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番外——無白聖篇【三合一】(2 / 2)

等兩兒子結婚,新媳婦入門,他們夫妻倆更是理所當然的招嫌棄,特彆是李建國,畢竟他媳婦不管在哪個兒子家住著,好歹能幫忙打掃打掃衛生,做做飯之類,他啥都不乾,下班就知道在家躺著,有時候夏天天熱,還經常隻穿著個三角褲到處溜達,誰能不嫌棄他呀?

在李玉衡家住久了,就被攆去了李玉琮家,然後來回溜達唄,畢竟他們現在的存款可再也買不起第三套房了,租房住的話,一個月房租七八千,他們也舍不得,這時候,他們無疑更後悔了。

緊接著就是兩兒媳分彆有了孩子。

並且隻想把他媳婦接過去住。

沒錯,李建國的媳婦顧漾還有兒子願意要,李建國是真的徹底沒人要了。

沒用的東西,在哪都不受待見。

顧漾這個做婆婆的,再怎麼跟兒媳婦有小矛盾,可至少人家確實乾活,能讓懷孕期間的兒媳婦輕鬆一些,甚至於以後孩子出生也能夠繼續幫忙帶孩子。

李建國他啥也不乾,要他乾什麼?

是剩飯沒人吃嗎?

結果就是,一直被揶揄嫌棄的李建國徹底受不了爆發,大鬨一場後不但帶著他媳婦離開兩個兒子的家,還直接拿起法律武器,開始向他那倆兒子討債。

當初他們夫妻兩個跟兩個兒子各退一步的時候,並不是隻達成口頭協議。

他那兩兒子其實是有簽了欠條。

以及每年還十萬的相關協議書的!

過去他沒要,並不意味著他就無法要,或者說法律不支持他要,隻是並沒有徹底撕破臉罷了。可在被揶揄以及嫌棄了幾年之後,李建國是再也受不了現在這種日子,他如今隻想每年拿二十萬跟老婆搬到小城市,過自在的小日子。

至於孫子孫女......

有最好,願意讓他們看最好,這次鬨崩之後,即便不讓他們看也無所謂。

反正他是再也不想過這種寄人籬下的日子了,而且也就是現在沒有後悔藥吃,要是有後悔藥吃,他一定得回到幾年前,連老房子都不賣,直接把這倆兒子掃地出門。那麼一來,手裡有著六百多萬存款,還有套房的他們老夫妻倆。

小日子過的不要太舒服。

緊接著,當然就是他們夫妻倆跟兩個兒子徹底鬨崩,並且獲得法律的支持幫助,總算從兩兒子手裡要回了些錢。

跟媳婦一起找了個小城市定居。

同時每年去找兩兒子要債。

而李玉衡和李玉琮的工資並不是很高,年薪二十幾萬,在沒有任何負債也不需要交房租的情況下,日子過的可能還算自在,也養得起孩子,可一旦每年都需要付出十萬塊還債,相當於收入直接攔腰砍,生活一下子就窘迫了起來。

家庭矛盾也開始變多變大。

直到三年後李建國夫妻意外去世。

沒錯,他們兩個是在跟大兒子李玉衡出去旅遊的時候,意外墜崖身亡,同時因為他們兒媳婦很孝順,特地給他們買了受益人是他們小夫妻的保險,理論來講他們夫妻還能得到幾百萬賠償金。

對此,李玉琮沒有任何異議。

畢竟李建國夫妻死了,對他隻有好處沒有壞處,從此他就不用再還錢了。

但不得不說,李玉衡還是有些太過於貪心了,如果他沒有讓他媳婦給他父母買保險的話,興許這事還真就被他們給順利蒙混過去,一切悄無聲息結束。

壞就壞在了保險上。

保險公司那邊不甘心,負責這份保險的那個業務員也不甘心,然後那個業務員愣是靠自己,順利調查到了些許線索,並且上報保險公司,緊接著保險公司也根據線索,開始更為詳細的調查。

最終結果就是李玉衡被抓。

弑父害母,情節極其惡劣,死刑。

消息傳出去,不但順利上了熱搜排行榜,多年前的事,包括李建業和李秀芳現在的情況,也因此被網民扒出來。

並且榮獲了一句活該的評價。

李建業舒光明夫妻拿到六百多萬遺產後就直接辭職,回家帶外孫外孫女。

或者也可以稱之為孫子孫女。

畢竟那倆孩子跟他們女兒姓。

說是孫子孫女也沒啥問題。

按他們的想法就是,反正已經有了兩個孩子,以後女兒完全不需要再去相親或嫁人,他們一家五口過日子便是。

可世間事,哪能一切順心如意。

最重要的是他們女兒年紀輕輕,也不可能守活寡啊,不到一年時間,李紫馨就遇到了個十分喜歡的男人,迷的那叫一個神魂顛倒,為之癡,為之狂,為之咣咣撞大牆,李建業夫妻不同意,她就要死要活的絕食,一哭二鬨三上吊。

然後,還沒等李建業夫妻猶豫好到底要不要同意,他們女兒就不知道通過什麼方法把他們的存款全部卷走跑了。

並留了封信,表示自己前幾次結婚都以失望告終,那時候自己太年輕了。

現在總算遇到真愛,絕不能放棄。

李建業被當場氣到腦溢血,雖然經過及時搶救,救了回來,但也有嚴重的後遺症,舒光明既要照顧李建業,還要照顧兩孩子,實在無力去找李紫馨,同時也無法報案說自家女兒把自己家錢卷走,一時間可謂焦心不已,精疲力儘。

緊接著,還沒等李建業出院。

李紫馨就狼狽不堪的回來了。

過程很複雜,但簡而言之就是被男人騙了,或者說從頭到尾,那便是一場針對她的騙局,而她從家裡卷走的錢當然也都沒了,畢竟她人現在是好好的回來了,顯然人家不是圖她這個人,那還能圖什麼?當然就是圖錢了,不然還能圖什麼,圖她結過三次婚,有倆孩子?

之後雖然有報案,但沒結果。

對方的所有身份信息都是假的,這種情況下除非整個詐騙鏈被端了,否則基本沒可能迅速破案,並把錢找回來。

所以隻能先等著了。

他們家不但一夜返貧,還多了個喪失勞動能力,需要照顧的人,李建業。

這時候舒光明不離婚就不錯了,哪還有精力和金錢去照顧撫養兩孩子,而李紫馨養活自己都困難,也不願意為了兩個孩子每天累死累活的。好在她兩前夫家願意要,在走投無路的情況下,她隻能把兩孩子還給兩個前夫,同時自己給自己相親,想早點把自己給嫁出去。

沒辦法,她爸她媽現在恨死她了。

見麵就吵,家裡是呆不下去了。

隻能看看能不能嫁人,換個環境。

相比較而言,他們兄妹三個結局最好的應該是李秀芳,她在拿到六百多萬遺產後,一直將這筆錢牢牢拿捏在自己手裡,誰要都不給,同時既沒創業,也沒有給兒子買房,或者搞什麼其他事。

隻將那筆錢全部存了定期。

工作也沒辭,依舊還是正常上班。

過程她丈夫打過那筆錢的主意,她婆婆也打過,甚至於她丈夫家的其他親戚也打過那筆錢的主意,想借錢之類。

不過沒用,誰來都不行。

這些情況都直接或者間接導致他們夫妻關係變惡劣,婆媳關係變惡劣,乃至於與整個夫家親戚之間矛盾都挺大。

但李秀芳從來沒想過離婚。

倒不是說與她丈夫感情有多深,主要是她打聽過,她繼承到的這筆遺產因為沒有遺囑,所以算夫妻共同財產,她可不願意平白分出一半,所以還是錢捏在自己手裡維係夫妻關係為妙,除非她找到她丈夫出軌的證據,保證自己在分割財產的時候,始終占據有利的一方。

否則絕對不可能輕易提出離婚。

因此雖然得到遺產後,他們夫妻關係遠沒有過去和諧,但倒也沒出什麼其他問題,不過這並不意味著她生活有多好,準確來講她重複了她母親的人生。

她隻有一個兒子,沒有女兒。

也就是拔了牛萍呼吸機的那個。

所以她的兒子也如當初他們兄妹三個一樣,理所當然的認為她手裡的那筆錢不可能留給其他人,最後都是他的。

甚至於還學習起了他們兄妹三個。

在她還活著的時候就開始要遺產。

結婚的時候要錢買房,婚後要錢養孩子,這一點,李秀芳還比她母親牛萍要稍微慷慨點,並沒有真一毛不拔,好歹出了點,隻不過她出的那點,既不能讓她兒子滿意,也不能讓她兒媳滿意。

彼此吵了不止一次。

關係鬨得很僵。

她也不止一次聽她兒子說,等你死了那些錢不都是我的,一天到晚跟個守財奴似的,果然不愧是那個人的女兒。

所謂的那個人。

毫無疑問就是指牛萍。

李秀芳既想緩和與兒子兒媳間的關係,又舍不得錢,生怕自己要是將手裡的錢都給他們,他們晚年不孝,自己會真的無依無靠,而就目前的情況來看。

看著是真不像會孝順的樣子。

結果就是她與她兒子兒媳之間的關係,幾乎完美重演了當年牛萍和他們兄妹三個之間的關係,不過她沒有牛萍那麼節儉,晚年後更是直接想開,大手大腳花錢,享受生活,雖然有被兒子兒媳埋怨,但很享受的活到了八十七去世。

死後還剩了一百多萬給她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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