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番外——無白聖篇【三合一】(1 / 2)

病房內,李建國,李建業和李秀芳三人正互相揭短爭吵,圍觀八卦的病人以及病人家屬,包括周芳錢慧她們,誰都沒注意到李秀芳的兒子拔了牛萍呼吸機插頭,正給手機邊充電,邊玩遊戲。

還戴著耳機,都沒什麼聲音。

直到朱醫生進來,讓他們安靜些的時候,才發現呼吸機插頭邊上蹲著一個孩子正在玩手機,以及牛萍失去呼吸。

也就幸虧牛萍之前已經腦死亡。

不然這妥妥是場意外殺人事件。

但不管怎麼說,隨著朱醫生大聲斥責,拉開那孩子,並點明牛萍此時已徹底死亡,病房內很快就變得更加混亂。

比如李秀芳開始打孩子:

“你個小兔崽子,誰讓你在這邊玩手機的,你手機沒電了不會不玩嗎,不對,你這手機是哪來的?誰給你的!”

“你為什麼要把手機給他玩?”

“他要你就給他玩了啊。”

打罵斥責之餘,還沒忘了追究手機是哪來的,並且順帶著指責她丈夫,畢竟那手機是她丈夫給她兒子的,如果不給,自然也就沒有剛剛拔插頭的事了。

與此同時,李建國和李建業則是無需交流,便很默契地開始指責李秀芳。

“你彆以為打孩子就有用,現在媽是你打兩下孩子便能複活的嗎,你一個外嫁女回來想搶遺產也就罷了,竟然還指使你兒子把媽給害死,你是人嗎?”

“害死媽的人沒資格分遺產。”

“媽,你死的冤啊!”

他們很清楚,在他們親娘沒有留下遺囑的情況下,他們三人都有資格分遺產,這種情況下,想辦法剔除一個能分遺產的對象,對他們都有利,而一個害死親娘的人,無論從法理道德上,還是傳統意義上來講,剔除都是很合理的。

更彆說對方還是個外嫁女了。

“他還隻是個孩子。”

“哪家孩子一米七啊?”

“你們先前不也說希望醫生停了這呼吸機,讓媽體麵點走嗎,這話才說過不到一個小時,現在就跟我裝忘了。”

“我們隻是說說而已,又沒做。”

“沒錯,我們隻是有這想法,可是你兒子都直接做了,而且他可不是想讓媽體麵點走,他就是單純想玩手機,外祖母都這樣了,他還隻顧著玩遊戲,可想而知你這做母親言傳身教了些啥?”

“你們彆在這兒跟我裝,說的好像你們有多孝順似的,你們要是真孝順媽就不會在這腦死亡了,不就是不想讓我繼承遺產,我跟你們講,絕對沒門。”

“大不了咱們法庭上見。”

他們兄妹三人是理所當然的進行了更為激烈的爭吵,而朱醫生這時則是已經顧不上他們的爭吵影響其他病人了。

是一邊報案,一邊通知保衛科。

先跟治安署報告情況,隨後便是讓保衛科將病房裡麵的監控調出來,固定好證據保存,以證明他們醫院方沒錯。

免得人死了,還得怨他們並索賠。

以前也不是沒有過明明是病人家屬出錯,導致病人死亡,結果反過來責怪醫院沒儘到看護義務,並索賠的例子。

證據充足,他們醫院會好辦些。

之後當然就是治安署的人過來做筆錄,並且因為李秀芳兒子未成年,以及牛萍在徹底死亡之前就已經腦死亡,所以隻是警戒教育了一番,便幫他們開具了死亡證明,還順帶辦理了其他手續。

同時李建國他們並未找醫院麻煩。

畢竟他們現在的首要目標是順利獲得自己親媽的遺產,而訛上醫院,並且訛成功能夠獲取的那點賠償,相比較於他們親媽的遺產而言,顯然無足輕重。

所以最後醫院方是鬆了口氣。

而緊接著當然就是將屍體帶回去準備辦喪事,以及努力爭遺產,過程可以說是醜態百出,要不是把屍體火化葬下去並不影響他們爭遺產,牛萍的屍體能不能得以火化以及入土為安都不好說。

閨蜜鄰居們可謂是感慨不已。

同時也無能為力,隻能在牛萍的墳頭多燒點紙,好安慰一下已去的故人。

至於李建國,李建業和李秀芳兄妹三人,他們在把人埋了之後,壓根就沒精力,或者說沒心情去辦什麼頭七,七七之類的紀念活動,他們一直在爭吵。

甚至於廝打了好幾次。

治安署那都被他們驚動了兩次。

最後因為沒有任何一個人願意妥協退步,所以是理所當然的鬨上了法庭。

並且還因此上了熱搜。

幾乎被千夫所指,臉都丟乾淨了。

開庭的時候,他們兄妹三個依舊在互相指責,並且拿出證據,表明對方並沒有儘到贍養的責任,至於李秀芳所謂的父母許諾給嫁妝卻沒給,也因為沒有任何證據證明,並不能因此多得遺產。

最後因為都沒有儘過贍養責任。

所以遺產還是平分。

理論來講,在打這種爭奪遺產官司的時候,如果有一方子女能夠證明自己儘到了贍養責任,另一方有贍養能力和贍養條件的子女,未儘贍養義務,絕對能夠獲得更多的遺產,甚至於直接獲得全部遺產,這一點在法律上是支持的。

但他們畢業後都沒怎麼回去過。

且沒有儘過任何贍養責任。

所以自然沒人能夠多分遺產。

針對這個結果,李建國和李建業雖然很不滿,但在谘詢過律師之後也知道再怎麼上訴,都不可能有什麼更好的結果,還容易將這事鬨得更加沸沸揚揚。

因此最後隻能無奈接受。

一人分了六百多萬。

同時回去後,還得忍受些鄰居,乃至同事的奇怪眼神,畢竟這件事先前可是鬨上過熱搜的,而大家心裡也都有杆秤,羨慕他們獲得部分遺產的同時,也不影響鄙夷他們,以及私下議論他們。

受得了的就繼續過日子,受不了的便隻能自己離開,並換個陌生的地方。

李建國夫妻倆私下一協商,覺得手裡有這六百多萬,已經足夠他們找個小城市養老了,再加上他們手裡還有一套一線城市的房子,隨便往外一賣,兩兒子兩套房的首付,也能輕輕鬆鬆湊夠。

有了計劃後,李建國夫妻很快便將他們的想法告訴了兩個兒子,也就是李玉衡和李玉琮,但是他們兩個不願意。

倒不是說不想要錢。

主要是覺得給的太少。

他們兩個認為,六百多萬已經足夠全款在本地再買一套房了,加上本來就有的那套正好兩套房,兄弟倆一人一套還不用背負高額利息的房貸,對他們以後結婚養孩子,無疑都有極大的好處。

至少說沒有那麼大壓力。

而李建國夫妻也有退休金,他們更不可能不孝順,晚年生活根本沒什麼好擔憂的,所以為他們多付出些又咋了?

於是他們是理所當然的爭吵起來。

李建國覺得,他當年連首付都沒有跟父母要,全靠自己掙的首付,又累了三十年才把房貸還清,現在他幫忙給兩個兒子分彆付了一套房的首付,已經足夠仁至義儘,怎麼還能貪他們棺材本?

李玉衡和李玉琮兄弟則表示三十年前本地的房價,跟現在的房價根本就沒辦法比,而且能輕鬆點,為什麼要那麼累,明明你們的養老金就已經足夠你們過日子了,為什麼非要他們兄弟兩個多背三十年房貸,並多交那麼多的利息。

如果他們兄弟兩個貸款六百萬,那麼三十年後,大概要多交六百萬利息。

這是他們那六百多萬塊錢存銀行。

再怎麼存也賺不到的利息。

在他們兄弟兩人的軟磨硬泡,以及想方設法勸說之下,最終雙方各退了一步,李建國夫妻在將舊房子賣掉後,給兩兒子分彆購買了一套新房,而兄弟倆則相當於各欠他們夫妻三百萬,並且在接下來的三十年裡,每年還他們十萬。

就是相當於從原計劃的貸款三十年買房,變成借父母的錢買房,而且還是無息貸款的那種,如果父母活不到三十年,之後那些錢自然也就不用再還了。

也可以理解為他們兄弟倆以後,每年都需要分彆給李建國夫妻十萬塊錢。

整個計劃看起來其實還挺好的。

三十年能少付六百萬利息。

但實際操作起來很快就有了問題。

第一年,李玉衡和李玉琮就表示因為新房要裝修的緣故,他們不但把存款搭了進去,今年也沒怎麼餘下錢來,所以第一年的十萬塊錢,暫時沒辦法給。

李建國夫妻雖然不太開心,但也能理解,畢竟新房裝修確實要花不少錢。

第二年找對象,談戀愛也要花錢。

第三年談婚論嫁,錢還不夠。

甚至於想跟他們再借一點。

這時候李建國夫妻其實已經意識到自己被騙了,而且還沒辦法跟被彆人詐騙那樣報案,自己親兒子詐騙的,能怎麼報案,還能把兩兒子抓進去,然後將他們房子賣了,湊六百萬留著養老嗎?

再加上兩孩子已經紛紛即將走進婚姻殿堂,眼看就快抱上孫子和孫女了。

所以最後他們隻能無奈認了這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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