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 第 18 章(1 / 2)

第十八章

聽說經偵那邊的案子和剛看過的屍體有關,祈銘要求跟著羅家楠回局裡一起開會,反正小綠吃飽喝足了在哪睡都一樣。現在歐健住院,苗紅和呂袁橋還要忙活審結覃玫玫案的工作,羅家楠身邊除了他之外沒有配合默契的搭檔。想當初剛認識的時候,羅家楠一邊給他當專職司機一邊跑案子,倆人沒少搭檔出外勤。

羅家楠是不太想讓祈銘跟著受這份累,都連軸轉那麼多天了,誰也不是鐵打的身子骨。可明早屍體就運過來了,祈銘注定得抽功夫聽案情簡介,背著抱著一樣沉。再說直接聽明爍講比聽他轉述更清楚,畢竟明爍那是一手資料。

剛進院裡又下雨了,雨絲密集,羅家楠打傘護著祈銘和小綠往辦公樓裡跑,自己淋濕了大半邊。不好帶著鳥去參加會議,祈銘先去了趟重案組辦公室,把裝小綠的盒子放羅家楠的辦公桌上,罩上自己的外套遮擋光芒。他打算等小綠大一點就養在法醫辦公室,畢竟他們在局裡的時間遠比在家多的多,甚至不用單獨準備鳥架,讓它站辦公室那具骨架模型“小骨頭”身上就行。

眼瞧著祈銘蓋外套之前弓身在小綠的喙上親了一口,羅家楠等電梯的時候故作酸溜溜的:“你寧可親鳥也不親我是吧?”

祈銘照舊斜楞了他一眼:“它比你可愛。”

“喜新厭舊了不是?之前你還說蛆比我可愛呢。”雖然羅家楠一直提醒自己彆比彆比,比到最後受傷的隻會是自己,但就是忍不住想討個說法。

祈銘斷然否認:“我沒說過。”

“你是沒直說,可我上回問你,我和蛆誰可愛的時候,你猶豫了!”

“我不記著你問過我這句話,如果有的話,那肯定是當時我沒注意聽你說話。”

“對,反正我在你眼裡都不如蛆。”

出息,祈銘心說,和蛆比?那就讓你輸的心服口服——“你能告訴我屍體的死亡時間麼?”

“……不能。”

“你能通過昆蟲毒理告訴我死者生前中過什麼毒麼?”

“……也……不能……”

電梯門開,祈銘輕飄飄的甩下話:“那就彆比。”

這話給羅家楠噎的,要電梯裡沒監控絕得用自己舌頭把祈銘嘴堵上。出電梯進會議室,一看局長方嶽坤、經偵和交通隊的領導都在,羅家楠立馬斂起自尊心受損的表情,精精神神的打招呼。等他倆都坐下,方嶽坤朝坐在自己右手邊的明爍一偏頭:“明隊,人都齊了,抓功夫給情況介紹一下。”

明爍應聲起身。他看起來也是熬了好幾天的樣子,製服襯衣的領子上洇著一圈淡淡的汙痕,人看著還算精神,還是以往那副換身西裝就能坐鎮投資談判桌的金融精英樣。在男性平均身高超過一米八的市局裡,明爍一米七五的個頭並無優勢,卻因著專業方向讓人感覺他那張臉自帶人民幣光芒,走到哪也不會被埋沒在人堆裡。

行至桌頭的位置,他示意技術播放PPT文件——

“昨日淩晨一點三十分110指揮中心接到警情,有群眾發現西陵盤山公路十八公裡處有一輛燒毀的機動車,交警抵達現場後在車內發現一具中重度碳化的人體骨架,經由車架號對比,確認該車為D18898牌照的奧迪A8,是注冊在高飛信科股份有限公司名下的公司用車,DNA鑒定確認死者名叫盧鑫,歿年四十四歲,本市人,已婚,育有一子一女,曾任高新技術區開發辦副主任,三年前辭去公職,轉入高飛信科任職市場部總監。”

PPT畫麵一轉,出現在上麵的人臉令羅家楠不由傾了下身。注意到身旁人的異樣,祈銘稍稍錯了下視線,但什麼也沒問。

“這是高飛信科的實際控股人,裴文標,現年四十八歲,目前經偵正在調查收集其涉嫌詐騙銀行貸款、非法集資、賄賂非公職人員的罪證。”隨著轉身看向眾人的動作,明爍語氣一沉,“盧鑫是唯一能指證他的人,我們的人正在做盧鑫的工作,從開始接觸到事發不過一周的時間而已,人就出車禍死了,還燒得麵目全非。”

羅家楠出言打斷明爍:“我知道這人,裴文標,人稱錢標,以前是老鷹手底下一個放貸的,也做墊資過橋的生意,那會就是坑蒙拐騙偷五毒俱全,我記得當時是頂格判了他十年吧,什麼時候出來的?”

“四年前,減刑了。”明爍抬手示意他讓自己繼續,“根據我們的調查,裴文標出獄之後利用以前的人脈接攬地產銷售項目,實際上他還是在坑蒙拐騙,大肆使用他人身份騙取銀行貸款進行虛假銷售,又將到手的房源打包投入長租公寓項目,再以租賃合同作為質押二次向銀行貸款,而已經質押給銀行的合同又被他用作向公眾募集資金的擔保,從上上個月開始,本該到期返還給投資者的本金已進入止付狀態,甚至有些投資者連每個月5%的分紅都拿不到了,陸續有人到派出所報案,市局經偵彙整各案件信息並調取相關資金流向後確認,這是一起金額特彆巨大的貸款詐騙及非法集資案件。”

金額特彆巨大?羅家楠和端坐在主位上的方嶽坤交換了下視線,問明爍:“多少錢?”

“十億,這隻是以房產折算的,如果算上那些被抵押的租賃合同和非法吸納的資金,應該會超過二十億。”

“謔,那燒輛奧迪不虧本。”羅家楠抱臂於胸,仰臉望向天花板,琢磨了幾秒又問:“明隊,你就這麼確定不是意外?我跟祈老師剛從交通隊回來,正式的屍檢報告可還沒出來呢。”

明爍將視線投向自家老大——經偵處處長兼副局長高麗,得到對方的默許後告知羅家楠:“根據我這邊線人提供的線索,盧鑫那輛車的後備箱裡應該有三十公斤金條,以昨日的金價算約折合人民幣一千五百萬,車禍現場周圍的勘驗並沒有發現黃金,紙幣可以燒成灰,但再大的火也不該把金條燒沒了才對。”

羅家楠一愣:“三十公斤金條?乾嘛?行賄啊?”

“不,那是他的個人資產,他出事前剛從銀行的保險箱裡取出來,我們的人已經去銀行核實過他的行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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