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當地有人發了條推特, 後來上了熱門趨勢:
“#Joker#各位,是我眼花了嗎?我剛才下樓吃飯的時候怎麼好像看見了哥譚市的通緝犯?”
前麵的回複都是:
“看看。”
“真的假的?有賞金的那種嗎?那還不快打電話。”
“我不信,哥譚的通緝犯來紐約做什麼, 想要避開追捕還不如去布魯德海文或者大都會。除非是來作案的, 現在紐約是半夜吧, 那貼主你最好避開一點。”
“貼主在曼哈頓嗎?曼哈頓的斯塔克大廈已經建好了,有危險可以求助複仇者聯盟。”
“所以你覺得牢記鋼鐵俠的手機號比撥打報警電話簡單嗎?”
“所以撥打報警電話比站在原地舉起雙手大喊超人有用嗎?”
“所以大喊超人比直接掏槍乾掉劫匪更高效嗎?”
“……你殺死了比賽。”
“不愧是紐約。”
“不愧是美國。”
“貼主很久沒回複了, 果然是騙人的吧,這麼半天連圖片都沒有。再說,一般人能一眼認出通緝犯?我反正不行, 除非被通緝的人是我嶽父。”
“看看您的嶽父。”
“舉報了, 我能得到獎金不?”
又過了十分鐘,貼主終於露麵回複說:
“我沒有開玩笑,你們難道認不出一個綠色頭發頂著小醜妝的人?他正在街上亂晃,街上隻有我們兩個人, 我站在快餐店的外賣窗口等我的漢堡,待會給你們拍張照片。另外我已經報警了,警察說馬上往這邊趕。”
“呃,等一下,哥們。”有人糾結地問道,“大半夜的,你現在是和一個哥譚市的通緝犯麵對麵?不要緊嗎?”
貼主:“我知道你的意思, 但我身高一米九還帶著槍, 而且據我所知,他隻是一個從精神病院裡逃出來的瘋子而已。如果他想要做什麼, 我說不定可以在警察趕到之前給他個教訓。”
有人看熱鬨不嫌事大地回複:“衝呀!拔槍!美式居合斬!突突所有人!”
也有人相對理智:“曼哈頓島武德充沛, 不過貼主還是注意安全吧, 我有關注最近哥譚市的新聞,據說這個叫做小醜的家夥危險程度遠超普通黑手黨。他喪心病狂到會為了報複說錯話的主持人,把一個五歲小女孩的麥片碗換成炸彈,要是蝙蝠俠晚來一步,這場悲劇將要震驚世界。”
“對,我也聽說了。”頓時有人附和,“而且這不是小醜做過的唯一一件壞事。內部消息,我聽說他為了綁架哥譚警察局局長的女兒、將違禁品帶上了輕軌,如果不是赫爾克裡·雨果及時趕到,那個小姑娘就算不死也得身受重傷。”
“嗯?赫爾克裡·雨果?他在小醜事件裡出現了嗎?我看了前兩天星球日報露易絲·萊恩放出的采訪,僅僅比網絡上眾所周知的內容多了張照片,也沒說他最近在忙什麼,原來是回哥譚了。”
“!!!哥譚!偵探在哥譚!#赫爾克裡·雨果是哥譚人#”
“……這個話題還沒過去呢!”
“小醜和小女孩有仇嗎?為什麼每次都欺負未成年?”
之前自稱有內部消息的人再次冒頭:“也沒有吧。據我所知,哥譚的地方檢察官哈維·丹特和小醜有仇,聽說他有個朋友死在了小醜手上。”
“臥槽,死的是誰?政府官員嗎?怎麼沒有聽說過?”
“不知道,局裡沒人說,也不讓討論。我倒是見過哈維·丹特,他這幾天不清楚是不是悲傷過度,看上去都有些不正常了。他請了個短假,表現出來一幅要和小醜不死不休的樣子,要是小醜出現在丹特麵前,我懷疑他能一槍崩了他。”
“R.I.P.……好
慘,可以理解,罪犯該死,同情檢察官和檢察官的朋友。”
“所以說,小醜這家夥剛露麵沒多久,就同時得罪了警局、地方檢察官、超級英雄和偵探?那他能活蹦亂跳到今天真的有點能耐,該不會是超能力者吧?貼主小心點,美式居合斬不一定有用。”
“完了,貼主20分鐘沒回話,貼主涼了。”
“救救貼主!深夜外賣人不該死於小醜!”
“有沒有住在曼哈頓的人啊,幫個忙吧,萬一真的出事了你們還在這開玩笑……”
午夜,閒來無事的網友刷新了一下網頁。
本來隻有文字的#Joker#標簽裡在半分鐘前多了段視頻。
網友下意識按下播放鍵:小幅晃動的鏡頭中首先出現了被路燈照亮的柏油路麵,有人用腳將地上的漢堡紙袋和煙頭踢到一旁,緊接著拍攝者單手拿著錄像設備,彎下腰,用另一隻帶著白手套的手放下方方正正的淺色紙板。
紙板正麵用熒光綠寫到:“救命!救救我!!他來了!”
字跡下方還畫著一張鮮紅色的誇張笑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