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7. 稻草仙子 “你已經是神仙了為……(1 / 2)

“你已經是神仙了為什麼還要來盜取蟠桃呢?你知不知道, 這是違反天條的?”

對於孔雀仙子的行為,嬰寧表示非常不理解。

孔雀仙子苦笑道:“因為我隻是一個職位低位的小仙,根本沒有資格參加蟠桃大會。”

“那你可以努力修行, 積累功德呀。”嬰寧努力勸解, “等你法力上去了, 功德也積攢夠了, 玉帝和王母肯定會提升你的仙職,到時候你就有機會參加蟠桃大會了嘛。”

天庭的大部分神仙都是下界的人或者是妖修煉上來的,像嬰寧這種天生就是蟠桃園裡的稻草人成仙的,少之又少。

且似嬰寧這等, 大多職位低微, 要做許多年雜役,才能積累夠功德,提升仙職。

如孔雀仙子這般下界修上來的, 飛升之前就有了足夠的曆練, 升職就容易多了。

但孔雀仙子卻搖了搖頭,“來不及了。”

“什麼來不及了?”

“他等不了了。”

“他又是誰?”

嬰寧覺得孔雀仙子好奇怪, 她說的每個字自己都能聽得懂, 但合在一起卻把她弄得雲裡霧裡。

卻原來, 孔雀仙子之所以要盜取蟠桃,是為了救他在人間的情郎。

眼見嬰寧天真善良, 孔雀仙子為了情郎, 便跪下求她,希望嬰寧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讓她取走一顆蟠桃。

嬰寧是心軟,但這個時候,公正嚴明的雷神來了。

雷神當場便將孔雀仙子捉拿歸案, 羈押到了王母娘娘麵前,聽候王母發落。

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後果,王母娘娘震怒。

讓她憤怒的並不是孔雀仙子要盜取蟠桃,而是孔雀仙子思凡,竟然為了情郎甘願犯天條。

“每個神仙都有自己的職責,且神仙一念,能影響千萬凡人的生死安危。

因而我等為仙為神,最重要的就是不能有私情雜念,無論何時何地都能公平公正。

神仙有了私情,牽扯到了情之所至,必然會有所偏私。既然有了偏私,又如何談得上公平?”

孔雀仙子十分羞愧,她也知道王母娘娘說的都是對的,可心中私情已起,又豈是說忘就能忘的?

見她顯是陷入了情障,一時難以悔悟,王母娘娘正要將她打下凡間為妖,重新修行得道,卻忽然心念一動,屈指掐算了一番。

而後,她深深看了孔雀仙子一眼,吩咐雷神,“罰她天雷十道,打入天牢思過三百年。”

當時嬰寧並不在場,她是在孔雀仙子被打入天牢之後才知道的。

她覺得孔雀仙子很可憐,便求了雷神到天牢去探望。

當時孔雀仙子剛受完刑,整個人奄奄一息,但她的神情卻是無怨無悔。

這令嬰寧十分不解,“你被罰了十道天雷,還要在天牢裡思過三百年,為什麼沒有一點悔改之意呢?”

孔雀仙子靠在天住上,微微一笑,娓娓道來,“情之一字,入骨相思。沒有品嘗過的人永遠也不明白,這世上有這麼一種東西,讓人情願赴死。”

“這種東西,就是你說的愛情?”

“對。就算我不能和他在一起,但我至少為此努力過,就算失敗了,付出了慘痛的代價,我也無怨無悔,更是無憾。”

嬰寧迷惑了:愛情真有這麼大的魔力?

孔雀仙子:“你不懂。”

嬰寧:我是不懂,不然受雷邢,被關天牢的就是我了。

可是孔雀仙子的話,還是在她心裡留下了痕跡。

她沉眉思索了幾日之後,終於決定下凡一趟,替孔雀仙子看一看她的情郎,順便體驗一下孔雀仙子口中刻骨銘心的愛情。

故事聽到這裡,徒南薰實名表示迷惑,“嬰寧既然看到了孔雀仙子的下場,為什麼不汲取教訓,反而要明知故犯呢?”

傅玉衡道:“神仙嘛,劫數到了。天上大部分的神仙,都是從凡間修煉上去的。

可嬰寧一開始,就是蟠桃園裡的稻草修行成仙,沒有經曆過凡間紅塵的洗煉,心性自然不穩。”

“哦~”徒南薰點了點頭,“也就是說,孔雀仙子思凡固然是自己的劫數,也是牽扯出嚶嚀劫數的源頭。

而嬰寧這一趟下凡,卻是福兮禍所倚,禍兮福所伏,隻看她能不能堅守本心,度過劫數了。”

“聰明。”傅玉衡不吝讚賞,親手剝了顆瓜子喂給她。

徒南薰得意一笑,矜持地把那顆瓜子給吃了。

也許是緣分使然,嬰寧剛一下凡,就遇見了古代版的霸道總裁王子服。

王子服此人聰明、機智、冷靜、理智,在生意上的天賦,簡直像是財神爺的私生子。

因為太會賺錢,王子服是全城女子的夢中情人,每次上街都會被一群姑娘圍追堵截。

如果不是他身強體健,隻怕看殺衛玠這個成語,就要多一個同義詞了。

而嬰寧和他的初見,就是在他被一群姑娘追得無處可躲時。

一個混亂的相遇,後續是堪稱糟糕的相處。

王子服以為嬰寧也是那些貪慕虛榮的女子,嬰寧卻是天真懵懂,一心覺得王子服就是所謂的有情人,隻催促王子服,快點讓自己愛上他。

搞得王子服十分無語,嚴重懷疑這姑娘是不是腦子有毛病。

在兩人雞飛狗跳的相處中,他們不知不覺愛上了彼此,卻又都愛而不知之。

直到兩人又一次爭吵,嬰寧一怒之下離去,王子服才看清了自己的心意。

然後,狗血橋段就來了。

王子服去追嬰寧,路遇劫匪,被一刀捅死。

好巧不巧的,天上的雷神正奉命降妖,一道天雷打歪,把王子服將要離體的魂魄又給劈了回去,堪稱是電擊起搏器。

徒南薰聽得目瞪口呆,“被雷劈,真的能起死回嗎?”

傅玉衡微微一笑,“要麼起死回生,要麼灰飛煙滅,反正都已經死了,試試也不虧。”

“你瞎說什麼呢?”徒南薰打了個寒噤,“被雷劈成灰,豈不是死無葬身之地?”

所謂: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就算是為生活所迫,淨身入宮的太監,等攢夠了錢之後,也會將自己被割去的東西重新買回來,百年之後好有個完整的屍身下葬。

若是整個被劈成了飛灰,哪怕劈的是屍體,世人也會議論紛紛:這人莫不是造了什麼大孽?

可想而知,徒南薰心頭的震撼多重。

潛意識裡覺得火葬最好的傅玉衡,卻對這件事沒什麼感覺。

他還白了徒南薰一眼,“這故事你到底還聽不聽了?”

“聽,當然聽了。”徒南薰立刻回神,正襟危坐,以示示洗耳恭聽。

“聽就彆打岔,故事講了還不到一半,你都打斷兩回了。”

徒南薰自覺理虧,趕緊陪笑哄他,“好好好,我保證再也不打斷你了。”

說著,還親自斟了一杯茶給他。

傅玉衡喝了她的茶,繼續講故事,“王子服是複活了,但那道閃電也給他留下了一點後遺症。他人傻了。”

精明理智的王子服,變成了傻氣卻真摯的阿服。

阿服一心想要保護嬰寧,看見雷神要強行帶嬰寧回天上,便上前阻攔。

而嬰寧為了躲避雷神的追捕,便在三人追逐間鑽了一個空子,和阿服結契。

神仙一旦和凡人結契,就能夠留在凡間,可代價就是不能再使用法術。如若不然,就會遭到反噬。

後麵兩人又經曆了一係列的分分合合,傻子阿服和仙子嬰寧彼此情根深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