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的祭品(9)(2 / 2)

兩人吵著吵著又牽扯出了許多從前的事情,從前已經吵過了的事情。

林簇越罵越生氣,心裡甚至湧起了一股莫名的委屈。

最後,他砸掉了神像,罵道:“你乾脆讓那個宗楚來當你的祭品吧!”

神像坍塌的一瞬間,原本強硬的神態度軟和了下來:“滿滿……或者你應該試著和他相處看看?畢竟我已經發下了神諭。”

見對方態度緩和了,林簇也決定退一步:“行!我不趕他走。”

“如果他自己要走,那你也不能攔著!怎麼樣?”

“當然沒有問題!”

他能從神的語氣中聽到興奮。

回憶到這,林簇看向廚房的眼神多了幾分好奇與探究。

為什麼那個觸手怪那個喜歡他?

該不會……是私生子之類的吧?

還彆說!這個宗楚那雙紫色的眼睛,還有他渾身上下散發的屬於死人的氣息都像極了那個觸手怪!

對!像極了!

林簇似乎瞬間明白了自己討厭這個人的原因!

雖然宗楚是個標準的人類,哪怕是感染了病菌,基因發生了變異的人類,但怎麼說也是人類!

而那個神是個連身體都看不出具體形狀,渾身長滿了觸手的怪物。

但,不知道為什麼,林簇就是覺得兩人給他的感覺莫名其妙的像!

不會……真的是私生子吧?

一想到這個可能,林簇瞬間坐起身,問還在忙碌的林茸道:“神會和人類生孩子嗎?”

林茸操縱智能指環的手一頓,不可思議地瞪大了眼睛:“你……懷孕了?!”

“狗屁!”

林簇氣得踹了他一腳:“我和神還沒有實質性的關係。”

準確來說,他和神並沒有做到最後一步。

那個觸手怪就隻是喜歡用觸手纏著他,然後讓觸手們在他身上遊走、舔·舐,用祂紫色的粘液塗滿他的全身,將他整個人搞得濕噠噠、 粘呼呼的。

然而,實質性的進入到目前還沒有。

那個觸手怪說,要等到他真正長大願意的那一天。

可笑,這種事情他怎麼可能願意?

“我是說,我剛剛突然發現,這個宗楚他和神很像。”

他看了一眼廚房,壓低了聲音道:“你說他有沒有可能是神的私生子之類的?”

“和神很像?你不是說神很醜陋嗎?”林茸跟著朝廚房看了一眼,不明所以。

宗楚……這人怎麼看都和“醜”這個字不沾邊啊!

“就是很像!給我的感覺非常像。”林簇認真道。

“可物種與物種之間是有生殖隔離的。”林茸道。

“按照你之前說的,神是頭足綱生物,人類是哺乳動物。怎麼可能有後代呢?”

“再說了,就按照宗楚的年齡來算也對不上啊!”

“他的簡曆上他今年25歲,可我們將沉睡的神明從永久的黑暗中喚醒的時間是二十年前。”

林簇沉思著點頭:“有道理。”

想想也是,私生子什麼的有些太超過了。

畢竟不是所有人都像他的父親,會為了一時的暢快背叛自己伴侶。

也不是所有人都像他的母親,會為了錢生下一個自己不愛的孩子並用他來換取金錢,然後拿著錢永遠消失。

50萬聯盟幣——這是他母親賣掉他的價格。

想到這些,林簇的臉色沉了沉。

“哥,你都和神說了些什麼啊?你怎麼就願意讓他留下了?”

林茸的聲音將他的思緒拉了回來。

“那家夥說祂已經發了黃金神諭了。”

“於是我倆各退一步,我說我同意這人留下,並且不會轟他走。但到時候宗楚如果自己想走,祂也不能攔著。”林簇躺回了沙發上。

“這樣嗎?可是我看他興致好像很高的樣子。”林茸道,“感覺他應該不會自己想走的樣子。”

“所以,我們需要把他嚇唬走。”林簇回答。

“嚇唬?”林茸不明所以。

這時,林簇金色的狐狸眼一彎,嘴角勾起了一個狡黠的笑容:

“明天巴巴托斯的動物叢林拍賣會,帶著他一起去。”

林茸瞪大雙眸:“帶他一起??”

“是的,帶他一起。”

而此時,廚房裡的宗楚並不知道自己心愛的小少爺在如何算計自己。

他正一邊哼著歌、一邊準備著愛心晚餐、一邊玩著今天剛注冊的社交賬號:

“我的少爺同意我留下了!開心JIP。正在做愛心晚餐,剛學會烹飪人類的食物,希望我的小少爺能夠喜歡!”

[博主職場達人啊!剛被趕出去現在就留下了?]

[因為喜歡所以去應聘了管家嗎?這是什麼癡漢行為?]

癡漢?

宗楚默默點開了搜索引擎:

【癡漢:癡漢是對某人或某事產生癡迷的狀態的人。】

很恰當!他確實對他的滿滿十分癡迷。

於是,他輕聲笑了:“原來是誇獎的話嗎?”

“看來關於人類社會的知識……還有很多要學習的地方!”

插入書簽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