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Chapter 2 “彆出聲,好嗎?……(2 / 2)

明琅覺得,自己簡直是世界上最鎮定的高中生。

Dan不是隨口說說,過了一個星期,他居然真的在她家對門住了下來。

有段時間,明琅看到他的銀發,就頭皮發麻。

總覺得他住在對門,是為了監視她有沒有亂說話。

當然,除了這個原因,還有一個原因。

——他的頭發太好看了。

嶼城亞裔居多,也有白人。但作為一個曆史悠久的移民城市,即使是白人,發色和瞳色也不會淺成這樣。

是基因病嗎?

明琅偷偷在網上搜了一下,沒有搜到答案。

有一天,她起晚了,撈起書包,匆匆出門,正好與他撞上。

他伸手,扶了她一把:“小心。”

也就是那時,明琅發現,他的睫毛居然也是銀色。

她心臟重重跳了一下,大力到耳朵都傳來刺痛。不敢多看,她拍開他的手,悶頭衝了出去。

衝到一半,她鬼使神差地回頭看了一眼。

Dan已經側過身,頭微微垂下,抬起一隻手,正在戴黑色皮質手套,手指窄而修長,骨節分明。

明琅這才想起,從他們見麵的那一刻起,他就一直戴著那副黑色皮手套。

一般來說,手套不離身的人,多少有點潔癖,剛剛他卻毫不避諱地扶了她。

也許,他並沒有她想象的那麼壞。

那天上課時,她滿腦子都是Dan長長的銀色睫毛。

窒悶的暑天,到處都是惡臭燃燒的廢品堆,整個教室都彌漫著男生發酸的汗臭。

Dan的銀發銀睫,以及身上那一股拂曉般清冷的香氣,似乎有解暑的神奇功效。

她悶得想要尖叫時,想一下他的外貌,莫名就冷靜了下去。

體內甚至泛起一陣一陣顫栗,仿佛解暑過了頭,發燒似的打起冷戰來。

那一個學期,她都心猿意馬,總是突然想起Dan的臉龐。

她在這方麵比較遲鈍,足足一年過去,才驚覺這種感情可能是喜歡。

——她喜歡上了Dan。

這一發現,無異於晴天霹靂。

Dan明顯不是一個好人。

他身上有槍,有刀。

明琅搜過他戴的那副手套叫什麼,搜索結果顯示是一副戰術手套。

他可能是傭-兵,可能是荒漠暴徒,可能是公司豢養的殺-手。

不管怎樣,他都是為公司效勞,而她非常討厭公司員工。

Dan也不會喜歡上她這個“平民”。

這是一場不可能的暗戀。

她剛剛意識到對他的感情,就已經失戀。

那一年,明琅快要滿十八歲。

在失戀陰雲的籠罩下,她變得前所未有的焦慮和暴躁。

她覺得人生糟透了,一切都糟透了。

如果生下來就注定當一顆螺絲釘,注定成為公司的奴隸,究竟為什麼要把她生下來?

她好難過,尤其是發現普通人之間亦有階級時——家境較好的同學,選擇比她更好,也比她更多。

她普通的人生也過得一塌糊塗。

明琅這個名字,無論怎麼看,都是個好名字。

曙光與美玉。

現實中,她卻是一塊灰撲撲的朽木。

明琅趴在桌子上,在心裡刻薄地把自己貶低了一通,情緒越發陰鬱了。

就在這時,她的窗戶傳來輕微的響動。

嘎吱,嘎吱。

似有老鼠躥過。

明琅猛地回頭,剛好看到一個人影縱身撲了過來。

一隻手重重地捂住她的口鼻,拂曉般清冷的香氣襲來,一個低沉、磁性的聲音在她的耳邊響起:

“彆出聲,好嗎?”

禮貌的口吻,溫和的語氣,卻顯現出一種不容置喙的冷硬氣勢。

明琅毫不懷疑,如果當時她大聲尖叫,Dan會毫不猶豫地結束她的性命。

明琅睜大眼睛,快速點了點頭。

Dan低聲說:“聽話的姑娘,我相信你。”他這麼說著,卻始終沒有鬆開她的口鼻,“家裡有皮膚縫合器嗎?”

明琅搖頭。

“針線呢?”

明琅點頭。

“去拿來。”Dan說道,“當個聰明的姑娘,不要出聲,好嗎?”

話是這麼說,明琅卻聽見了一道清晰的上膛聲。

緊接著,滾燙的槍口抵住了她的太陽穴——槍口是燙的,說明開過火。

他在威脅她,禮貌而客氣地威脅她。

明琅知道自己應該害怕,心臟卻怦怦狂跳起來。

這是她第一次離他這麼近,也是第一次離死亡這麼近。

暗戀與死亡,兩個絕不會相遇的詞彙,緩緩交融在了一起,令她太陽穴發麻,手指發麻,全身上下陷入了近乎麻痹的戰栗。

連吞咽唾液,她的喉嚨都是麻的。

明琅想,如果這時她轉頭告訴他,她喜歡他,他的槍口還會如此平穩地貼在她的太陽穴上嗎?

明琅沒有拿自己的生命開玩笑,乖乖地去拿了針線遞給他。

Dan接過針線,看了她一眼:“謝謝。”

明琅搖搖頭。

昏暗的臥室內,Dan放下手-槍,脫下黑色大衣,露出鮮血淋漓的襯衫。

明琅默默盯著他,心想,他好像一直穿得很多,不熱嗎?

或許是認為她沒有威脅,Dan毫不介意她的注視,平靜而自然地解開了染血的襯衫,露出堅實而均勻的肌肉。

明琅睫毛微顫。

學校裡的男生,身材都像竹竿似的纖細,她第一次看到這種強壯得幾近優雅的男人。

尤其是胸肌,他每呼吸一下,結實而富有彈性的線條都會淺淺起伏,充斥著冷峻而淩厲的力量美感。

在他的鎖骨下方,有一個鮮紅的槍洞。

紅豔的血液潺潺流出,浸染了潔白的肌肉,看上去竟有幾分豔麗。

Dan微低頭,簡單用打火機炙烤了一下小刀,直接把刀刃鑿進了槍洞。

血肉被鋒利刀刃撕裂的聲音響起,令人毛骨悚然。

Dan卻連眉頭都沒有皺一下,乾淨利落地剜出了子彈。

他用兩根手指捏住帶血的子彈,瞥一眼上麵的標識,隨手丟進了垃圾桶。

砰的一聲輕響,嚇了明琅一跳。

Dan抬眼,似乎有些抱歉:“彆怕,等下我會把垃圾帶走。”

明琅抿嘴,搖頭。

她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要搖頭。

Dan拿出一瓶急救噴霧,潦草地在傷口上噴了幾下。

接著,他開始穿針引線,麵無表情地把針頭刺入皮膚。

他的神色是如此平和,動作卻多少有些粗暴。

明琅敏銳地察覺到,他似乎有些生氣,可是為什麼呢?

他身上有太多謎題。

比如,他叫什麼,真的叫Dan嗎?

他是公司的人嗎?如果是的話,為什麼要住在她家對門?

那天,他到她家附近,到底是想乾什麼?

他無時無刻不表現得溫和客氣,是因為性格如此,還是為了掩飾什麼?

還有,他受傷以後,為什麼要到她家來,是因為覺得她膽小懦弱不敢報警,還是因為認為……她可以信任?

明琅心緒混亂紛繁,希望他能說點什麼,又怕他說出一個驚天大秘密,把他們徹底捆綁在一起。

她喜歡他,但還沒有喜歡到這種程度。

還好,Dan始終一語不發,直到縫完傷口,都沒有說話。

明琅又不高興起來,不知是因為Dan的疏離和戒備,還是因為自己隱隱的怯懦——她一直期盼不平凡的生活,真正的不平凡擺在她的麵前時,她卻選擇了緘口不言。

明琅垂頭喪氣,一邊對自己感到深深的失望,一邊希望Dan能快點兒滾。

她作為暗戀的一方,對Dan都沒有多少關心,Dan就更不必說了。她不希望自己哪裡沒做對,被自己暗戀的人一槍斃掉。

Dan迅速穿上衣服,把槍插回槍套,遞給她一張信用芯片。

明琅一愣,小聲問:“這是……”

“錢。”Dan言簡意賅,“謝謝你收留我。”

“不用……”

“不用跟我客氣,我不缺錢。”Dan把信用芯片放在床上,提起垃圾袋,起身走向窗戶。

片刻後,他停下腳步,微側頭:“對了,不要用錢去買芯片。芯片馬上要被取代了。”

說完,他打開窗戶,單手撐住窗台,縱身一躍,消失在了昏黑的夜色裡。

明琅在原地站了好一會兒,才走過去,拿起那張芯片。

純黑卡麵,右下角一行深藍色的字體,對準燈光,可以在字體上看到華貴的鎏金。

——沈澹月。

澹,Dan。

他的中文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