怎麼著也用不著靠彆人。但是謙虛還是要謙虛一下的。

沈來夏看著他們寒暄,也不在意,如今他三弟,給他進貨便宜些,導致他在嶽父那裡越來越受看重,找了許多家上線,低價進貨,高價賣出,給嶽家,也給自己賺了不少錢。以前他是看不上三弟,如今形勢變了,也隻有老大還覺得老三還是以前好欺負的老三,言語還敢擠兌。他就不一樣了——

“三弟啊,你當初娶三弟妹是娶對了,你看看你家沈黎,長得多俊俏啊,膚色好看,耳墜也厚,有福氣!以後有了大出息,可彆忘了你二伯!”還親切拍了拍沈黎的肩膀。

沈黎:不愧是把自己嫁到縣城的男人,以前跟爹還不是這個態度,今日之轉變,當真讓人咋舌。

伸手不打笑臉人,不管怎麼樣,在外人看來,這三個兄弟,感情還是很好的。

如今沈氏一族,錢糧不缺,今年個個都穿著喜慶的錦袍,脖子上圍著兔毛或者羊毛領子,除了沈來秋,其他人耳朵都凍的通紅的。

“來秋啊,你耳朵上是啥?”一個族叔問道。

沈來秋笑得合不攏嘴,正好沒機會誇兒子,立馬回答道:“咳,我兒子,沈黎,怕我凍著耳朵,非要給我做一個耳捂,我們全家現在都帶著呢,這是兔毛的,羊毛做的也有,沒有兔毛的舒服。”

長輩們上手摸了摸,嗯,是挺好的。於是瞪著自己五大三粗,隻長個子不長孝心的兒子們,吹胡子瞪眼,暗示他們也想要這樣的耳捂,多舒服啊。跟沈來秋平輩的男人也羨慕他有這麼個好兒子,過年才七歲,居然就知道孝敬父母,為父母打算的這樣精細了。

沈黎嘴巴甜,見到人就喊,又得到了一波人的稱讚,於是沈來秋幾乎要在一波誇讚自己兒子的聲音中迷失自我。

等族長念完祝詞,祖祠祭祀就結束了,沈大滿高興地帶著兒子們回老宅吃飯。分家這麼長時間了,他想念以前一家人一起吃飯的感覺,今天這個念想實現了,得好好吃一頓團圓飯!

小高氏看著餘氏穿著這麼好的紅襖子,難免眼紅,可是他們家如今不好得罪沈來秋家的,言語中隻是奉承。

文氏是個心高氣傲的,以前覺得餘氏穿得不好看,還沒有嫁妝帶過來,根本不把餘氏放在眼裡,隻是眼下,她爹很看中從沈家村買進的貨物,所以也不願意叫餘氏不高興,說了幾句奉承話,哄的餘氏十分舒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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